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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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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就在身边

教女生学会自我保护

( 2021-1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我的女儿今年5岁,养育女儿的经历让我更加明白了将女儿比喻为“掌上明珠”的原因——就是那种捧在手中怕摔了、含在嘴中怕化了的感觉。女儿的乖巧、可爱与秀美,让我即便在烦闷时想起她也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同时,作为一名审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官,大量的案件也让我时刻警惕——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不可能时刻在我的“掌心”,将来我又要如何保护好她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我是因工作导致的紧张过度,其实不然。我主要审理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逐渐减少,但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却时有发生,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更是令人触目惊心。判案的时候我就在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性侵害案件呢?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但究其原因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坏人的存在,二是父母的粗心,三是孩子们不懂得自我保护。坏人的存在由我们来打击,父母的粗心和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就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坏人的头上不会写着“坏人”两个字,尤其是猥亵未成年人的罪犯,他们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邻家的叔叔、和蔼的老爷爷,也可能是培训机构的老师,甚至是同一屋檐下生活的亲属……他们不敢对成年人实施犯罪,便通过侵害无力反抗的儿童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阴暗的欲望,而他们脸上的面具只有在罪行暴露之时才会被揭下,显露出本质。
  父母的粗心是监护责任的缺失,不在意孩子的安全问题,或者总是觉得孩子还是那个不经世事、童言无忌的孩子,却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有这样一位母亲,当女儿对她说继父多年来多次对她实施猥亵行为的时候,宛如遭受晴天霹雳,多年来这位母亲对于此事竟没有一丝察觉,现在回想起之前的很多细节,才觉得细思极恐,悔恨无比。
  孩子们不懂得自我保护,这其中有父母的责任,有学校的责任,也有社会的责任。多年来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还是谈性色变,父母对此讳莫如深,学校则专注于成绩,当孩子遭到侵害后,留下的只有无尽的悔恨和一声叹息。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件让我十分震惊,也让我开始思考是不是应该为女生们打造一堂专门的教育课。
  在这起案件中,高中女生小灵内敛沉静、不善言谈,在同学中存在感很低,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男网友,聊得很开心。对方要求她发一张照片,小灵应允后发了一张穿着校服的生活照。谁想到照片到手后,对方就原形毕露,以将照片传到网上和发给小灵的同学为由,要挟、逼迫小灵和他见面并企图实施性侵害,万幸的是小灵最后虎口逃生。公安机关将男网友抓获后,才知道他是一个有多次性侵害前科的惯犯。为什么凭一张穿着校服的普通生活照就能控制、要挟一名高中女生呢?我想很多人都会感到困惑不解,但这就是现实。
  我觉得,需要更多的力量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而我们法官必是其中重要一分子。基于此,我所在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从2018年起开设了一门针对女生的自我保护课堂,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团区委和区教委小伙伴们的支持,我们把它称之为“女生大课堂”。我们的讲师有法官、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面向的是12至16周岁就读于乡村小学、中学的女生,她们的家庭和学校对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投入的力度往往较弱,她们自己也常常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我觉得这正是最需要我们的地方。3年来,我们累计邀请2000余名女生走进大课堂,在疫情期间我们采用云课堂的方式让大课堂不断档。未来我们还将设计更多、更适合女生的课程,同时呼吁家长与社会多方协力,一同保护好我们的“掌上明珠”。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白玉龙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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