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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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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建斌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欣 “突出问题的查纠整改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我们牢牢把握自查自纠和深入整改这两个关键环节,动真碰硬开展排查、起底和整治。”近日,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在介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时说。 据悉,今年5月至10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间累计评查案卷24万余卷,主动撤销违法和不当案件5745件,各地各单位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及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55件。 坚持深挖深查改出成效 魏东说,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累计走访调研企业10万余家,访谈从业人员36万余人次,共梳理排查突出问题16839个。这些问题中,既有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等群众观念薄弱的问题,又有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等精神状态懈怠的问题;既有“顶格”处罚、“一刀切”执法等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又有随意拦车扣车、以罚代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魏东介绍,对于这些问题,坚持查改结合,在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上不断下功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截至10月底,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整改完成问题16666个,其余制度性、根源性问题全部纳入台账转入常态化整改。 同时,坚持改出成效。针对已经办结的案件,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复查,累计评查案卷24万余卷,主动撤销违法和不当案件5745件。针对随意扣押车船等财物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对轻微违法车辆且消除违法状态后现场放行,对其他违法车辆加快处理进度尽快放行,对不合理扣押的车辆、证件及时予以退还,累计退还车辆2367辆、证件1686件。针对货车司机反映强烈的电子磅秤不准确问题,指导各地完善检测设备校准制度,优化检测、复检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允许复称的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整治还坚持严肃问责,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各单位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及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55件,党纪处分110人,政纪处分160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此外,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处理2434人,对执法领域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以执法推进普法促进守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行业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执法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来自基层的执法人员山东省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宣圣武告诉记者。 宣圣武说:“过去,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比较注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执法方式比较单一,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不够,对从业人员特别是货车司机的从业环境理解不深,没有完全实现以执法推进普法、促进守法的预期效果。” 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济南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目前推动了思想认识、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三个方面的转变。在执法方式上,一方面,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着力改变了单一执法方式,践行说理式执法,把依据说清楚、道理讲清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直播15次,浏览量达40余万次,着力在执法中普法,打造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直播执法样板。推行轻微违法依法免罚,制定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张清单。推出了7项免费服务,办结为民实事74件,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推动执法的温度逐步升高。 另一方面,坚持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在工作中保持客观公允、秉公执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坚决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执法的力度丝毫不减。 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 队伍建设既要解决好“当下改”,更需要谋划好“长久立”。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经结束,在谈及下一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实现长效治理时,魏东强调,“执法领域问题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实现常治长效。” 魏东表示,要不断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问题查摆常态化、问题整改制度化,及时发现管控苗头性、隐蔽性问题。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应用和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歪风陋习,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涵养行业清风正气。同时深入践行执法为民。 还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动。继续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 此外,要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组织落实好《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抓源治本,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易反复发生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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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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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处理执法违纪违法案四百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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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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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建斌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欣 “突出问题的查纠整改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我们牢牢把握自查自纠和深入整改这两个关键环节,动真碰硬开展排查、起底和整治。”近日,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在介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时说。 据悉,今年5月至10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间累计评查案卷24万余卷,主动撤销违法和不当案件5745件,各地各单位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及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55件。 坚持深挖深查改出成效 魏东说,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累计走访调研企业10万余家,访谈从业人员36万余人次,共梳理排查突出问题16839个。这些问题中,既有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等群众观念薄弱的问题,又有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等精神状态懈怠的问题;既有“顶格”处罚、“一刀切”执法等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又有随意拦车扣车、以罚代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魏东介绍,对于这些问题,坚持查改结合,在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上不断下功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截至10月底,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整改完成问题16666个,其余制度性、根源性问题全部纳入台账转入常态化整改。 同时,坚持改出成效。针对已经办结的案件,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复查,累计评查案卷24万余卷,主动撤销违法和不当案件5745件。针对随意扣押车船等财物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对轻微违法车辆且消除违法状态后现场放行,对其他违法车辆加快处理进度尽快放行,对不合理扣押的车辆、证件及时予以退还,累计退还车辆2367辆、证件1686件。针对货车司机反映强烈的电子磅秤不准确问题,指导各地完善检测设备校准制度,优化检测、复检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允许复称的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整治还坚持严肃问责,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各单位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及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55件,党纪处分110人,政纪处分160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此外,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处理2434人,对执法领域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以执法推进普法促进守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行业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执法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来自基层的执法人员山东省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宣圣武告诉记者。 宣圣武说:“过去,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比较注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执法方式比较单一,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不够,对从业人员特别是货车司机的从业环境理解不深,没有完全实现以执法推进普法、促进守法的预期效果。” 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济南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目前推动了思想认识、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三个方面的转变。在执法方式上,一方面,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着力改变了单一执法方式,践行说理式执法,把依据说清楚、道理讲清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直播15次,浏览量达40余万次,着力在执法中普法,打造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直播执法样板。推行轻微违法依法免罚,制定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张清单。推出了7项免费服务,办结为民实事74件,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推动执法的温度逐步升高。 另一方面,坚持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在工作中保持客观公允、秉公执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坚决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执法的力度丝毫不减。 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 队伍建设既要解决好“当下改”,更需要谋划好“长久立”。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经结束,在谈及下一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实现长效治理时,魏东强调,“执法领域问题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实现常治长效。” 魏东表示,要不断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问题查摆常态化、问题整改制度化,及时发现管控苗头性、隐蔽性问题。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应用和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歪风陋习,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涵养行业清风正气。同时深入践行执法为民。 还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动。继续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 此外,要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组织落实好《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抓源治本,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易反复发生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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