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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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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执法人员对华池县某科技公司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暗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处罚后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已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据了解,2020年5月,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发现该公司对外排放生活污水,并向其下发整改报告。该公司在随后提交的整改报告中表示,已新装设40立方米收集罐,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随后,华池分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并未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而是敷设暗管,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厂区外沟渠。 该公司提供虚假整改报告、利用暗管和沟渠排放生活污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7万元和1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并处罚19.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华池县公安局,华池警方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田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在未按照整改报告要求的情况下偷排生活污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行为恶劣,后果严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决好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做到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邢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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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池一科技公司违法排污虚假整改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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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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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执法人员对华池县某科技公司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暗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处罚后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已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据了解,2020年5月,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发现该公司对外排放生活污水,并向其下发整改报告。该公司在随后提交的整改报告中表示,已新装设40立方米收集罐,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随后,华池分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并未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而是敷设暗管,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厂区外沟渠。 该公司提供虚假整改报告、利用暗管和沟渠排放生活污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7万元和1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并处罚19.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华池县公安局,华池警方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田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在未按照整改报告要求的情况下偷排生活污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行为恶劣,后果严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决好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做到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邢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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