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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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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对此,自然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今天,自然资源部在为此公开发出的通知中指出,2020年9月及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对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出明确要求。但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 自然资源部表示,这次开展的重点整治涉及的四类违法问题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自然资源部指出,在整治中,严禁搞“一刀切”。自然资源部要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整治,要结合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清单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问题,要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同时,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自然资源部强调,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要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再解除冻结。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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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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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专项整治四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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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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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对此,自然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今天,自然资源部在为此公开发出的通知中指出,2020年9月及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对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出明确要求。但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 自然资源部表示,这次开展的重点整治涉及的四类违法问题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自然资源部指出,在整治中,严禁搞“一刀切”。自然资源部要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整治,要结合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清单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问题,要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同时,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自然资源部强调,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要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再解除冻结。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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