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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2021-1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11月19日,二级大检察官、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召开听证会,对两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在当天上午的听证会现场,两起案件监督申请人马某、王某和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以及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西藏大学法学院专家等7位听证员、4名公安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分为听证会准备、案件调查核实、听证员评议、宣布评议意见、听证会总结5个阶段进行。
  “马某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和王某指控彭某涉嫌诈骗罪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涉案金额分别为170余万元和6万余元,均是当事人认为钱款被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经复议、复核程序后,向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在夏克勤主持下,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起案件简要案情及需要听证的议题。
  监督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立案监督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发表了意见,公安机关代表说明了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
  “监督申请人,你的申诉书已经复印交给每位听证员,请你简要说明申请立案监督的理由和依据。”
  “下面,请公安机关代表简要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
  ……
  听证会按照既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夏克勤认真倾听和记录,不时对各方表达的观点和意见进行梳理和归纳,引导各方围绕听证焦点问题发表意见。
  “请问各位听证员是否有问题?可以向监督申请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代表、承办检察官提问、了解情况。”在夏克勤引导下,听证员相继围绕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向监督申请人发问,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
  “各方意见已记录在案,听证会调查核实到此结束。请各位听证员到听证评议室,对这两起案件进行评议。”听证会进行了1个半小时后,夏克勤宣布听证会休会。
  随后,7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本案进行闭门评议,形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
  “关于马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被指控人张某的行为不涉嫌诈骗罪,但可能涉嫌其他职务犯罪,建议向有管辖权的有关机关移送调查;关于王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被指控人彭某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建议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进一步侦查。”听证员代表达瓦扎西在听证会上宣布了听证评议意见。
  听证员评议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自治区检察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参考听证员评议意见,对这两起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重要途径,是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重要平台。我们将依法办案、秉公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夏克勤在听证会总结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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