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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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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敏:本院受理原告尚玉果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克力:原告李新殿诉被告陈克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爱强:原告张喜华诉被告任爱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要锋:原告柳向阳、柳冰冰、韩义青、郭强诉被告张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21执恢260号 高志恩:本院在执行石家庄市井陉恒山煤焦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鼎辉担保有限公司、李浩然、杜小丽、高志恩、王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2021)冀0121执恢260号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令;冻结裁定书、扣划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怀来文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明勇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30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怀来文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荣景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30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3239号 冯祖华(身份证号码:420624198107106111):本院受理原告嘉兴沙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3627号 冯祖华(身份证号码:420624198107106111):本院受理原告平湖市恒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204号 兰喜珍(住广西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白洞村九组002号,公民身份号码:452329197510021941):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兰喜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兰喜珍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4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兰喜珍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60元,合计1210元,由被告兰喜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290号 刘新文(住江西省万年县苏桥乡坂头村143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31197609013319):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刘新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新文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32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刘新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60元,合计1210元,由被告刘新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刁建云:本院受理原告字华清诉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王彭中:原告王菊珍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云南昊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杨映泉诉被告你公司、陈树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薛延召: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吉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602民初7769号民事判决书,主文为:薛延召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刘吉磊借款本金1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751号 徐捷(住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殿下10号,公民身份号码:360281199609277512)、永康市恩泽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城村酥溪东路一街18号2楼西侧)、永康市鹏越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永丰村端头自然村二弄102号2楼):本院受理原告夏杭革与被告徐捷、刘香琴、徐海峰、永康市恩泽土地礼品有限公司、永康市鹏越玩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 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徐捷、刘香琴支付原告夏杭革货款791634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夏杭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4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徐捷、刘香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7798号 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船山区易洪林配件经营部诉被告浙江金超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900号 江苏刚耀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熊昌豹与你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王江:本院受理高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217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张子尹:原告信阳市高新沃镭机器人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503民初558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若不符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声 明 孙明玖于2021年6月22日立有遗嘱,律师见证书(2021)法意字第06006号。根据其生前所立遗嘱,我开始继承其名下遗产(房产及其他财产)。如有亲属对此遗嘱有异议,请见此声明后速与我联系。电话:13910327823 声明人:孟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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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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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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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敏:本院受理原告尚玉果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克力:原告李新殿诉被告陈克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爱强:原告张喜华诉被告任爱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要锋:原告柳向阳、柳冰冰、韩义青、郭强诉被告张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21执恢260号 高志恩:本院在执行石家庄市井陉恒山煤焦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鼎辉担保有限公司、李浩然、杜小丽、高志恩、王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2021)冀0121执恢260号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令;冻结裁定书、扣划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怀来文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明勇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30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怀来文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荣景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30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3239号 冯祖华(身份证号码:420624198107106111):本院受理原告嘉兴沙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3627号 冯祖华(身份证号码:420624198107106111):本院受理原告平湖市恒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204号 兰喜珍(住广西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白洞村九组002号,公民身份号码:452329197510021941):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兰喜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兰喜珍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4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兰喜珍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60元,合计1210元,由被告兰喜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290号 刘新文(住江西省万年县苏桥乡坂头村143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31197609013319):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刘新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新文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32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刘新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60元,合计1210元,由被告刘新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刁建云:本院受理原告字华清诉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王彭中:原告王菊珍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云南昊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杨映泉诉被告你公司、陈树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薛延召: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吉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602民初7769号民事判决书,主文为:薛延召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刘吉磊借款本金1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751号 徐捷(住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殿下10号,公民身份号码:360281199609277512)、永康市恩泽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城村酥溪东路一街18号2楼西侧)、永康市鹏越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永丰村端头自然村二弄102号2楼):本院受理原告夏杭革与被告徐捷、刘香琴、徐海峰、永康市恩泽土地礼品有限公司、永康市鹏越玩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 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徐捷、刘香琴支付原告夏杭革货款791634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夏杭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4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徐捷、刘香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7798号 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船山区易洪林配件经营部诉被告浙江金超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900号 江苏刚耀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熊昌豹与你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王江:本院受理高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217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张子尹:原告信阳市高新沃镭机器人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503民初558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若不符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声 明 孙明玖于2021年6月22日立有遗嘱,律师见证书(2021)法意字第06006号。根据其生前所立遗嘱,我开始继承其名下遗产(房产及其他财产)。如有亲属对此遗嘱有异议,请见此声明后速与我联系。电话:13910327823 声明人:孟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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