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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 2021-1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朱胜平  严凯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专门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动力蓄电池流通领域专项公益诉讼行动的进展,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公信力。
  2017年以来,在与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深化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基础上,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长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协作配合、履职情况、工作质效、规范运行等情况,主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长兴县人大常委会与长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全程观察、定期评估的监督支持机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安全生产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1月至9月,长兴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42件,已回复36件,推动专项治理10余项。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屠晓景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举措落地后,长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工作更加顺利,检察建议制发的数量、质量、效果明显提升,行政机关回复检察建议时间缩短,整改效率明显提高。
  今年8月,有人大代表反映,电动车销售、维修行业领域随意加装、改装动力蓄电池组情形多发,极易造成电动车火灾事故。
  长兴县检察院收到代表反映后,及时开展初查,发现存在电动车销售、维修点随意加装、改装动力蓄电池组,废电池不当回收,“共享电池”智能换电柜监管不足等问题,危害公共安全。
  8月17日,在听取长兴县检察院相关汇报和初查线索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组织召开动力蓄电池流通领域专项治理法律监督座谈会,专题调研动力蓄电池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公益诉讼活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7家单位参加座谈。
  长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主任委员葛华庆说,通过法律监督座谈会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自觉接受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并在鉴定评估、政策解读等方面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支持。
  同时,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一方面畅通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问题线索的渠道,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全流程参加提供线索、特邀咨询、协助调查、听证磋商、跟进监督等公益诉讼办案环节,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以来,经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推荐,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0多名人大代表担任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代表们均为各个行业的专家里手,提供公益诉讼线索30多条,长兴县检察院依法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8名代表协助调查取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公开听证6人次。
  9月17日,作为承办人和主持人,屠晓景组织行业专家、人大代表等组成听证团对动力蓄电池销售维修、废电池回收、共享电池新业态领域安全隐患进行了公开听证,根据听证会得出的结论依法向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分别制发了要求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
  杨卫贞代表参加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组织召开动力蓄电池流通领域专项治理法律监督座谈会,又受邀参加了屠晓景主持的3场公开听证会,他希望能够推动国家出台相关标准,在标准出台前,监管机构应该主动作为、转变思维,主动去监管,生产经营企业也要加强自律,承担自己的责任,人大代表的意见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参考。
  动力蓄电池是长兴的支柱产业,超威、天能等企业是全国动力蓄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在长兴等全省5个县区试点,长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恰逢其时。通过专题调研,长兴县检察院提出了防范动力蓄电池流通领域安全隐患促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针对检察建议,结合试点工作对300多家销售点、200多家维修点等开展全县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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