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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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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 本报通讯员 张雷 杨芳

  “阿姨,小李最近怎么样?学习跟得上吗?您平时有空的时候多和她说说话,尽量打开她的心扉,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也可以告诉我们……”听着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和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视频连线中的叮嘱,小李的母亲热泪盈眶。
  小李是一起未成年留守儿童侵害案件的被害人。今年2月,酉阳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与小李交流中发现,小李心理遭受比较严重的创伤。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还了解到,小李的爷爷奶奶身患重病,父亲几年前便已在监狱服刑,且母亲与父亲已经离异,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小李的监护实际上属于缺失状态。
  “检察官姐姐,我想见妈妈,可以吗?”家访中,稚嫩的声音让检察官心口一疼。通过了解,检察官得知小李的母亲现居住在四川省仁寿县。为此,酉阳县检察院与仁寿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委托仁寿县检察院协助联系其母亲。
  “我真的是好后悔,要是我一直在她身边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得知小李的情况后,小李的母亲自责不已。在顺利接到小李后,检察官告知了小李母亲其司法救助权利,并通过电话方式指导小李母亲准备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案件正在办理中,加害人目前没有进行任何赔偿,小李父亲在服刑,老人也长期生病吃药,家庭十分困难,建议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在仁寿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远程连线参与的酉阳县检察院案件讨论会上,川渝两地办案检察官达成司法救助的共识,并准备接力开展帮扶救助。
  4月初的一天早上,小李和妈妈踏上了“回家”路。
  “到了!到了!”晚上,仁寿县检察院检察官将小李到达仁寿的消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告知了酉阳县检察院。一场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接力工作开始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远程沟通认定,小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由酉阳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小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仁寿县检察院负责后期的心理疏导和救助回访工作。
  “考虑到川渝两地距离较远,两地检察机关决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小李发放司法救助金。”据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共同签订的《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川渝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的工作要求,这是两地检察机关首次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工作,为川渝两地全面拓展未成年人异地保护工作打开了“新窗口”。
  “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对小李的关心,有你们的帮助,我就有信心了……”小李的母亲激动地说。9月17日,两地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表达了对小李的关心,希望小李卸下心理包袱安心学习。同时,向作为新监护人的小李母亲发放了司法救助金8000元。
  考虑到小李家庭具体情况,两地检察机关在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为帮助小李重新进入学校学习、重新阳光地面对生活,在征得小李及其母亲的同意后,为小李申请了系统性心理疏导。
  半年来,川渝两地检察机关接力为小李提供涵盖心理救助、司法救助、制定救助定期回访清单在内的一体化综合救助。“下一步,酉阳县检察院将联合仁寿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让小李一家人过上幸福生活。”参与办理该案的酉阳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助理陈苏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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