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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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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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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二
兴隆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 2021-10-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军事广角
  ■ 基本案情
  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卧龙湾的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于1986年由榆中县人民政府拨款建造,占地38628平方米,陵园安葬着314名烈士。陵园西南方建有无名烈士纪念碑,纪念碑周围掩埋着615名无名烈士遗骨。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整体环境脏乱差,墓群、纪念碑等设施自然损毁十分严重,烈士纪念亭面临垮塌危险。
■ 调查和督促履职
  今年6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解放军兰州军事检察院移交的线索后,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对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调查核实。
  经实地勘查发现,陵园存在张一悟同志纪念碑碑面部分损坏、纪念碑亭地面塌陷裂缝,英雄烈士墓碑刻字斑驳脱落、碑身侧面破损,陵园通往无名烈士碑方向道路台阶阶面松动破裂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榆中县检察院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不到位,未对受损纪念设施及时进行修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立案调查。
  由于兴隆山烈士纪念设施位于兴隆山自然保护区内,修缮维护需得到林业部门同意,存在主管部门修缮维护资金缺口较大、人员短缺等困难,榆中县检察院采取前期沟通、跟进监督、协同整改的办案模式,与兰州军事检察院、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积极磋商,听取各方意见。
  磋商会后,榆中县检察院向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对烈士陵园设施进行修缮、维护,规范陵园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会议成立保护工作小组,开展对烈士陵园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会同兰州军事检察院积极协调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陵园破损及维护修缮情况召开座谈会,落实资金问题。会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方面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资金,一方面协调榆中县财政拨付3万元用于烈士陵园紧急修缮和维护。
  鉴于陵园只有6名工作人员,初期整改人员缺口较大,9月10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联合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兰州军事检察院、驻兰部队官兵,以及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计150余人,在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协同整改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全体人员协同陵园工作人员,对字迹斑驳脱落的烈士墓碑进行描红粉刷,清理杂草,对损坏的纪念设施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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