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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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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10月23日上午,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举行。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中国法治研究院、中国社会治理与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等共同主办,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协办。 论坛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进程”,旨在深入考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历程,着力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深入发展,强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学学科中的指导地位,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夏锦文,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校长陈国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等出席会议,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丕祥主持本届论坛开幕式。 胡云腾、胡敏强、钱弘道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举行了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 胡云腾表示,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每年举办的智库论坛已经成为全国法学界的年度盛会。本次论坛聚焦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行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研讨,主题重大、意义重大,有助于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百年进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论坛对这个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议题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研讨,进行深度智慧交汇与思想碰撞,有助于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在更广阔的视野中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 特等奖获奖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在书面致辞中说,“方德法治研究奖”已成为法学界全国性奖项新的标杆和品牌,在鼓励学术创新、推进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方面,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果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动下,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推动了更高水平良法善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实践品格、展现了实践伟力,不仅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给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希望学界同仁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继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乃至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宏伟事业贡献力量。 公丕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回眸党的百年伟大历程,可以清晰看到,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振兴伟业、开拓进取的辉煌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不平凡进程。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从中国国情出发,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力量激活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法律文明,坚持和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胡敏强认为,通过全面回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历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理论智识和咨政建言,这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深入贯彻。 钱弘道认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百年奋斗目标,创造了百年辉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体现了理论和实践、法学逻辑和政治逻辑、法治模式和经济模式、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立足本国和借鉴域外相结合五个方面的统一。 刘华认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深刻揭示了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科学解释了法治道路选择的本土性逻辑,为全面理解和把握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在历史传承和改革发展中守正出新,始终走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发展道路。 刘华还结合江苏检察机关正在深入推进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价值、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企业合规改革等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重大司法制度创新,体现了现代司法精神,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在实践中展现了重要司法价值,包括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缓解刑事案件总量较大与司法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化解社会矛盾,较为有效地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本土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检察机关成为当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力军。企业合规改革,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促进合规守法经营。 李林以“毛泽东思想革命法制理论的几个问题”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以“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逻辑”为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以“工人阶级先锋队与中国农民革命”为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百年发展”为题,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教授以“法治视野下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题,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恒山以“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以“习近平网络强国理论的总体性特征及其时代价值”为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以“民事禁令程序构建原理”为题作了大会主题发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葛洪义,《法学》编辑部主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玉鸿对主题发言进行了评议。 来自法学界的30多位专家教授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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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在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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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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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10月23日上午,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举行。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中国法治研究院、中国社会治理与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等共同主办,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协办。 论坛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进程”,旨在深入考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历程,着力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深入发展,强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学学科中的指导地位,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夏锦文,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校长陈国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等出席会议,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丕祥主持本届论坛开幕式。 胡云腾、胡敏强、钱弘道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举行了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 胡云腾表示,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每年举办的智库论坛已经成为全国法学界的年度盛会。本次论坛聚焦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行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研讨,主题重大、意义重大,有助于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百年进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论坛对这个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议题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研讨,进行深度智慧交汇与思想碰撞,有助于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在更广阔的视野中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 特等奖获奖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在书面致辞中说,“方德法治研究奖”已成为法学界全国性奖项新的标杆和品牌,在鼓励学术创新、推进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方面,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果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动下,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推动了更高水平良法善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实践品格、展现了实践伟力,不仅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给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希望学界同仁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继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乃至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宏伟事业贡献力量。 公丕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回眸党的百年伟大历程,可以清晰看到,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振兴伟业、开拓进取的辉煌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不平凡进程。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从中国国情出发,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力量激活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法律文明,坚持和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胡敏强认为,通过全面回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历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理论智识和咨政建言,这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深入贯彻。 钱弘道认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百年奋斗目标,创造了百年辉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体现了理论和实践、法学逻辑和政治逻辑、法治模式和经济模式、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立足本国和借鉴域外相结合五个方面的统一。 刘华认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深刻揭示了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科学解释了法治道路选择的本土性逻辑,为全面理解和把握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在历史传承和改革发展中守正出新,始终走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发展道路。 刘华还结合江苏检察机关正在深入推进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价值、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企业合规改革等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重大司法制度创新,体现了现代司法精神,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在实践中展现了重要司法价值,包括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缓解刑事案件总量较大与司法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化解社会矛盾,较为有效地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本土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检察机关成为当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力军。企业合规改革,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促进合规守法经营。 李林以“毛泽东思想革命法制理论的几个问题”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以“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逻辑”为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以“工人阶级先锋队与中国农民革命”为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百年发展”为题,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教授以“法治视野下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题,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恒山以“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以“习近平网络强国理论的总体性特征及其时代价值”为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以“民事禁令程序构建原理”为题作了大会主题发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葛洪义,《法学》编辑部主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玉鸿对主题发言进行了评议。 来自法学界的30多位专家教授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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