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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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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乡镇检察室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建在基层、贴近群众,是检察工作向基层乡镇的延伸。10月中旬,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部署下,海口4个区检察院在派驻乡镇检察室相继挂牌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立足检察职能,遵循司法检察工作规律,力争为全省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的工作要求,在省检察院领导下,海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深化派驻检察室职能转型,推进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一条具有海口特色和良好实效的派驻检察室建设新路径。 9月17日,海口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会议围绕“既体现司法检察工作规律、突出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又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分别从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法律监督触角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基层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方面,提出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的设想。 连日来,海口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开展调研、座谈、分析、研判,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把握重点、突出亮点、打造品牌”要求,在发挥好派驻检察室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围绕海口4个区工作大局,选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专业化办案方向,突出派驻检察室创新办理专业案件的品牌效应。 2020年至今,海口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收集破坏海洋、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线索,其中77条线索来源于派驻检察室;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37件,其中秀英区检察院办理46件、琼山区检察院办理44件。 10月12日、14日,琼山区检察院派驻云龙检察室、秀英区检察院派驻永兴检察室分别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把乡镇检察室打造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排头兵”。 此前,海口检察机关已建立“现代科技+生态检察”新模式,完善“大数据+无人机+群众举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机制。如今,借此次转型试点的机会,海口市检察院找准定位,将“检察蓝”触角延伸到基层,持续发挥现代科技服务检察工作的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打击刑事犯罪+行政执法监督+参与综合治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实屏障。 去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立案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6件,占立案总数的7%。在办理全省最大的涉案金额1.1亿余元销售走私冻品系列案过程中,要求被告支付11亿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10月12日、14日,美兰区检察院派驻灵山检察室、龙华区检察院派驻龙泉检察室分别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这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热切期盼,也是海口检察机关履行法治责任的检力下沉途径。 据介绍,为了顺利推动海口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海口市检察院制定具体方案,完善修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目前,海口市检察院已指导4个派驻检察室办案中心筛查出多条公益诉讼重点线索,稳步推动办案中心工作,打造新时代检察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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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探索特色派驻检察室建设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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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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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乡镇检察室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建在基层、贴近群众,是检察工作向基层乡镇的延伸。10月中旬,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部署下,海口4个区检察院在派驻乡镇检察室相继挂牌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立足检察职能,遵循司法检察工作规律,力争为全省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的工作要求,在省检察院领导下,海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深化派驻检察室职能转型,推进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一条具有海口特色和良好实效的派驻检察室建设新路径。 9月17日,海口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会议围绕“既体现司法检察工作规律、突出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又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分别从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法律监督触角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基层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方面,提出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的设想。 连日来,海口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开展调研、座谈、分析、研判,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把握重点、突出亮点、打造品牌”要求,在发挥好派驻检察室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围绕海口4个区工作大局,选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专业化办案方向,突出派驻检察室创新办理专业案件的品牌效应。 2020年至今,海口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收集破坏海洋、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线索,其中77条线索来源于派驻检察室;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37件,其中秀英区检察院办理46件、琼山区检察院办理44件。 10月12日、14日,琼山区检察院派驻云龙检察室、秀英区检察院派驻永兴检察室分别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把乡镇检察室打造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排头兵”。 此前,海口检察机关已建立“现代科技+生态检察”新模式,完善“大数据+无人机+群众举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机制。如今,借此次转型试点的机会,海口市检察院找准定位,将“检察蓝”触角延伸到基层,持续发挥现代科技服务检察工作的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打击刑事犯罪+行政执法监督+参与综合治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实屏障。 去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立案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6件,占立案总数的7%。在办理全省最大的涉案金额1.1亿余元销售走私冻品系列案过程中,要求被告支付11亿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10月12日、14日,美兰区检察院派驻灵山检察室、龙华区检察院派驻龙泉检察室分别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这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热切期盼,也是海口检察机关履行法治责任的检力下沉途径。 据介绍,为了顺利推动海口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转型专业办案试点工作,海口市检察院制定具体方案,完善修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目前,海口市检察院已指导4个派驻检察室办案中心筛查出多条公益诉讼重点线索,稳步推动办案中心工作,打造新时代检察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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