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经纬
9 4/9 3 4 5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买房包括公摊面积合不合理
· 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 2021-10-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1998年至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实行检务公开
  韩杼滨,1932年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杼滨同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迈进新世纪,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9年6月,为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通知》对健全检委会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措施改善检察委员会结构,加强检察委员会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等作出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政务公开”。199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向社会公布“检务公开”十个方面内容。199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检务公开的内容,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情况,在逮捕或提起公诉后,适时予以报道。
  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健全深化,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次检察官法修改
  1998年11月,经中央组织部审核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评定检察官等级实施办法》。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厦门召开会议,部署首次评定检察官等级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控制评定检察官等级的范围,严格执行评定检察官等级的标准,严格审查报批程序。1999年,全国检察机关完成了首次检察官等级评定。
  建立并实行检察官等级制度,有效增强了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为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199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座谈会,明确提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同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内容的争创“五好”基层检察院活动。200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3年基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经过持续努力,基层检察院整体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有力促进了检察事业与时俱进跨越新世纪。
  2001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这是1995年2月制定的检察官法首次修改,是深化检察制度改革,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官队伍依法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
  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增加了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提高了检察官任职条件,确立了初任检察官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制度,完善了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等,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改进控申工作
  2001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总结过去十余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提出新时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的要求、重点任务。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同年10月印发实施。
  这次会议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有力加强了新时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于维护国家民事、经济、行政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2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养,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这是全面提高检察人员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的重要举措,为此后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内涵不断深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制度、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认真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加大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力度、提高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质量等作出系统规定。
  《决定》有力推动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发展,对于更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1月4日至6日,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韩杼滨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了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及其基本经验,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检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发展目标,对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基层检察院正规化建设等作出全面部署。
  这次会议对于在新世纪振兴检察事业、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整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