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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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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刘鹏程 王妃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需要检察机关、学校、家长、社会各界一起配合,通力合作……”近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丁丰为该县中小学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这些特别的“学生”们,送去一场法治教育讲座。 “法治教育不仅要有针对性地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也要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观念,才能让法真正走进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中。”缙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把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积极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扶体系,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精准帮扶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检察官姐姐,我来给你报个喜,我要去上大学了。”2017年8月28日,小李来到缙云县检察院找到未检部的检察官,满脸笑容递上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2017年初,缙云县检察院未检部承办了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小李正是涉案当事人。当时,小李看见他人在校园内争吵并扭打,便上前拉架,而被害人小张误以为小李是对方的人,就推搡小李。小李认为对方很嚣张,一拳打在小张的鼻梁上。经鉴定,小张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李还有半年就要参加高考,目前正处在冲刺关键期。如果“一诉了之”,不仅无法化解两个家庭的矛盾,还会对小李的学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多次的交谈终于解开了小张妈妈心中的郁结,促成了和解。同时,为帮助小李走出心理阴影,全力迎接高考,承办检察官走访其就读的学校,了解小李日常表现等情况,专门制定了帮教计划。经过一系列的帮教,效果良好,经该院检委会讨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早在2016年,缙云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关工委、团县委共建了丽水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由企业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技能培训,共同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2017年,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在县职业中专成立“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工作室”,同年,该院成立“爱·相随——青岚工作室”。截至目前,共成功帮扶涉罪未成年人61人,心理疏导35人,帮助考上大学8人,帮助就业15人。 公益诉讼 把好孩子们“入口”关 2018年7月,由缙云县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陈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缙云县壶滨中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据悉,这是浙江省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缙云县检察院首次适用十倍损害赔偿金请求。该案不仅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涉未诉讼监督精品案例,还被最高检写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2019年6月,针对某母婴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奶粉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向丽水市中院提起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缙云县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些案件的办理得益于缙云县检察院建立的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1+X”工作模式,即确保每个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除一名未检办案检察官,还配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办案人员。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形成横向协助、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朋友圈”和专业度。 此外,缙云县检察院还致力于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修复工作。2019年2月,缙云县检察院在该县壶滨中学以“牛奶+苹果”营养餐形式,向在校所有学生兑付了浙江省首笔公益损害赔偿金两万元。2020年6月,该院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涉未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向33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兑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近两万元,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聚焦盲区 合力净化不良文化 “这本书是学校推荐的小学生必读书目,我给孩子买了一整套,还好你们检察机关对这些书进行监督了。”购买了不良教辅读物的家长告诉检察官。 2020年6月,缙云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市场上有宣扬自杀的不良教辅读物销售。经调查核实,某书店在售的《藏在口袋里的爸爸》《淘气包马小跳(漫画升级版)》中有关于自杀方式的描写。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是非观还未成型,这些自杀方式的描写极易引起未成年人模仿,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身心健康,缙云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该院还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办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整治销售不良教辅读物行为。 今年六一前夕,缙云县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因不合理使用手机致使犯罪、受到侵害、“手机成瘾”等情况,共同倡议“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联动,让手机回归通信和必要的信息知识查询功能,防止未成年人不合理使用手机,共同促使“让手机在孩子们那里更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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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检察精准呵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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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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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刘鹏程 王妃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需要检察机关、学校、家长、社会各界一起配合,通力合作……”近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丁丰为该县中小学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这些特别的“学生”们,送去一场法治教育讲座。 “法治教育不仅要有针对性地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也要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观念,才能让法真正走进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中。”缙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把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积极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扶体系,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精准帮扶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检察官姐姐,我来给你报个喜,我要去上大学了。”2017年8月28日,小李来到缙云县检察院找到未检部的检察官,满脸笑容递上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2017年初,缙云县检察院未检部承办了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小李正是涉案当事人。当时,小李看见他人在校园内争吵并扭打,便上前拉架,而被害人小张误以为小李是对方的人,就推搡小李。小李认为对方很嚣张,一拳打在小张的鼻梁上。经鉴定,小张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李还有半年就要参加高考,目前正处在冲刺关键期。如果“一诉了之”,不仅无法化解两个家庭的矛盾,还会对小李的学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多次的交谈终于解开了小张妈妈心中的郁结,促成了和解。同时,为帮助小李走出心理阴影,全力迎接高考,承办检察官走访其就读的学校,了解小李日常表现等情况,专门制定了帮教计划。经过一系列的帮教,效果良好,经该院检委会讨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早在2016年,缙云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关工委、团县委共建了丽水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由企业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技能培训,共同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2017年,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在县职业中专成立“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工作室”,同年,该院成立“爱·相随——青岚工作室”。截至目前,共成功帮扶涉罪未成年人61人,心理疏导35人,帮助考上大学8人,帮助就业15人。 公益诉讼 把好孩子们“入口”关 2018年7月,由缙云县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陈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缙云县壶滨中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据悉,这是浙江省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缙云县检察院首次适用十倍损害赔偿金请求。该案不仅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涉未诉讼监督精品案例,还被最高检写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2019年6月,针对某母婴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奶粉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向丽水市中院提起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缙云县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些案件的办理得益于缙云县检察院建立的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1+X”工作模式,即确保每个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除一名未检办案检察官,还配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办案人员。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形成横向协助、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朋友圈”和专业度。 此外,缙云县检察院还致力于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修复工作。2019年2月,缙云县检察院在该县壶滨中学以“牛奶+苹果”营养餐形式,向在校所有学生兑付了浙江省首笔公益损害赔偿金两万元。2020年6月,该院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涉未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向33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兑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近两万元,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聚焦盲区 合力净化不良文化 “这本书是学校推荐的小学生必读书目,我给孩子买了一整套,还好你们检察机关对这些书进行监督了。”购买了不良教辅读物的家长告诉检察官。 2020年6月,缙云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市场上有宣扬自杀的不良教辅读物销售。经调查核实,某书店在售的《藏在口袋里的爸爸》《淘气包马小跳(漫画升级版)》中有关于自杀方式的描写。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是非观还未成型,这些自杀方式的描写极易引起未成年人模仿,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身心健康,缙云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该院还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办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整治销售不良教辅读物行为。 今年六一前夕,缙云县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因不合理使用手机致使犯罪、受到侵害、“手机成瘾”等情况,共同倡议“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联动,让手机回归通信和必要的信息知识查询功能,防止未成年人不合理使用手机,共同促使“让手机在孩子们那里更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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