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揭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充分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已经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参与实践,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真正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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