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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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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呼和浩特海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2021-09-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战智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正式写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志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升为法律。今年以来,呼和浩特海关以新法实施为契机,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呼和浩特海关推进现场执法亮身份、亮依据、亮结果“三亮工程”,建立覆盖全辖区、全链条、全渠道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体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900余人次,执法过程依规出示海关执法证;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救济渠道以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决定等全部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文字、电子记录两手抓,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规范性检查,不断加强执法活动信息化管理。关区各执法现场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01台、移动查验单兵设备184台,高清视频监控2173路,实现对海关监管区域全覆盖。
  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制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了11类重大、复杂、敏感、疑难执法决定的界限,以及集体审议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全面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海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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