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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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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人活着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艰苦工作就像担子摆在我们面前,就看我们敢不敢承担。”翻看王丽生前的工作日志,同事们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 王丽,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2021年5月5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从事检察工作24年,王丽始终坚守在基层司法办案一线,办理了1000多起案件,在上级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被抽查到的案件均被评为优秀案件。在被确诊为胆管肿瘤晚期后,她不顾病痛,依然奋战在扫黑除恶“战场”上。2021年7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王丽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践行初心使命生命不息工作不止 2019年7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移送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检察院办理,王丽接过了具体牵头办案的重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已经拘留逮捕20多人,案情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案人员较多且背景复杂,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做好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等工作。逐起核查追查案情,逐人定性定罪,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撰写起诉书……王丽带领同事们马不停蹄往返于各个办案地点,每每下班回家时已是深夜。 就在办案期间,王丽的身体已经出现不适,时常腰疼腹疼,无法躺下入睡,但她却一直隐瞒着病情,硬是扛着病痛没吭一声。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却说:“没事,现在正是办案的关键时刻,等这起重大案件办得差不多了再去医院。” 2020年5月,王丽在家人强迫下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诊断她的病情已到了胆管肿瘤晚期,需要马上手术治疗。就在手术前两天,王丽仍坚持让丈夫把她送到单位,她执意要把起诉书写完,不料昏倒在办公桌前。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王丽始终心系办案,经常与前来探望的同事们研讨案情。2021年春节前,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王丽就来到单位向领导要求春节后上班,她说:“我虽然没有力气像以前一样直接办案了,但是待在大家身边随时讨论疑难问题还可以,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谁也没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到单位。 坚持司法为民心系百姓服务群众 2010年6月,公安机关移送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鲁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为了夯实固定证据,王丽丢下只有4岁的儿子,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途中王丽在山西中暑晕倒,找了个诊所输了一瓶液就又返回取证现场。 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多名辩护律师的唇枪舌剑,王丽冷静思考沉着应对,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尊严,法院最终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 王丽自觉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司法办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优质案件。 卢龙县一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一个面积达20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不敢作证,加之相关证据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不决。 为了突破案件、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饿了吃口烧饼,渴了喝口凉水,晚上就找个地方和衣而眠。群众看了深为感动,纷纷提供有力证据,还有许多人送来热乎乎的饭菜。 王丽还从卢龙县档案局调取了涉案村1994年以来的分地台账,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地理位置,确定了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法院最终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百姓拍手称快。 “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办理很多案件时,总有年轻同事不理解地问。“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我们必须慎重,办好案子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人生负责。”王丽回答得斩钉截铁。 坚守法律天平严格司法文明办案 2015年5月,卢龙县检察院一名年轻检察官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对该案判决进行审查时,时任卢龙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王丽发现,该案被害人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其伤情可能构成重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致人重伤,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 王丽带着年轻检察官再次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得知其损伤程度经鉴定确实为重伤二级,但他认为自己与被告人已经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就没有把伤情鉴定意见提交给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据此,卢龙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对该起案件提出抗诉,秦皇岛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在王丽看来,虽然追诉犯罪是检察官的使命,但是一味打击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温度的司法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王丽在办理马某某盗窃案时,发现该案具有情节轻微、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等多方人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秦皇岛市检察院组织各县区检察院派员观摩,并总结推广了相关经验。 认罪认罚工作开展后,王丽挤出时间带领年轻检察官去看守所做犯罪嫌疑人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解相关规定,总是能打开犯罪嫌疑人的心结,促其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因工作成绩突出,王丽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获评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2019年被秦皇岛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秦皇岛市委追授为“秦皇岛市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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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王丽:办好案子是对人生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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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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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丽(中)生前走访帮扶的贫困户。 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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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人活着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艰苦工作就像担子摆在我们面前,就看我们敢不敢承担。”翻看王丽生前的工作日志,同事们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 王丽,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2021年5月5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从事检察工作24年,王丽始终坚守在基层司法办案一线,办理了1000多起案件,在上级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被抽查到的案件均被评为优秀案件。在被确诊为胆管肿瘤晚期后,她不顾病痛,依然奋战在扫黑除恶“战场”上。2021年7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王丽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践行初心使命生命不息工作不止 2019年7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移送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检察院办理,王丽接过了具体牵头办案的重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已经拘留逮捕20多人,案情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案人员较多且背景复杂,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做好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等工作。逐起核查追查案情,逐人定性定罪,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撰写起诉书……王丽带领同事们马不停蹄往返于各个办案地点,每每下班回家时已是深夜。 就在办案期间,王丽的身体已经出现不适,时常腰疼腹疼,无法躺下入睡,但她却一直隐瞒着病情,硬是扛着病痛没吭一声。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却说:“没事,现在正是办案的关键时刻,等这起重大案件办得差不多了再去医院。” 2020年5月,王丽在家人强迫下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诊断她的病情已到了胆管肿瘤晚期,需要马上手术治疗。就在手术前两天,王丽仍坚持让丈夫把她送到单位,她执意要把起诉书写完,不料昏倒在办公桌前。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王丽始终心系办案,经常与前来探望的同事们研讨案情。2021年春节前,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王丽就来到单位向领导要求春节后上班,她说:“我虽然没有力气像以前一样直接办案了,但是待在大家身边随时讨论疑难问题还可以,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谁也没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到单位。 坚持司法为民心系百姓服务群众 2010年6月,公安机关移送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鲁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为了夯实固定证据,王丽丢下只有4岁的儿子,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途中王丽在山西中暑晕倒,找了个诊所输了一瓶液就又返回取证现场。 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多名辩护律师的唇枪舌剑,王丽冷静思考沉着应对,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尊严,法院最终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 王丽自觉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司法办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优质案件。 卢龙县一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一个面积达20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不敢作证,加之相关证据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不决。 为了突破案件、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饿了吃口烧饼,渴了喝口凉水,晚上就找个地方和衣而眠。群众看了深为感动,纷纷提供有力证据,还有许多人送来热乎乎的饭菜。 王丽还从卢龙县档案局调取了涉案村1994年以来的分地台账,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地理位置,确定了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法院最终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百姓拍手称快。 “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办理很多案件时,总有年轻同事不理解地问。“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我们必须慎重,办好案子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人生负责。”王丽回答得斩钉截铁。 坚守法律天平严格司法文明办案 2015年5月,卢龙县检察院一名年轻检察官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对该案判决进行审查时,时任卢龙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王丽发现,该案被害人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其伤情可能构成重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致人重伤,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 王丽带着年轻检察官再次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得知其损伤程度经鉴定确实为重伤二级,但他认为自己与被告人已经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就没有把伤情鉴定意见提交给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据此,卢龙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对该起案件提出抗诉,秦皇岛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在王丽看来,虽然追诉犯罪是检察官的使命,但是一味打击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温度的司法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王丽在办理马某某盗窃案时,发现该案具有情节轻微、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等多方人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秦皇岛市检察院组织各县区检察院派员观摩,并总结推广了相关经验。 认罪认罚工作开展后,王丽挤出时间带领年轻检察官去看守所做犯罪嫌疑人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解相关规定,总是能打开犯罪嫌疑人的心结,促其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因工作成绩突出,王丽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获评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2019年被秦皇岛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秦皇岛市委追授为“秦皇岛市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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