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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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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爸爸,你给我做的衣服收到了,袖子有点长,不过我很喜欢。” “老公,你给我做的裤子我穿上了,正合适。你要保重身体,积极改造,我等你回来。” 随着一件件新衣从山东省滕州监狱寄出,服刑人员亲人试穿新衣后的感受也反馈而来。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服刑人员亲人试穿新衣的专题片《你的微心愿,干警帮你实现》上看到,服刑人员亲人在收到新衣试穿的那一刻,掩饰不住激动。 为充分发挥社会帮教在服刑人员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滕州监狱立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服刑人员改造新路径,定期组织服刑人员举办“我为亲人做新衣”系列帮教活动,鼓励服刑人员学习技能,亲手为亲人缝制新衣,以亲人之温情、学艺图新之蜕变、社会企业之善举,引导服刑人员向善图新、积极改造。 亲情奖励提升改造质量 “我常常回想入狱前的事情,好像从小到大,我都没有为我母亲做过什么。”滕州监狱干警与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常常听到这样的悔恨与自责。 “对于大多数服刑人员而言,对亲情的亏欠是他们最大的心结,对亲情的弥补,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滕州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王晓光说。 为此,滕州监狱将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改造等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作为参加“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的先决条件,让服刑人员日常考核结果与个人愿望有机、紧密、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据了解,在常态化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情况下,滕州监狱充分发挥“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方面的激励作用,将“亲情”奖励纳入激励范畴,增强了服刑人员改造的内生动力,丰富了干警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了服刑人员改造质量的整体提高。 被动劳动转为主动学技能 “收到衣服我真的太意外、太激动了,真没想到这是我儿子亲手做的,感谢监狱干警对他的教育感化,让他有了一技之长,走上新生之路,我们全家都期盼着他早日归来。”一名服刑人员的母亲收到新衣后激动地说。 肯劳动、爱劳动,是服刑人员开启新生、减少再犯罪的根本保证。在“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中,滕州监狱明确规定新衣必须由服刑人员亲手制作,让服刑人员认识到学习一技之长的重要性,感受到收获劳动成果的快乐。 “服刑人员通过专题片在看到自己亲手做的新衣服穿在亲人身上,看到劳动收获的成果后,逐渐实现由好逸恶劳到劳动为荣的劳动观转变,由被动劳动转变为积极主动学技能,形成了积极改造的良性循环,将劳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学习劳动技能的积极性,为高墙外的新生路打下基础。”滕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杨传启介绍说。 社会帮教助力向善图新 “作为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我们和滕州监狱达成合作协议,长期以来无偿向服刑人员提供衣服原材料,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向社会和家人展示自己的转变。”一名爱心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我为亲人做新衣”帮教活动中,滕州监狱大力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广泛联系社会爱心企业,由爱心企业按照服刑人员提供的尺码和款式,无偿提供优质面料,指导服刑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生产技术,精心为亲人缝制新衣。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刑人员的帮教,一方面让社会责任在服刑人员内心生根发芽,逐渐形成回报社会的内心需求,为向善图新做好指引;另一方面为服刑人员刑释后再就业搭建了平台,增进爱心企业吸收刑满释放服刑人员就业的广度和力度。”滕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谢克勇表示,活动全面展示监狱改造成果,有力推动监狱工作走出高墙、走进社会,增强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监狱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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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监狱开展“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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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劳动爱劳动开启服刑人员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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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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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爸爸,你给我做的衣服收到了,袖子有点长,不过我很喜欢。” “老公,你给我做的裤子我穿上了,正合适。你要保重身体,积极改造,我等你回来。” 随着一件件新衣从山东省滕州监狱寄出,服刑人员亲人试穿新衣后的感受也反馈而来。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服刑人员亲人试穿新衣的专题片《你的微心愿,干警帮你实现》上看到,服刑人员亲人在收到新衣试穿的那一刻,掩饰不住激动。 为充分发挥社会帮教在服刑人员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滕州监狱立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服刑人员改造新路径,定期组织服刑人员举办“我为亲人做新衣”系列帮教活动,鼓励服刑人员学习技能,亲手为亲人缝制新衣,以亲人之温情、学艺图新之蜕变、社会企业之善举,引导服刑人员向善图新、积极改造。 亲情奖励提升改造质量 “我常常回想入狱前的事情,好像从小到大,我都没有为我母亲做过什么。”滕州监狱干警与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常常听到这样的悔恨与自责。 “对于大多数服刑人员而言,对亲情的亏欠是他们最大的心结,对亲情的弥补,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滕州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王晓光说。 为此,滕州监狱将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改造等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作为参加“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的先决条件,让服刑人员日常考核结果与个人愿望有机、紧密、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据了解,在常态化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情况下,滕州监狱充分发挥“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方面的激励作用,将“亲情”奖励纳入激励范畴,增强了服刑人员改造的内生动力,丰富了干警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了服刑人员改造质量的整体提高。 被动劳动转为主动学技能 “收到衣服我真的太意外、太激动了,真没想到这是我儿子亲手做的,感谢监狱干警对他的教育感化,让他有了一技之长,走上新生之路,我们全家都期盼着他早日归来。”一名服刑人员的母亲收到新衣后激动地说。 肯劳动、爱劳动,是服刑人员开启新生、减少再犯罪的根本保证。在“我为亲人做新衣”活动中,滕州监狱明确规定新衣必须由服刑人员亲手制作,让服刑人员认识到学习一技之长的重要性,感受到收获劳动成果的快乐。 “服刑人员通过专题片在看到自己亲手做的新衣服穿在亲人身上,看到劳动收获的成果后,逐渐实现由好逸恶劳到劳动为荣的劳动观转变,由被动劳动转变为积极主动学技能,形成了积极改造的良性循环,将劳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学习劳动技能的积极性,为高墙外的新生路打下基础。”滕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杨传启介绍说。 社会帮教助力向善图新 “作为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我们和滕州监狱达成合作协议,长期以来无偿向服刑人员提供衣服原材料,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向社会和家人展示自己的转变。”一名爱心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我为亲人做新衣”帮教活动中,滕州监狱大力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广泛联系社会爱心企业,由爱心企业按照服刑人员提供的尺码和款式,无偿提供优质面料,指导服刑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生产技术,精心为亲人缝制新衣。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刑人员的帮教,一方面让社会责任在服刑人员内心生根发芽,逐渐形成回报社会的内心需求,为向善图新做好指引;另一方面为服刑人员刑释后再就业搭建了平台,增进爱心企业吸收刑满释放服刑人员就业的广度和力度。”滕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谢克勇表示,活动全面展示监狱改造成果,有力推动监狱工作走出高墙、走进社会,增强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监狱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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