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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不误读,是读者的事

( 2021-09-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文苑
  □ 王乾荣

 浏览了几本名人自传,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内容鸡毛蒜皮颇多,而无涉家国情怀,传主每讲完一件事,尤其是说了点带“色彩”的故事,大约自己也心虚,总要来一个“澄清独白”——哎呀,我写这个,不是作秀,请勿误读,云云。
  我想误读不误读,是读者的事;你的澄清独白,没用。  
  公开发表自传,就是向世人说话,是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可以公开的“看点”或“卖点”,值得大家关注,或对国家民族有利,有必要让大家悉知,也能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某种收益——否则,自己的事,为什么要张扬,要别人知道呢?而那些带“色彩”的故事是否体现了传主灵魂的高尚或卑下,读者自有评判,只拿事实检验。你爹你妈或你的那些糗事,是你家和你的隐私,你既然剖胸挖肚公开了,就成为公共事件,就别怕人议论褒贬。你写那些,就是想以之作用于别人的视听和脑袋,影响人家呀。想让自传活色生香,有大卖点,不惜泄露本该深藏的难言之隐,又怕人说“作秀”,好像来一番“澄清独白”,读者就高看或体谅似的。这里很大成分,其实是市场魔力作祟,是出版商与传主的合谋,不存在读者体谅的问题。
  比如一位著名作家的自传写其父出轨后,“父亲与母亲吵闹,大打出手,姨妈顺手拿起了煤球炉上坐着的一锅沸腾着的绿豆汤,向父亲泼去……而另一回当三个女人(妈妈、姨妈、姥姥)一起向父亲冲去的时候,父亲的最后一招是真正潞灌龙堂的土特产:脱下裤子”。
  自传文字作用于读者,让人家认识传主。“写自己”而想让别人喜欢,让别人感冒,引起别人的关注,没错儿;写得滥污而担心人误读,不想让人觉得作秀,最好办法,是不写。在这方面,“对自己”只写过一份类似简历的东西的鲁迅,是一个榜样。
  鲁迅说:“我一生太平凡,倘使这样的也可作传,那么,中国一下子可以有四万万部传记,真将塞破图书馆。”鲁迅比诸如今的摩登作家,已成了一块“老石头”“老古董”,上不了档次,何谈作啥“自传”?“太平凡”的鲁迅便是活在今天,也不会作一本自传吧。这是鲁迅的倔脾气使然。他宁可在多篇散文、杂文里,点点滴滴地剖析自己的真实人生。
  不过如今是非凡之人层出不穷的时代。艺人和娱乐主持人,以及网红和摩登作家等等,尤为活跃。这些人“粉丝”百千万不止,他们不出自传,“粉丝”不答应——“粉丝”自来有噬痂逐臭,发掘偶像一切犄角旮旯逸闻鄙事的偏好。于是充斥着污秽的自转,汗牛充栋了。名人牛人写出万部自传,不值得大惊小怪。担心“塞破图书馆”?没关系,有电子文库,可存亿万部传记或更多,尽情运笔吧。
  而写自传又担心人“误读”,倒是对读者的误解。受众不光有盲目膜拜名人的“粉丝”;大多受众对任何文章的审视和反应,仍然用得着莎士比亚“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经典名言来比拟。作者须允许人家有各种看法——不允许也白搭,那是客观存在。如上例,父亲毕竟不是杀人放火犯,咱们且不提“子为父隐”这老观点了;反正,以屡屡暴露父亲的“土特产”秽行来佐证自己的贞洁坦荡真诚勇敢,总令人觉得不是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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