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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莫小松 □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今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赞成率为97.94%,多项工作在全国和自治区作经验介绍。 守护绿水青山 在湘江、漓江发源地兴安县,有一个占地约23亩、堆放垃圾28万立方米的露天垃圾场,自1993年投入使用后,一直未采取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不仅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附近10个村近3000名村民的生产生活。 兴安县人民检察院获知此事后,于2017年12月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但相关部门仅进行了部分整改,未见实效,群众意见大。此后的两年间,兴安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垃圾场整改情况。在上级检察院支持下,2020年底,兴安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兴安县政府将垃圾场整治项目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进垃圾场整治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今年4月,垃圾场整治工程完工。 “当地村民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连声说谢谢,这就是老百姓口中的公平正义。”说起案件回访的场景,办案检察官记忆犹新。此案不仅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十大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广西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办实事的典型案例。 为提升漓江综合治理效能,桂林市检察机关做好三道“加法题”:坚持“大专项+小专项”保护、注重“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治理、搭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模式。 为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采石行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先行探索“采销分离”模式,堵住清淤程序中施工与利益挂钩的漏洞;为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全县143名村级警务助理吸纳为公益诉讼“特邀联络员”……2019年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612件,立案5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9件,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51.74亩,挽回生态公益林763.31亩。 今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深入剖析近年来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案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件,在全面分析研判基础上,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从10个方面细化16项具体工作举措,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筑起更加坚固的“法治围栏”。 护航改革发展 关飞虎等4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 2015年至2017年,以关飞虎为首的黑恶势力长期盘踞在中越边境,通过私设关卡向走私人员车辆“卖卡”或直接“罚款”的方式收取过路费。多次实施打砸财物、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边境地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阻碍查私缉私执法行动,危害边境社会稳定。 此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关飞虎等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这个中越边境上的毒瘤被彻底清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386件4694人,起诉909件6103人,惩治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除一批涉黑涉恶“伞网”。广西检察机关先后有两个集体和5名个人因办案成效显著获全国嘉奖。 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480人、提起公诉26941人,同比分别上升64.7%、34.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做好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9件。 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大格局,对接长江经济带,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跨省区检察协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起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130人,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宽缓司法政策不批捕68人、不起诉75人,督促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53件,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法律监督试点,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开展的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获评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在行动”法治维权十大创新案例。 践行司法为民 2020年底,作为脱贫攻坚战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广西如期完成脱贫工作。这其中,广西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三级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和多元化司法救助,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的关怀,让我们三兄妹重新过上幸福生活。”今年4月21日,小李和姑姑一起来到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办实事 检察救助显温情”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上,由衷表达感激之情。 2015年,小李的父母被杀害,凶手被绳之以法,但没有进行民事赔偿。当时小李和弟弟妹妹尚未成年,父母双亡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只能与年迈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小李被迫辍学打零工,赚取微薄的收入帮补家用。 检察官得知小李一家的不幸遭遇后,立即逐级报告。广西检察机关及时启动三级联合司法救助,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来到小李一家所在的桂平市罗秀镇,将11.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三兄妹手中,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检察机关还帮助小李进入职业学院就读,争取到3年学费全免的政策和助学金。此后,检察机关与当地村委、镇政府及民政、医疗卫生、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一家解决了农村低保、医保、孤儿抚养费等问题,使一家人的生活有了持续保障。6年过去了,在广西检察机关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下,三兄妹长大成人、自食其力,有的已经成家立业。 2020年,广西检察机关开展多元救助,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094万余元,其中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发放1166万余元,连续3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和多部门联合实施“司法救助送到家”,共向19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05.29万元。 广西检察机关注重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群众切身感受检察温情。精心出台“检察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细化落实4大方面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优化检察公共服务,畅通便民利民通道;深化“一站式”检察服务、“一次不用跑”便民服务改革,推出一批“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网上办、指尖办”等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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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争取更大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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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为八桂大地增添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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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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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莫小松 □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今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赞成率为97.94%,多项工作在全国和自治区作经验介绍。 守护绿水青山 在湘江、漓江发源地兴安县,有一个占地约23亩、堆放垃圾28万立方米的露天垃圾场,自1993年投入使用后,一直未采取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不仅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附近10个村近3000名村民的生产生活。 兴安县人民检察院获知此事后,于2017年12月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但相关部门仅进行了部分整改,未见实效,群众意见大。此后的两年间,兴安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垃圾场整改情况。在上级检察院支持下,2020年底,兴安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兴安县政府将垃圾场整治项目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进垃圾场整治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今年4月,垃圾场整治工程完工。 “当地村民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连声说谢谢,这就是老百姓口中的公平正义。”说起案件回访的场景,办案检察官记忆犹新。此案不仅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十大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广西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办实事的典型案例。 为提升漓江综合治理效能,桂林市检察机关做好三道“加法题”:坚持“大专项+小专项”保护、注重“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治理、搭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模式。 为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采石行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先行探索“采销分离”模式,堵住清淤程序中施工与利益挂钩的漏洞;为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全县143名村级警务助理吸纳为公益诉讼“特邀联络员”……2019年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612件,立案5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9件,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51.74亩,挽回生态公益林763.31亩。 今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深入剖析近年来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案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件,在全面分析研判基础上,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从10个方面细化16项具体工作举措,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筑起更加坚固的“法治围栏”。 护航改革发展 关飞虎等4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 2015年至2017年,以关飞虎为首的黑恶势力长期盘踞在中越边境,通过私设关卡向走私人员车辆“卖卡”或直接“罚款”的方式收取过路费。多次实施打砸财物、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边境地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阻碍查私缉私执法行动,危害边境社会稳定。 此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关飞虎等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这个中越边境上的毒瘤被彻底清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386件4694人,起诉909件6103人,惩治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除一批涉黑涉恶“伞网”。广西检察机关先后有两个集体和5名个人因办案成效显著获全国嘉奖。 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480人、提起公诉26941人,同比分别上升64.7%、34.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做好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9件。 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大格局,对接长江经济带,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跨省区检察协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起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130人,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宽缓司法政策不批捕68人、不起诉75人,督促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53件,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法律监督试点,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开展的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获评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在行动”法治维权十大创新案例。 践行司法为民 2020年底,作为脱贫攻坚战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广西如期完成脱贫工作。这其中,广西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三级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和多元化司法救助,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的关怀,让我们三兄妹重新过上幸福生活。”今年4月21日,小李和姑姑一起来到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办实事 检察救助显温情”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上,由衷表达感激之情。 2015年,小李的父母被杀害,凶手被绳之以法,但没有进行民事赔偿。当时小李和弟弟妹妹尚未成年,父母双亡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只能与年迈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小李被迫辍学打零工,赚取微薄的收入帮补家用。 检察官得知小李一家的不幸遭遇后,立即逐级报告。广西检察机关及时启动三级联合司法救助,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来到小李一家所在的桂平市罗秀镇,将11.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三兄妹手中,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检察机关还帮助小李进入职业学院就读,争取到3年学费全免的政策和助学金。此后,检察机关与当地村委、镇政府及民政、医疗卫生、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一家解决了农村低保、医保、孤儿抚养费等问题,使一家人的生活有了持续保障。6年过去了,在广西检察机关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下,三兄妹长大成人、自食其力,有的已经成家立业。 2020年,广西检察机关开展多元救助,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094万余元,其中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发放1166万余元,连续3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和多部门联合实施“司法救助送到家”,共向19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05.29万元。 广西检察机关注重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群众切身感受检察温情。精心出台“检察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细化落实4大方面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优化检察公共服务,畅通便民利民通道;深化“一站式”检察服务、“一次不用跑”便民服务改革,推出一批“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网上办、指尖办”等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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