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致: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厦门兴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20)闽民终177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 我司销售侵犯了“SIEMENS”注册商标的工业控制器,给西门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声明为西门子公司消除影响表示歉意,并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特此声明!
厦门兴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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