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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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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8月16日电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闫星宇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该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据了解,乌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排查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救助质效,乌市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信心。 为确保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合理,真正为被救助人纾困解难,乌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新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及跟踪回访工作办法》,开展回访工作,对2020年实际救助的13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家庭生活及就业就学等情况,并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确保司法救助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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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检察发放逾50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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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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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8月16日电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闫星宇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该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据了解,乌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排查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救助质效,乌市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信心。 为确保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合理,真正为被救助人纾困解难,乌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新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及跟踪回访工作办法》,开展回访工作,对2020年实际救助的13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家庭生活及就业就学等情况,并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确保司法救助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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