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骆萍英
一江带城、山水相依、产城融合、田园风光……一幅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背后,是一抹鲜亮的法治底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月31日,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与破产审判创新等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破产审判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杭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大力推动智能化建设,坚持破产审判府院联动,2019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27件,审结700件,43家杭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实现再生,实现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完善审判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风光如画的富春江南岸,曾经烟囱林立,遍布造纸企业,其中就有龙头企业——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计37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抱着壮士断腕决心,富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搬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顺利完成永正等118家造纸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加快推动了富阳造纸区块的产业转型升级。 破产程序错综复杂,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和队伍是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2019年12月,杭州破产法庭挂牌。目前,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建立了破产案件专人审理机制,由专门业务庭或固定合议庭专职审理破产案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20年,杭州法院破产案件简化审适用率达35%,都在180天内审结,最快实现38天审结。 杭州两级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何通过破产审判促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米认为,所谓不破不立,通过破产清算,让一批技术水平低、发展前景差、环境资源消耗大而不宜再保留的企业“出清”,是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必然结果。 “退出也是一种生产力。”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傅文军在论坛发言中指出,顺畅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沉淀,刺激供给端,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两年,杭州法院坚持依法、公平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8件,加快推进市场出清,处置厂房400万平方米、土地7700亩,盘活账面资产320亿元,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数字赋能 促进提速降费 为加强办理破产便利化、信息化,杭州法院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第一城”优势,大力推动破产审判智能化建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打造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鼓励管理人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平台、移动微法院、钉钉网络平台等,促进破产程序高效、顺利推进。 富阳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先运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数字化为桥梁,搭建破产审判V字模型,形成集专业化、项目化、协同化于一体的高质效破产案件办理集成应用体系,实现债权人便利行权、管理人高效履职、法院全流程监管有机统一。 富阳区人民法院以加强市场作为着力点,开启与阿里巴巴集团在破产资产处置中的共同探索,以在线评估、单独网拍通道、网络资产推介和网络债权人会议等创新方式,加快资产处置效率、提升资产处置价值、降低资产处置费用、提升资产处置透明度,促进办理破产提速、降费、便捷。 其中,“杭州华晨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核心资产的单独网拍通道处置,实现了资产变现后价值覆盖总债务、债权获全额清偿的良好效果。 坚持府院联动 实现同向发力 破产程序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配合。 在富阳仪表总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中,富阳区人民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采取拆破结合的资产处置方式,确保拆迁款按时、足额到位,保障了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富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50余件,受案量居杭州地区前列。 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平介绍说,该院探索“拆、执、破”衔接机制,通过拆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实现了府院、市场主体和债权人在法治化路径上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杭州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与人民银行、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完善破产程序的公共配套机制。 在办理社会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中,杭州法院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的企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高效调动各种资源,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配套事务处理保障,有效化解了重大涉企债务危机。
|
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召开
|
杭州坚持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助43家企业再生
|
|
|
|
( 2021-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骆萍英
一江带城、山水相依、产城融合、田园风光……一幅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背后,是一抹鲜亮的法治底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月31日,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与破产审判创新等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破产审判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杭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大力推动智能化建设,坚持破产审判府院联动,2019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27件,审结700件,43家杭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实现再生,实现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完善审判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风光如画的富春江南岸,曾经烟囱林立,遍布造纸企业,其中就有龙头企业——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计37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抱着壮士断腕决心,富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搬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顺利完成永正等118家造纸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加快推动了富阳造纸区块的产业转型升级。 破产程序错综复杂,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和队伍是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2019年12月,杭州破产法庭挂牌。目前,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建立了破产案件专人审理机制,由专门业务庭或固定合议庭专职审理破产案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20年,杭州法院破产案件简化审适用率达35%,都在180天内审结,最快实现38天审结。 杭州两级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何通过破产审判促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米认为,所谓不破不立,通过破产清算,让一批技术水平低、发展前景差、环境资源消耗大而不宜再保留的企业“出清”,是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必然结果。 “退出也是一种生产力。”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傅文军在论坛发言中指出,顺畅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沉淀,刺激供给端,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两年,杭州法院坚持依法、公平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8件,加快推进市场出清,处置厂房400万平方米、土地7700亩,盘活账面资产320亿元,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数字赋能 促进提速降费 为加强办理破产便利化、信息化,杭州法院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第一城”优势,大力推动破产审判智能化建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打造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鼓励管理人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平台、移动微法院、钉钉网络平台等,促进破产程序高效、顺利推进。 富阳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先运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数字化为桥梁,搭建破产审判V字模型,形成集专业化、项目化、协同化于一体的高质效破产案件办理集成应用体系,实现债权人便利行权、管理人高效履职、法院全流程监管有机统一。 富阳区人民法院以加强市场作为着力点,开启与阿里巴巴集团在破产资产处置中的共同探索,以在线评估、单独网拍通道、网络资产推介和网络债权人会议等创新方式,加快资产处置效率、提升资产处置价值、降低资产处置费用、提升资产处置透明度,促进办理破产提速、降费、便捷。 其中,“杭州华晨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核心资产的单独网拍通道处置,实现了资产变现后价值覆盖总债务、债权获全额清偿的良好效果。 坚持府院联动 实现同向发力 破产程序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配合。 在富阳仪表总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中,富阳区人民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采取拆破结合的资产处置方式,确保拆迁款按时、足额到位,保障了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富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50余件,受案量居杭州地区前列。 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平介绍说,该院探索“拆、执、破”衔接机制,通过拆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实现了府院、市场主体和债权人在法治化路径上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杭州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与人民银行、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完善破产程序的公共配套机制。 在办理社会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中,杭州法院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的企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高效调动各种资源,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配套事务处理保障,有效化解了重大涉企债务危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