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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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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王健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一〇二团,有这样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真心为民的情怀,用一次次成功的调解,践行着一名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和对职工群众的庄严承诺,她就是一〇二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胡艳。 扎根基层14年,胡艳参与和主持调解案件1700余件,为职工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2020年,胡艳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模范人民调解员、兵团“三八”红旗手、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三等功两次,这些荣誉,是胡艳默默奉献的最好证明。 当事人双方权益都保护 今年5月19日,驾驶员如某微信里收到一笔2800元的转账工资,他第一时间向胡艳致谢。 如某自4月16日起在艾某的工地拉运砂石料。两人口头约定,工资1万元,按月支付。10天后,如某以工作强度太大、条件太艰苦为由向艾某提出辞职,当天起就没再上班。后来,如某向艾某索要10天的工钱遭拒,于是来到一〇二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你干了10天就辞职,说走就走,新驾驶员没招上,车主的大车停运,给人家造成了损失,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试用期间,要辞职也得提前3天打招呼啊……”胡艳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款,如某心服口服。 接下来,胡艳又和车主讲起了理,“不管怎样,如某也给你干了10天的活,虽然突然辞职给你造成了损失,但这工钱是必须得给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讲理又讲法,将心又比心,在她的耐心劝解下,最终,艾某支付了如某2800元工资,双方均满意而去。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调解时我注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只有心结解开了,案件才能真正了结。”胡艳说。今年前5个月,她成功调处20余起农民工讨薪纠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00万余元。 “流动调解室”人少作用大 近年来,入驻一〇二团辖区的公司、工厂不断增多,人员流动量较大。结合实际情况的变化,胡艳大胆提出设立“流动调解室”,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工厂、街道、车间。说干就干,两个人民调解员、一个书记员、一辆面包车,就组成了“流动调解室”。 2018年1月19日,胡艳发现街道上有几十个工人聚集在一起,即刻上前询问,原来他们因讨薪无果想要寻求帮助。胡艳先将几十人带回到调解室,分别与工人代表谈话。经了解得知,这几十个工人分别受雇于13个班组长,从2015年至2016年陆续在某公司建筑工地上务工,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工资后,剩余的工资就再没及时支付,工人多次找公司协商也未能解决。胡艳先是稳定了工人的情绪:“你们先与班组长核对清楚工作天数和工资数额,列出工资表,我再找老板谈。” 因为涉及的人数较多,一〇二团党委安排专人与胡艳一起负责此事。胡艳与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愿意解决此事,但因为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一时无法支付这么一大笔钱。那段时间,胡艳一天一个电话,两天上一次门,腿跑细了,嘴磨破了,可对方仍然托词“拿不出那么多钱,正在想办法”。 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工人们着急回家。胡艳再次找到了建筑公司负责人:“几十名工人背后就是几十个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老人、孩子,你拖欠的工钱很可能就是老人买药的钱、孩子上学的钱。人心都是肉长的,咱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换作是你的工资被拖欠回不了家过不了年,你是什么心情……”几个小时后,对方终于表示,年前一定结清欠款。 “解决矛盾要做到法律与感情的结合,讲法不离情、讲情不离法。解决这件事先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多时候,解决问题不是说服了对方,而是感动了对方,问题就一定能解决。”胡艳说。 农历腊月廿九,几十名工人共计200余万元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手。 第二天,胡艳收到了工人发来的一条短信:“我们已经坐上回家的火车,今天是大年三十,特别感谢您!祝您春节快乐!” 公正处理化解兵地矛盾 14年间,胡艳为辖区安定团结、和谐稳定尽心尽力,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19年6月17日,一〇二团八连发生一起地方村民养殖的骆驼啃食团场职工地里的棉花苗,给职工造成损失的事件。胡艳到达现场后,先是安抚受损职工的情绪,与连队技术员到棉花地里查看受损情况并估算损失;另一方面与连队党支部书记、连长及受损职工一同赶往涉案村民所在的村委会。 胡艳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在沙漠地带严禁放牧的相关规定,引起了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胡艳明确指出问题的根本:“放养牲畜,未尽到看管义务给职工造成损失,是应该赔偿的。”村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涉事的两个村民,并要求他们尽快依法赔偿。起初,两名村民不愿意,声称不是自家骆驼啃食棉苗。胡艳立即拿出了现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上骆驼身上的记号清晰可见。面对事实,村民同意赔偿,但认为受损职工索要的赔偿数额过高。 “那咱们去现场看看吧。”胡艳带着当事人驱车来到现场。棉花地里一片“狼藉”,大片棉花苗已成空秆,被踩踏严重。胡艳趁势又做起了劝说工作。 两名村民同意了赔偿的数额,第二天就送来了赔偿款,并诚恳向团场职工致歉。 “当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光懂法不行,还要耐心细致、用心用情,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以心换心,才能赢得百姓的认可。”胡艳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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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胡艳:心结解开才能真正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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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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