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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辛连成:本院受理的黄福印诉你、张海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221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徐州鑫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孙明伟与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300号 黎继: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高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695号 王雯:本院受理原告苗影与你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史金霞: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2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2020)豫0402民初3101号 贺国新:本院受理原告化伟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40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执100号之一 李丽敏、程戌:本院受理的张晓阳申请执行你们(2020)冀0107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7执10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之一、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11号 胡宗佑(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鹿角村民委员会旮躬村民小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812090712):本院受理原告朱莲芬与被告胡宗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财产损失共计83871.69元;2、由被告二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优先直接赔付上述款项给原告;3、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4号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龙振宾申请宣告卢彩红失踪一案,经查:卢彩红,女,1972年9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52424197209091020,住广西昭平县木格乡高车村下村组06号。于1995年外出打工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卢彩红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顾成良:本院受理原告李松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130号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2873号 曾际兰、吴邦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与被告曾际兰、吴邦全、遂宁市筑响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19)川0903民初2265号 吴选坤:本院受理原告伍汉江与被告吴选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伍汉江与吴选坤所生女伍思涵由吴选坤抚养。案件受理费260元,由伍汉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路春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辛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张香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夏红艳:本院受理原告方应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河南天富合实业有限公司、鲁山县珠江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淑卿: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龚恒平:本院受理原告谢宗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958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旦布登刚吉力、旦木登才仁:本院受理多杰仁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盖措:本院受理红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2020)鄂0922民再3号 董明重、张梅、董焕龙: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董金凤与被申请人李波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249号 丁建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飞洋杯业有限公司与你、浙江永康糖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黄金菊:本院受理原告王小琴、王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朋朋: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行陆欣、王胜利等诉你与河南省汉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金传飞:本院受理原告卢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02破12-1号 2021年3月1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恒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指定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本院审理。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本院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恒德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兴区路人力资源产业园435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戴迎春、张青出,电话:15355871961、153562885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恒德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恒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初锚、股东(香港恒豐實業有限公司、温州进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因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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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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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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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辛连成:本院受理的黄福印诉你、张海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221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徐州鑫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孙明伟与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300号 黎继: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高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695号 王雯:本院受理原告苗影与你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史金霞: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2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2020)豫0402民初3101号 贺国新:本院受理原告化伟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40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执100号之一 李丽敏、程戌:本院受理的张晓阳申请执行你们(2020)冀0107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7执10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之一、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11号 胡宗佑(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鹿角村民委员会旮躬村民小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812090712):本院受理原告朱莲芬与被告胡宗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财产损失共计83871.69元;2、由被告二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优先直接赔付上述款项给原告;3、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4号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龙振宾申请宣告卢彩红失踪一案,经查:卢彩红,女,1972年9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52424197209091020,住广西昭平县木格乡高车村下村组06号。于1995年外出打工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卢彩红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顾成良:本院受理原告李松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130号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2873号 曾际兰、吴邦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与被告曾际兰、吴邦全、遂宁市筑响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19)川0903民初2265号 吴选坤:本院受理原告伍汉江与被告吴选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伍汉江与吴选坤所生女伍思涵由吴选坤抚养。案件受理费260元,由伍汉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路春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辛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张香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夏红艳:本院受理原告方应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河南天富合实业有限公司、鲁山县珠江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淑卿: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龚恒平:本院受理原告谢宗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958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旦布登刚吉力、旦木登才仁:本院受理多杰仁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盖措:本院受理红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2020)鄂0922民再3号 董明重、张梅、董焕龙: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董金凤与被申请人李波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249号 丁建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飞洋杯业有限公司与你、浙江永康糖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黄金菊:本院受理原告王小琴、王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朋朋: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行陆欣、王胜利等诉你与河南省汉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金传飞:本院受理原告卢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02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02破12-1号 2021年3月1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恒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指定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本院审理。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本院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恒德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兴区路人力资源产业园435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戴迎春、张青出,电话:15355871961、153562885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恒德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恒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初锚、股东(香港恒豐實業有限公司、温州进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因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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