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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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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王慧、张媛媛、宋战旗:上诉人河北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服(2020)冀1102民初5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NGUYEN THI TU TRINH(阮氏秀贞、越南籍):本院受理原告张二兵与被告NGUYEN THI TU TRINH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4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尹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 马新裕:本院受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建祥: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服从:本院受理原告梁家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1)皖1324民初52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黄平凤:本院受理原告王鑫诉被告黄平凤离婚纠纷一案[(2021)川0623民初3584号],现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汪强、樊冰: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清诉两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两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凡俊杰:本院受理原告赵西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621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常云成:本院受理原告孙亚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潘小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781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传江、张明发、张有宏、田自强、余树青、徐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8575/8576/8577/8578/8579 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605号 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我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与被告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2971号 杭州锐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西藏新思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锐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省惠达药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无锡星野手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德群与被告无锡星野手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冯卫东、吴巍:本院受理梅国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安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4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再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4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辉军:本院受理李嘉豪诉你及张辉涛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604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秦晴:本院受理原告陈昌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马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徐荣香、朱祥玉: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俊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陈明俊工资款718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2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吴昌、贵州顺泰园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漳县熊秀丽零售商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秦慈祝:本院受理周卫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付大勇:本院受理原告郝耀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9004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付大勇支付原告郝耀武货款71688元并支付利息30755.94元。上述应付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49元,由被告付大勇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2021)皖1622执1297号 李常彬、康美华: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治中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2021)皖1622执12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蒙城县十里小区B区18#1202室房产,并委托安徽首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5.17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1)皖1622执1080号 胡杰、贾一清: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何俊义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2020)皖1622民初3083-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蒙城县龙盛状元府3#401室房产,并委托安徽首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11.78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通 知 本人定于2021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00。二、会议地点:中国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中心路8号。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四、会议审议事项:1、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任命新法定代表人。五、会议出席对象:本公司董事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六、登记方法: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于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会议开始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七、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丕同 电话:18653305715。请届时按时参加,特此通知。 许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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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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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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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王慧、张媛媛、宋战旗:上诉人河北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服(2020)冀1102民初5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NGUYEN THI TU TRINH(阮氏秀贞、越南籍):本院受理原告张二兵与被告NGUYEN THI TU TRINH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4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尹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 马新裕:本院受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建祥: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服从:本院受理原告梁家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1)皖1324民初52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黄平凤:本院受理原告王鑫诉被告黄平凤离婚纠纷一案[(2021)川0623民初3584号],现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汪强、樊冰: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清诉两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两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凡俊杰:本院受理原告赵西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621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常云成:本院受理原告孙亚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潘小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781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传江、张明发、张有宏、田自强、余树青、徐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8575/8576/8577/8578/8579 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605号 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我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与被告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2971号 杭州锐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西藏新思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锐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省惠达药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无锡星野手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德群与被告无锡星野手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冯卫东、吴巍:本院受理梅国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安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4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再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4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辉军:本院受理李嘉豪诉你及张辉涛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604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秦晴:本院受理原告陈昌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马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徐荣香、朱祥玉: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俊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陈明俊工资款718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2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吴昌、贵州顺泰园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漳县熊秀丽零售商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秦慈祝:本院受理周卫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付大勇:本院受理原告郝耀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9004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付大勇支付原告郝耀武货款71688元并支付利息30755.94元。上述应付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49元,由被告付大勇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2021)皖1622执1297号 李常彬、康美华: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治中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2021)皖1622执12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蒙城县十里小区B区18#1202室房产,并委托安徽首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5.17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1)皖1622执1080号 胡杰、贾一清: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何俊义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2020)皖1622民初3083-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蒙城县龙盛状元府3#401室房产,并委托安徽首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11.78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通 知 本人定于2021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00。二、会议地点:中国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中心路8号。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四、会议审议事项:1、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任命新法定代表人。五、会议出席对象:本公司董事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六、登记方法: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于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会议开始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七、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丕同 电话:18653305715。请届时按时参加,特此通知。 许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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