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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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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九道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月明:本院受理李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石高民二初字第0044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载明案件受理费111800元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费交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足额交纳上述案件受理费,逾期未交本院将依法处理。收款单位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收费管理所;开户行:农业银行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账号:50352001040009773;银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与天山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苏彬:本院受理赵月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小红:本院受理苏晓昆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请求判令曹小红偿还原告借款2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晏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黄宗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黄河大道支行起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截止至2020年10月21日借款本金356719.37元,利息132.04元,罚息10531.38元,合计367382.79元,并按《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廷芬:本院受理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偿还原告代偿款一万元及利息、滞纳金、违约金26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宁波每购商贸有限公司、陈君:本院受理河北金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冀0191民初1891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书臣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1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潘城妹:本院受理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宁晋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新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青岛赫奕云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兴市吉佳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源祥丝韵服饰有限公司、泰兴市唯美金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泰兴市云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泰兴市天润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州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多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时佳磊:原告杜清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徐闺兰: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顺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雷豪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居联新饰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建材陶瓷市场宝蝶建材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晓东:原告付美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69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原告徐巧利诉你债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夏祯、吉莉莉:原告吴信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程兴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炎炯、刘震、海宁市融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蒙蒙、耿娜:原告葛卫平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成连富:原告鲁长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高锋:原告嘉兴铭欧门窗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陆豪杰: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中华、吴珠花: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5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孔涛、郑书兰: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9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翠娟、赵亚平:原告浙江欣融汽车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飞、刘美玲:原告浙江欣融汽车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斌:原告高暮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律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王水明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海霞、黄锦涛: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海霞、黄锦涛: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生、王丽娟: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晓飞: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赖三妹: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向吉燕、李尧: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奚小川: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雷、陈梦晴、昆山市越秀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卫东: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秦宝传、秦兆良、姚大明: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小飞、陆玉仙、孙育、王建兰:本院受理韩淑娥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海明:本院受理张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易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亿金鑫包装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科维新型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邦隆金属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杭州家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渼艺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20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宋星星:本院受理王祥兰诉宋星星、吴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许传东:本院受理孙守彬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1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陈永岗、薛梅: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新力批发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龙生:本院受理陆云高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沧州君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肖国峰:本院受理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泊拉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德节:本院受理惠宏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开勇、刘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9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正、杨震志: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开勇、刘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9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徐桃兰、刘祥: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西岗区胖子生鲜超市、赵广田、杨俊贤: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南通耀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汪冬益、王岫芸、钱光胜: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继光、杨学楠: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程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松: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绿林塑胶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永华: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刊登的被告为梁红梅公告中,开庭地点应为二十四法庭。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刊登的被告为徐成公告中,“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应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舒德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永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江涛:原告谢士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中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原告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816号】,现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四川俊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屏宏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朱顺岗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两案[(2021)川0311民初1052号、105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周俊:原告陈端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22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何宗益:原告缪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龙旗教育有限公司:原告太仓宏意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四川中誉瑞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减资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孙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孙虎称,被申请人孙建国系孙虎父亲,从2007年正月初七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孙建国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孙建国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孙建国生存现状者,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孙建国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陶永法:原告绵竹市剑南镇鑫熠程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0683民初1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30975元;二、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本金230975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为标准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款项的,上述违约金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陶永法对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64元,鉴定费3400元,共计8164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陶永法:原告绵竹市剑南镇新海鑫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0683民初18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43700元;二、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本金143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为标准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款项的,上述违约金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陶永法对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174元,鉴定费3400元,共计654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2021)新4202民催1号 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因2020年7月21日,沧州智恒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交付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申请人承兑时将票据原件邮寄至付款银行过程中邮政局不慎将该支票遗失,特此,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权利凭证:号码4020005221705498,金额200000元,出票人乌苏赛石兴融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依次背书给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智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现持票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付款期限2021年1月21日到期。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权利凭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凭证权利的行为无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朱建明、上海辉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西安满超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永柱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新领:本院受理尹吉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波波、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丰县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渠卫东:本院受理蒋美芹、于扬扬、于沙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瑞、张国伟、吴永蒙:本院受理崔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宝玉、刘艳梅、徐州欧蒂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敬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于海林: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陆川:本院受理的(2021)川1322民初1619号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陆川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10000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1年7月14日之前的利息17825.66元及以借款1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5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总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小兵:原告杨德玉、陈锦书与被告黄小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2民初2547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2.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房屋装修款未完成的工程量约5759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用依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至开庭之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邓俊俊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l、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6778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49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何怀昌、彭碧华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8615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687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侯建中、李德容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3490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14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吕海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4861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29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唐军、谭莉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93403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1570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王建忠、蒋小琼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l、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4175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22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熊辉、王燕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9168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74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杨光、雷淑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7726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59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苏0104民初4438号 邵哲宁、邵志良、安璐琪、安敬波、李文豪、李刚、罗艳红: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品新轩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与邵哲宁、邵志良、安璐琪、安敬波、李文豪、李刚、罗艳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4民初4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1188号 张勇、温晨:本院已受理原告廖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j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勇、蔡明通、郑建阳、蔡衍真、胡德政、罗伟、漆选锋、谢萌、黄鹏鹏、王安群、陈杰明: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勇【(2021)闽0206民初9270号】、被告蔡明通【(2021)闽0206民初9271号】、被告郑建阳【(2021)闽0206民初9272号】、被告蔡衍真【(2021)闽0206民初9273号】、被告胡德政【(2021)闽0206民初9274号】、被告罗伟【(2021)闽0206民初9275号】、被告漆选锋【(2021)闽0206民初9276号】、被告谢萌【(2021)闽0206民初9277号】、被告黄鹏鹏【(2021)闽0206民初9278号】、被告王安群【(2021)闽0206民初9279号】、被告陈杰明【(2021)闽0206民初9282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邯郸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芳芹与你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王丽媛、仲裁员王树根、张亮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上品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贾上前与你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司春燕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庆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潘川萍、姚彦华与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邓巍任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016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请你们于开庭后第30日起10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邯郸仲裁委员会 武保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友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0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曹贵雨: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8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陈治军、张志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8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武汉腾飞高科医学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向会波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1]第1724号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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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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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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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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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九道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月明:本院受理李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石高民二初字第0044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载明案件受理费111800元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费交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足额交纳上述案件受理费,逾期未交本院将依法处理。收款单位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收费管理所;开户行:农业银行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账号:50352001040009773;银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与天山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苏彬:本院受理赵月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小红:本院受理苏晓昆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请求判令曹小红偿还原告借款2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晏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黄宗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黄河大道支行起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截止至2020年10月21日借款本金356719.37元,利息132.04元,罚息10531.38元,合计367382.79元,并按《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廷芬:本院受理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偿还原告代偿款一万元及利息、滞纳金、违约金26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宁波每购商贸有限公司、陈君:本院受理河北金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冀0191民初1891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书臣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1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潘城妹:本院受理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宁晋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新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青岛赫奕云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兴市吉佳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源祥丝韵服饰有限公司、泰兴市唯美金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泰兴市云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泰兴市天润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州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多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时佳磊:原告杜清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徐闺兰: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顺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雷豪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居联新饰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建材陶瓷市场宝蝶建材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晓东:原告付美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69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原告徐巧利诉你债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夏祯、吉莉莉:原告吴信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程兴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炎炯、刘震、海宁市融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蒙蒙、耿娜:原告葛卫平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成连富:原告鲁长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高锋:原告嘉兴铭欧门窗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陆豪杰: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中华、吴珠花: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5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孔涛、郑书兰: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9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翠娟、赵亚平:原告浙江欣融汽车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飞、刘美玲:原告浙江欣融汽车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斌:原告高暮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律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王水明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海霞、黄锦涛: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海霞、黄锦涛: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生、王丽娟: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晓飞: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赖三妹: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向吉燕、李尧: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奚小川: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雷、陈梦晴、昆山市越秀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卫东: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秦宝传、秦兆良、姚大明: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小飞、陆玉仙、孙育、王建兰:本院受理韩淑娥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海明:本院受理张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易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亿金鑫包装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科维新型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邦隆金属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杭州家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渼艺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20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宋星星:本院受理王祥兰诉宋星星、吴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许传东:本院受理孙守彬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1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陈永岗、薛梅: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新力批发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龙生:本院受理陆云高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沧州君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肖国峰:本院受理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泊拉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德节:本院受理惠宏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开勇、刘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9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正、杨震志: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开勇、刘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19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徐桃兰、刘祥: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西岗区胖子生鲜超市、赵广田、杨俊贤: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南通耀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汪冬益、王岫芸、钱光胜: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继光、杨学楠: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程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松: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绿林塑胶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永华: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刊登的被告为梁红梅公告中,开庭地点应为二十四法庭。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刊登的被告为徐成公告中,“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应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舒德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永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江涛:原告谢士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中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原告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816号】,现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四川俊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屏宏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朱顺岗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两案[(2021)川0311民初1052号、105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周俊:原告陈端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22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何宗益:原告缪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龙旗教育有限公司:原告太仓宏意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四川中誉瑞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减资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孙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孙虎称,被申请人孙建国系孙虎父亲,从2007年正月初七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孙建国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孙建国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孙建国生存现状者,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孙建国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陶永法:原告绵竹市剑南镇鑫熠程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0683民初1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30975元;二、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本金230975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为标准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款项的,上述违约金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陶永法对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64元,鉴定费3400元,共计8164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陶永法:原告绵竹市剑南镇新海鑫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0683民初18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43700元;二、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本金143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为标准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款项的,上述违约金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陶永法对被告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174元,鉴定费3400元,共计654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2021)新4202民催1号 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因2020年7月21日,沧州智恒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交付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申请人承兑时将票据原件邮寄至付款银行过程中邮政局不慎将该支票遗失,特此,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申请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权利凭证:号码4020005221705498,金额200000元,出票人乌苏赛石兴融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依次背书给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智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现持票人河间市三合橡胶化工有限公司,付款期限2021年1月21日到期。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权利凭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凭证权利的行为无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朱建明、上海辉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西安满超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永柱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新领:本院受理尹吉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波波、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丰县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渠卫东:本院受理蒋美芹、于扬扬、于沙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瑞、张国伟、吴永蒙:本院受理崔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宝玉、刘艳梅、徐州欧蒂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敬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于海林: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陆川:本院受理的(2021)川1322民初1619号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陆川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10000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1年7月14日之前的利息17825.66元及以借款1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5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总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小兵:原告杨德玉、陈锦书与被告黄小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2民初2547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2.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房屋装修款未完成的工程量约5759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用依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至开庭之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邓俊俊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l、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6778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49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何怀昌、彭碧华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8615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687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侯建中、李德容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3490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14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吕海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4861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29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唐军、谭莉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93403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1570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王建忠、蒋小琼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l、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4175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22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熊辉、王燕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9168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74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原告杨光、雷淑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被告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违约金67726元;3、依法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向原告退还代收税费等共计759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幼新对被告公司应承担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苏0104民初4438号 邵哲宁、邵志良、安璐琪、安敬波、李文豪、李刚、罗艳红: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品新轩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与邵哲宁、邵志良、安璐琪、安敬波、李文豪、李刚、罗艳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4民初4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1188号 张勇、温晨:本院已受理原告廖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j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勇、蔡明通、郑建阳、蔡衍真、胡德政、罗伟、漆选锋、谢萌、黄鹏鹏、王安群、陈杰明: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勇【(2021)闽0206民初9270号】、被告蔡明通【(2021)闽0206民初9271号】、被告郑建阳【(2021)闽0206民初9272号】、被告蔡衍真【(2021)闽0206民初9273号】、被告胡德政【(2021)闽0206民初9274号】、被告罗伟【(2021)闽0206民初9275号】、被告漆选锋【(2021)闽0206民初9276号】、被告谢萌【(2021)闽0206民初9277号】、被告黄鹏鹏【(2021)闽0206民初9278号】、被告王安群【(2021)闽0206民初9279号】、被告陈杰明【(2021)闽0206民初9282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邯郸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芳芹与你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王丽媛、仲裁员王树根、张亮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上品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贾上前与你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司春燕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庆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潘川萍、姚彦华与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邓巍任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016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请你们于开庭后第30日起10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邯郸仲裁委员会 武保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友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0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曹贵雨: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8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陈治军、张志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8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武汉腾飞高科医学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向会波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1]第1724号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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