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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良资产十亿清偿职工债权人八百
辽宁法库法院府院联动破解破产审判难题

( 2021-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在法库县法院助推下,新生企业‘接盘’破产企业,给当地带来1.5亿元投资,200人就业,1000万元税收。对该院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凡事追求极致的精神表示感谢。”在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破产管理人吴杰表示,法库县法院走出了利用破产程序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2018年4月以来,法库县法院通过府院联动破解审理瓶颈、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升审理质效、健全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等一系列精彩“组合拳”,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责,共受理破产案件10件,处置不良资产10亿元,清偿职工债权人870人。
府院联动助力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破产案件的资产认定、财产处置、财产分配等工作,由于体量大、案情复杂、牵涉面广,在审判过程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法库县法院通过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确保破产案件遇到的问题顺利化解和推进。
  吴杰所提及的破产案件,是法库县法院府院联动破解审理瓶颈、助力县域经济建设、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破产企业沈阳新阳光米业有限公司资产如何变现成为老大难。法库县法院依托网络拍卖平台,建立破产管理人负责、法院监督的拍卖渠道,对破产资产通过网拍实现盘活,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和案件办理进度。最终,辽宁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决定在法库投资建厂,通过网拍程序对沈阳新阳光米业有限公司的不动产合法竞拍成功。
  为使项目尽快落地,法库县法院在土地转让期间多次从中协调,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打破壁垒、联络各方,与沈北新区法院、沈北新区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召开研讨会,与抵押权人沟通解决相关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敢于硬碰硬,几次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强制解除抵押、强制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在辽宁省内实属首例。最终,辽宁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顺利办理了土地、房产的产权转移手续。
统一尺度提升审理质效
  在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中,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率先垂范,他通过审理沈阳金美佳陶瓷有限公司在法库县法院的一系列案件,发挥专家型法官的引领示范作用进行示范裁判,打造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为其他破产类案件提供了思路和借鉴,全面提升了破产审判质效。
  此外,法库县法院积极争取沈阳市中院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对在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为个案审理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使法库县法院在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方面得到全面保护,破产审理稳妥有序进行。
  在沈阳市中院指导下,法库县法院审理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将与该公司相关的10件执行案件一并移送破产审查,督促破产管理人向未实缴出资人通过诉讼程序追缴不实出资,通过审执破协调运行机制快速导入执行程序,强化执行部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细化破产程序操作内容,使“执转破”既成为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又成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举措。
保障职工债权维护稳定
  破产案件的审理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容易激化矛盾,妥善处理职工债权问题,是破产案件中应格外重视的工作。只有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民生权益。
  法库县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对于涉及职工人数众多,债权性质也不尽相同的情况,通过查阅破产管理人递交的员工名册、工资表、社保信息等文件,与破产企业负责人约谈,了解职工实际工作情况、欠薪情况、社保情况等,并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涉诉情况,并前往工商部门调取公司备案情况等来保障涉案职工利益,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沈阳金美达陶瓷有限公司的469名职工,就是法库县法院健全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受益者。在办理这家公司破产案件中,该院针对涉及公司职工安置、税务清偿、工伤待遇等问题,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变现公司部分财产和执行个别清偿回款。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间,经过该院与破产管理人不懈努力,累计发放80%职工债权447万余元,职工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陈林表示,下一步,法库县法院将围绕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这一主线,通过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汇聚多方合力,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优势与作用。同时,扎实推进破产审判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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