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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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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指引
奋力开启西藏检察事业新征程
· 司法部发布5件戒毒工作指导性案例
· 公安机关集中销毁邪教反宣品
· 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标本兼治
· 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 用好立法权提高市域执法司法效能
· 为协调发展打造法治引擎
· 建立完善法治建设责任制
· 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机制
· 推动实施涉外专项立法修法规划
·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不断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 制定完善13类规章制度1060件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指引
奋力开启西藏检察事业新征程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

( 2021-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西藏作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任务,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正在与全国一道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藏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援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进“四大检察”深度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努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十四五”开局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起诉人数同比上升43.3%,民事检察案件同比增加4.9倍,行政检察案件同比增加14.3倍,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同比增加2.3倍,依职权主动监督案件同比增加两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达到86.2%。“四大检察”进一步协调发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成倍增长。
  特别是在最高检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江西等省市检察机关大力支持下,西藏检察机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减假暂”专项监督,复查1990年以来全区“减假暂”案件4500余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违纪“减假暂”问题,目前已对22名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人员依法立案处理,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藏贡献了检察力量。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藏检察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要坚持从六个方面着力:
  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思想武装。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思想指引。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中感悟真理力量,坚定理想信仰信念,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政法工作、西藏工作、检察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以能动司法检察积极履职,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及西藏工作、检察工作的历史主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十个必须”结合起来思考运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坚决贯彻落实到治藏稳藏兴藏的各方面、全过程。
  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检察机关在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司法处下设检察科为标志,人民检察制度在雪域高原正式创建65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为西藏各项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新的征程上,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传承党领导下的检察制度“红色基因”,在主动监督作为和检察办案中坚定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永葆人民本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西藏工作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党的检察事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求极致”精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勇于进行斗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西藏面临着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达赖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反分裂斗争进入应对重大风险的关键期,不同性质矛盾交织,斗争将更加尖锐、复杂、激烈,反对分裂、维护国家安全任务更加艰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蚕食斗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践结合起来,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创新推进边境检察工作,加强军地检务协作、对尼检务合作,在捍卫边境安全中体现检察担当。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举措,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作出新贡献。
  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西藏工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大业务”深度融入“四件大事”,切实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检察作为西藏检察工作的突出任务,推进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制”,推动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努力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贡献西藏检察力量。
  增强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在西藏这样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清醒认识到西藏工作还面临与分裂势力的特殊矛盾、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起步晚底子薄的特殊因素、高寒缺氧的特殊环境,推动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需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要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出的伟大号召,以能动司法检察理念为引领,强化依职权主动监督办案,着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牢固树立西藏客观条件特殊但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深挖严查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着力解决“不忠不公不廉不为”等问题。既要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要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意志、决心,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对照第一批教育整顿“回头看”标准,对主动自查说明问题的,给予组织处理650人。要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孔繁森精神”,以优异的检察业绩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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