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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公证法执法检查

( 2021-07-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蒲晓磊 为推进公证法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公证法执法检查。这是公证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开展执法检查。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执法检查组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沈跃跃、吉炳轩、郝明金出席。
  在听取有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汇报后,曹建明指出,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执法检查必须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着力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法律规定,重点查找法律实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推进工作。
  记者从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检查组将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分赴北京、河北、辽宁、上海、广东、宁夏等6个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将委托江苏、江西、重庆、新疆等4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公证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重点检查公证机构设立、公证队伍建设、公证职能作用发挥、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等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了解法律实施和公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各方对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和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公证法的意见建议。
  11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1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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