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马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浪太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3420号 樊学金:本院受理原告鲍钢强诉被告樊学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1)豫1503民初627号 王军:原告张晶晶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50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冯帅彬:本院受理原告王广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和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毛小洋:本院受理原告肖旺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22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邹克庆:本院受理原告王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马万福:本院受理原告马宗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贾环本:本院受理原告贾英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本院受理原告徐善冲与你们两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两方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被告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善冲工程劳务费187000元;2.案件受理费4040元,由被告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出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栗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淑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6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和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238号 蒋吉全(公民身份号码:51302319750514611X,住四川省开江县甘棠镇南坝子村1组179号):本院受理原告田仁鹏与被告蒋吉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1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8时4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1审判庭(华溪北路90号,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将按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旦巴:本院受理原告周拉加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1)青2321民初418号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桑吉措,黄南州博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尕藏希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民初631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刘家宝:本院受理原告李洋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怀来县沙城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吕健:原告华克与被告吕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3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华克撤诉。案件受理费1380元,减半收取690元,由原告华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2367号 李俊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子峰诉你与孙德海、王彩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282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陈良:本院受理原告务川路顺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邹小波、黔南州金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里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务川峰洲钢管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唐文山:本院受理原告李政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田仁义:本院受理原告王珊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长江: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秦要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秦要克、平顶山市赛龙实业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758号 刘长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高传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谢家嫦:原告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及利息3017.26元,并按日利率0.05%支付违约金至清偿之日止)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峰镇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胡丽兰、王时淼、刘辉林、王祥洲、蓝建亭、林振江、潘佳强、刘超、蔡建义: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胡丽兰【(2021)闽0206民初8421号】、被告王时淼【(2021)闽0206民初8421号】、被告刘辉林【(2021)闽0206民初8422号】、被告王祥洲【(2021)闽0206民初8423号】、被告蓝建亭【(2021)闽0206民初8424号】、被告林振江【(2021)闽0206民初8427号】、被告潘佳强【(2021)闽0206民初8428号】、被告刘超【(2021)闽0206民初8429号】、被告蔡建义【(2021)闽0206民初8430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共8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为了自行重整,成立了清算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备案。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3-2-20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霍灿英13102440361。特此公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1-07-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马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浪太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3420号 樊学金:本院受理原告鲍钢强诉被告樊学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1)豫1503民初627号 王军:原告张晶晶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50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冯帅彬:本院受理原告王广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和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毛小洋:本院受理原告肖旺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22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邹克庆:本院受理原告王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马万福:本院受理原告马宗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贾环本:本院受理原告贾英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本院受理原告徐善冲与你们两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两方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被告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善冲工程劳务费187000元;2.案件受理费4040元,由被告安徽天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王焕清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出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栗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淑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6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和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238号 蒋吉全(公民身份号码:51302319750514611X,住四川省开江县甘棠镇南坝子村1组179号):本院受理原告田仁鹏与被告蒋吉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1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8时4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1审判庭(华溪北路90号,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将按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旦巴:本院受理原告周拉加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1)青2321民初418号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桑吉措,黄南州博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尕藏希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民初631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刘家宝:本院受理原告李洋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怀来县沙城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吕健:原告华克与被告吕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3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华克撤诉。案件受理费1380元,减半收取690元,由原告华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2367号 李俊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子峰诉你与孙德海、王彩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282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陈良:本院受理原告务川路顺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邹小波、黔南州金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里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务川峰洲钢管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唐文山:本院受理原告李政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田仁义:本院受理原告王珊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长江: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秦要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秦要克、平顶山市赛龙实业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758号 刘长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高传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谢家嫦:原告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及利息3017.26元,并按日利率0.05%支付违约金至清偿之日止)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峰镇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胡丽兰、王时淼、刘辉林、王祥洲、蓝建亭、林振江、潘佳强、刘超、蔡建义: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胡丽兰【(2021)闽0206民初8421号】、被告王时淼【(2021)闽0206民初8421号】、被告刘辉林【(2021)闽0206民初8422号】、被告王祥洲【(2021)闽0206民初8423号】、被告蓝建亭【(2021)闽0206民初8424号】、被告林振江【(2021)闽0206民初8427号】、被告潘佳强【(2021)闽0206民初8428号】、被告刘超【(2021)闽0206民初8429号】、被告蔡建义【(2021)闽0206民初8430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共8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为了自行重整,成立了清算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备案。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3-2-20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霍灿英13102440361。特此公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