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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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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 (2021)苏0311民初4657号 陶元春: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源升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4657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徐州市泉山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083号 陈峰:本院受理原告李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702号 周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与被告周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323号 武小林:本院受理原告曾洁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190号 冯盈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冯盈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29号 戚明奔: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恒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688号 拾以进:本院受理原告林满朋与被告拾以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811号 武逸:本院受理原告张莹诉你离婚后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071号 訾满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069号 孙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09号 马卫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10号 郭城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叶聪明:原告张作森与被告叶聪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梁继英、师文喜、申国的:本院受理原告高海智诉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77号 山东驰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玖远道具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7563号 徐州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文业、吴阳阳、郑庆祥: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创联智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文业、吴阳阳、郑庆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7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29号 孙兆玲、吴传祥: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41号 徐州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煜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5786号 杨占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杨志文、张文平:原告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张文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54055元;此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75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张文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三、杨志文对张文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志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张文平追偿。四、驳回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206民初1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栾海涛:本院受理黄银成诉你、季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丁国:本院受理缪庆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吉新华、吉龙:本院受理丁奇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虎:本院受理黄国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曹江申请,于2021年6月15日裁定受理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总商会大厦A座18楼,联系人:方毅伟,电话13511303399)。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9月2日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浙江清科通驰投资有限公司、孟虎、嘉兴清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239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斌、孟丽: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08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古燕:原告刘传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383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肖雪仙:原告周江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45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钱天虹:原告贾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2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莫晓峰:原告蔡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7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郝伟:原告姜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玉春、赫永富:原告浙江百大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久林:原告王孙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驳回原告王孙华要求与被告潘久林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罗宇君:原告詹小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驳回原告詹小红要求与被告罗宇君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富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封丘县分公司、林燕青、林伟东:本院受理河南省德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河南东方天地之中新能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吉志德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欢颜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金瑞特机械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玉坤、芦娟、王玉鹏、贾燕萍:本院受理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红娟、顾菊根:本院受理昆山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刁红文、第三人昆山钰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家浩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小军: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2020)苏0583民初684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区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梦响光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区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北京先锋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孝林:本院受理陆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贾虎:本院受理张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洪碧、张笑虹:本院受理王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技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硕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周友军、张静静、周仕凤: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佑和益机电设备厂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林:本院受理昆山瑞鸿诚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文林、严正立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上诉人严正立就(2020)苏0583民初1323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金斗、傅小刚、傅孝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本院受理曹大双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吾梦知否(武汉)科技有限公司、郑杰:本院受理苏州奔雷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安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华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董建设、汪春红、常州鸿安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东兴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宏奥鑫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米主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静:本院受理占加明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绿景园餐饮有限公司、胡庆:本院受理何正虎与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皖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则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钱梦婷诉崔凯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小阿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谢华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后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敖俊明:本院受理昆山三达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9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维芹:本院受理叶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鸱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来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佳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商怔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刊登的原告为“刁在春”的公告中,开庭时间“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应更正为“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次日9时30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曹美娟:本院受理肖书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136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7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罗佳:原告孙宇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王述华:本院受理(2021)川0683民初143号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述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4,177.50元;二、被告王述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未支付的货款金额为基数,从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标准进行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为标准进行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殷明书:原告江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王杰:原告自贡路翔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柯号、肖雪琴:原告(反诉被告)钟文与被告(反诉原告)肖雪琴、本诉被告柯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62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20)川0311民特14号周仕学申请宣告阳宏财死亡一案,经查:阳宏财,男,1953年9月20日生,汉族,住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邓关镇高石村10组,身份证号510311195309200712。现已失踪30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1年。希阳宏财本人或知其下落者与本院联系,逾期宣告阳宏财死亡。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童芮:原告余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肖高果:原告周口市金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审理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裁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韶关中崛燃气有限公司:原告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81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4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宋国平:原告曹六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8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9月23日15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桃:原告郑永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6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四川优客家具有限公司、郝光旭、郝炳学、郝惠君、江淑琼:原告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4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4日14时4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想: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58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1日15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法院 海口麦迪逊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南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2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凡民:本院受理代雪芹诉你、朱凤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尹琰:本院受理李成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栋诉你们单位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艳丽诉你们单位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喻菜叶、徐仁宗、朱胜强、高红、张世东、王帅、汪磊、万晓妮、王帅、沈文炜、陆才思、彭辉、黄明、冯少礼、赵鹏宇、吴非、荣汉刚、许正强、黄怡微、周行、高颖、刘政华、王景宇、董青、房兆密、苏丽勇、丁正江、雷浩、郑晧男、金志亮、包艳君、蔡丽丽、苏林、罗飞、范杨智、张玉兰、张琴、李斌、马磊、陈亚征、余代瑶、郭明权、任妍、马俊巧、王红岩、李月红、孙增威、卢锋、于春胜、刘彦林、孙龙、包志聪、汪海阳、施建福、朱宇航、王贵园、黄平、杜成龙、李龙、张堃兰、万广坤、何光文、陈玉山、顾功勋、李园园、赵元元、陈圳河、张成林、王伟、黄艺宾、董辉、龚伟、刘威、李福健、唐珊珊、禹卫国、魏明、黎娅丽、郭月、赵智超、崔海军、杨祚敏、王法律、杨天佑、吕国子、苑未未、翟昌佳、汪开兴、付良洪、宋承阳、殷昆、王可心、柴兴兴、张惠强、刘岗岗、刘利凯、张大用、刘永生、张贻旭、黄语微、彭一笑、孙冬、石飞、李庆东、唐柱辉、赵乔、詹洁、倪鹏竣、赵炳举、李士贺、杨浩、莫靖松、危小红、谢吉涛、许虎强、王振东、赵鹏飞、刘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百一十八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3416-3423、3425、3426、3428-3432、3434、3437-3442、3447-3453、3455-3459、3462-3465、3467-3479、3482-3490、3492、3493、3495、3497、3498、3500-3510、3512、3514-3518、3521-3525、3527-3530、3533、3535、3536-3538、3540、3541、3543、3544、3546-3557、3560-3563、3565、356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李军玲、江维颜、李亮、吴士俊、杨俊、孙海兵、吴登友、周国星、卞跃红、王利敏、谢博、毛旦、刘奋生、孙春刚、冯云、马辉、王伟、谢晓飞、仇俊福、安洪伟、张瑜、付会迎、孔德喜、张向科、王磊、吕巍、薄福祥、隋洪涛、李海波、韦永和、苏同军、林勇、王仁振、庄海军、李建恒、胥信苏、张利军、石明虎、周斌、钱程、刘佳丽、白吉成、刘璞、张东、申永亮、王艳波、李娜、唐少杰、冉贵龙、隋长刚、张博、蔡文聪、张小鱼、关红飞、肖凤江、姜才武、赵媛、黄坤良、何柏金、郭金平、李远志、杨阳、韩峰、钟美财、赵国荣、林根富、陈向艳、李凤晖、李艳、王加生、王军、陈贵江、杨先军、李春光、马春明、邓龙明、姜书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七十七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773、775-784、786-787、789-791、793、795-803、805-807、886-891、893-895、897-901、904-908、910-914、916-919、921-922、924-928、930-932、934、938、941-943、945、948-95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曹寿山、张获超、洒又东、雷成凤、王甲亮、淳于诗弟、马俊杰: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2279-2283、2285、228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徐金花:本院受理原告蔡贵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622民初字8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准予蔡贵川与徐金花离婚;二、蔡贵川与徐金花所生育的子女蔡兴诺由蔡贵川直接抚养。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蔡贵川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贺顺强、吴春兰、袁建国、王科伦、胡晏铭、邓慧玲、罗立兵、苏大川、李亚飞、杨宇、郑继宗、张建、聂县珍: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贺顺强【(2021)闽0206民初8826号】、被告吴春兰【(2021)闽0206民初8827号】、被告袁建国【(2021)闽0206民初8828号】、被告王科伦【(2021)闽0206民初8829号】、被告胡晏铭【(2021)闽0206民初8830号】、被告邓慧玲【(2021)闽0206民初8832号】、被告罗立兵【(2021)闽0206民初8833号】、被告苏大川【(2021)闽0206民初8834号】、被告李亚飞【(2021)闽0206民初8836号】、被告杨宇【(2021)闽0206民初8837号】、被告郑继宗【(2021)闽0206民初8838号】、被告张建【(2021)闽0206民初8839号】、被告聂县珍【(2021)闽0206民初8840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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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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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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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 (2021)苏0311民初4657号 陶元春: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源升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4657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徐州市泉山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083号 陈峰:本院受理原告李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702号 周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与被告周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323号 武小林:本院受理原告曾洁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190号 冯盈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冯盈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29号 戚明奔: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恒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688号 拾以进:本院受理原告林满朋与被告拾以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811号 武逸:本院受理原告张莹诉你离婚后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071号 訾满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069号 孙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09号 马卫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10号 郭城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叶聪明:原告张作森与被告叶聪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梁继英、师文喜、申国的:本院受理原告高海智诉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77号 山东驰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玖远道具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7563号 徐州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文业、吴阳阳、郑庆祥: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创联智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文业、吴阳阳、郑庆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7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29号 孙兆玲、吴传祥: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41号 徐州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煜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5786号 杨占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杨志文、张文平:原告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张文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54055元;此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75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张文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三、杨志文对张文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志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张文平追偿。四、驳回厦门元腾恒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206民初1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栾海涛:本院受理黄银成诉你、季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丁国:本院受理缪庆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吉新华、吉龙:本院受理丁奇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虎:本院受理黄国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曹江申请,于2021年6月15日裁定受理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总商会大厦A座18楼,联系人:方毅伟,电话13511303399)。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嘉兴市南湖饭店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9月2日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浙江清科通驰投资有限公司、孟虎、嘉兴清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239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斌、孟丽: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08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古燕:原告刘传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383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肖雪仙:原告周江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45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钱天虹:原告贾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2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莫晓峰:原告蔡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7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郝伟:原告姜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玉春、赫永富:原告浙江百大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久林:原告王孙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驳回原告王孙华要求与被告潘久林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罗宇君:原告詹小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驳回原告詹小红要求与被告罗宇君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富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封丘县分公司、林燕青、林伟东:本院受理河南省德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河南东方天地之中新能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吉志德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欢颜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金瑞特机械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玉坤、芦娟、王玉鹏、贾燕萍:本院受理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红娟、顾菊根:本院受理昆山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刁红文、第三人昆山钰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家浩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小军: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2020)苏0583民初684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区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梦响光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区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北京先锋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孝林:本院受理陆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贾虎:本院受理张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洪碧、张笑虹:本院受理王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技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硕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周友军、张静静、周仕凤: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佑和益机电设备厂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林:本院受理昆山瑞鸿诚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文林、严正立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上诉人严正立就(2020)苏0583民初1323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金斗、傅小刚、傅孝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本院受理曹大双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吾梦知否(武汉)科技有限公司、郑杰:本院受理苏州奔雷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安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华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董建设、汪春红、常州鸿安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东兴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宏奥鑫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米主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静:本院受理占加明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绿景园餐饮有限公司、胡庆:本院受理何正虎与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皖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则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钱梦婷诉崔凯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小阿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谢华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后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敖俊明:本院受理昆山三达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9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维芹:本院受理叶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鸱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来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佳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商怔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刊登的原告为“刁在春”的公告中,开庭时间“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应更正为“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次日9时30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曹美娟:本院受理肖书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136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7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罗佳:原告孙宇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王述华:本院受理(2021)川0683民初143号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述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4,177.50元;二、被告王述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慧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未支付的货款金额为基数,从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标准进行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为标准进行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殷明书:原告江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王杰:原告自贡路翔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柯号、肖雪琴:原告(反诉被告)钟文与被告(反诉原告)肖雪琴、本诉被告柯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62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20)川0311民特14号周仕学申请宣告阳宏财死亡一案,经查:阳宏财,男,1953年9月20日生,汉族,住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邓关镇高石村10组,身份证号510311195309200712。现已失踪30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1年。希阳宏财本人或知其下落者与本院联系,逾期宣告阳宏财死亡。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童芮:原告余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肖高果:原告周口市金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审理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裁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韶关中崛燃气有限公司:原告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81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4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宋国平:原告曹六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8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9月23日15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桃:原告郑永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6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四川优客家具有限公司、郝光旭、郝炳学、郝惠君、江淑琼:原告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04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9月24日14时40分在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想: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58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1日15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法院 海口麦迪逊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南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2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凡民:本院受理代雪芹诉你、朱凤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尹琰:本院受理李成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栋诉你们单位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艳丽诉你们单位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喻菜叶、徐仁宗、朱胜强、高红、张世东、王帅、汪磊、万晓妮、王帅、沈文炜、陆才思、彭辉、黄明、冯少礼、赵鹏宇、吴非、荣汉刚、许正强、黄怡微、周行、高颖、刘政华、王景宇、董青、房兆密、苏丽勇、丁正江、雷浩、郑晧男、金志亮、包艳君、蔡丽丽、苏林、罗飞、范杨智、张玉兰、张琴、李斌、马磊、陈亚征、余代瑶、郭明权、任妍、马俊巧、王红岩、李月红、孙增威、卢锋、于春胜、刘彦林、孙龙、包志聪、汪海阳、施建福、朱宇航、王贵园、黄平、杜成龙、李龙、张堃兰、万广坤、何光文、陈玉山、顾功勋、李园园、赵元元、陈圳河、张成林、王伟、黄艺宾、董辉、龚伟、刘威、李福健、唐珊珊、禹卫国、魏明、黎娅丽、郭月、赵智超、崔海军、杨祚敏、王法律、杨天佑、吕国子、苑未未、翟昌佳、汪开兴、付良洪、宋承阳、殷昆、王可心、柴兴兴、张惠强、刘岗岗、刘利凯、张大用、刘永生、张贻旭、黄语微、彭一笑、孙冬、石飞、李庆东、唐柱辉、赵乔、詹洁、倪鹏竣、赵炳举、李士贺、杨浩、莫靖松、危小红、谢吉涛、许虎强、王振东、赵鹏飞、刘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百一十八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3416-3423、3425、3426、3428-3432、3434、3437-3442、3447-3453、3455-3459、3462-3465、3467-3479、3482-3490、3492、3493、3495、3497、3498、3500-3510、3512、3514-3518、3521-3525、3527-3530、3533、3535、3536-3538、3540、3541、3543、3544、3546-3557、3560-3563、3565、356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李军玲、江维颜、李亮、吴士俊、杨俊、孙海兵、吴登友、周国星、卞跃红、王利敏、谢博、毛旦、刘奋生、孙春刚、冯云、马辉、王伟、谢晓飞、仇俊福、安洪伟、张瑜、付会迎、孔德喜、张向科、王磊、吕巍、薄福祥、隋洪涛、李海波、韦永和、苏同军、林勇、王仁振、庄海军、李建恒、胥信苏、张利军、石明虎、周斌、钱程、刘佳丽、白吉成、刘璞、张东、申永亮、王艳波、李娜、唐少杰、冉贵龙、隋长刚、张博、蔡文聪、张小鱼、关红飞、肖凤江、姜才武、赵媛、黄坤良、何柏金、郭金平、李远志、杨阳、韩峰、钟美财、赵国荣、林根富、陈向艳、李凤晖、李艳、王加生、王军、陈贵江、杨先军、李春光、马春明、邓龙明、姜书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七十七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773、775-784、786-787、789-791、793、795-803、805-807、886-891、893-895、897-901、904-908、910-914、916-919、921-922、924-928、930-932、934、938、941-943、945、948-95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曹寿山、张获超、洒又东、雷成凤、王甲亮、淳于诗弟、马俊杰: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2279-2283、2285、228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各被告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徐金花:本院受理原告蔡贵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622民初字8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准予蔡贵川与徐金花离婚;二、蔡贵川与徐金花所生育的子女蔡兴诺由蔡贵川直接抚养。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蔡贵川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贺顺强、吴春兰、袁建国、王科伦、胡晏铭、邓慧玲、罗立兵、苏大川、李亚飞、杨宇、郑继宗、张建、聂县珍: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贺顺强【(2021)闽0206民初8826号】、被告吴春兰【(2021)闽0206民初8827号】、被告袁建国【(2021)闽0206民初8828号】、被告王科伦【(2021)闽0206民初8829号】、被告胡晏铭【(2021)闽0206民初8830号】、被告邓慧玲【(2021)闽0206民初8832号】、被告罗立兵【(2021)闽0206民初8833号】、被告苏大川【(2021)闽0206民初8834号】、被告李亚飞【(2021)闽0206民初8836号】、被告杨宇【(2021)闽0206民初8837号】、被告郑继宗【(2021)闽0206民初8838号】、被告张建【(2021)闽0206民初8839号】、被告聂县珍【(2021)闽0206民初8840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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