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社会治理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检察机关凝聚社会合力拭亮红色印迹
· 福建检察公益诉讼为保护红色文物铸盾
· 陕西检察紧扣“三个关键词”保护红色资源
· 韶山检察公开送达
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建议
· 图片新闻
· 江西检察机关以法律捍卫英烈荣光

福建检察公益诉讼为保护红色文物铸盾

( 2021-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王莹

  福建省武夷山市西北部的洋庄乡坑口村是著名的革命老区,1938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在这里成立,曾被誉为“闽北红色首府”。直到今天,村里还保存着1931年红十军入闽时刷写的标语,“福建省委——武夷干校遗址”“新四军第三支队留守处办公旧址”也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但因年久失修,“福建省委——武夷干校遗址”中的“中共福建省委旧址纪念亭”存在破损,“新四军第三支队留守处办公旧址”周围的排水影响了建筑安全,红色标语的保护设施也出现了破损。
  眼看这些见证了闽北地区红军革命斗争及发展的文物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隐患,去年8月31日,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向洋庄乡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落实文物保护属地责任制,对破损的红色文物予以修缮,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洋庄乡政府向检察机关复函,将采取动员部署、争取资金、组织修缮等措施进行整改。
  收到复函后,武夷山检察院并未以复函简单将公益诉讼结案,而是积极跟进监督、落实责任,与洋庄乡分管文物保护的负责人密切沟通,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今年6月7日,武夷山检察院开展该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专门到坑口村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洋庄乡政府已落实文物保护属地政府责任,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内容全部整改到位。
  “红色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晓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助力加强对红色历史文物的保护,提高当地文物保护属地责任意识,为保护红色历史文物铸盾。
  今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开展军地检察机关“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反映百年党史的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纪念设施、重要人物旧居为监督重点,加大对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打击破坏、损害、侵占红色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
  龙岩市长汀县是原中央苏区、红军故乡、红色土地和红军长征主要出发地之一,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约80处90个点。
  专项监督中,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经走访摸排发现,其中有19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环境卫生情况差、消防安全隐患大、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
  “‘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件所涉的革命文物是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也是党史教育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考量和尊重职能部门的履职意愿,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积极助力革命文物保护。”长汀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长汀县检察院多次与长汀县、乡镇两级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磋商,形成切实可行的保护整改方案。
  针对红九军团长征出发地旧址、福音医院、杨成武将军故居、何叔衡烈士纪念馆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缺乏修缮保护等问题,福州军事检察院与长汀县检察院共同开展实地调查,通过集中宣告送达方式,分别向所在地镇政府等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保护纪念设施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长汀县各乡镇开展了英烈设施管护问题大排查活动,完成碑体破损、字迹模糊、用火安全等问题整改26处。同时,推动乡镇、文体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健全瞻仰凭吊服务、日常修缮维护等工作规范,推动地方政府与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增设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岗位,推动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明确县、乡、村三级保护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全县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据统计,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福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件、诉前程序案件59件,为红色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构筑起强大司法保护屏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