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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淑琴
一心为民映射胸前党徽法徽更加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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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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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周淑琴,女,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泗沥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荣获“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讲述人:周淑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泗沥人民法庭庭长)
记录者:本报记者 黄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我加入中国共产党20周年,作为一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来北京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聆听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我的眼中全是泪水,深切感受到党的伟大、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幸福。
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人民法官,一名共产党员,时刻想着如何让胸前的党徽法徽更加闪亮,让温暖的法治光辉常驻百姓心间。我深知法官是“法”的化身,代表着公平与正义,要恪守法官的初心,就必须担负起法官的责任,履行好法官的使命,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
2009年8月,我怀孕刚两个月,就接到了远赴陕西省榆林监狱巡回开庭的任务。因为孕早期反应强烈,家人非常担心,但我还是冒着流产的危险,承受着孕吐、贫血等不适,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赶到监狱开庭并调解结案。
在我心中,法律就是一架天平,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我不怕得罪人,所以我办理过的案子,老百姓都服。在平时的办案中,我给自己“约法三条”,即:不出现违法违纪情况、不办理裁判不公案件、不让群众受到冷落。
基层法庭平时审理的案件大都是离婚、赡养等家事纠纷。我出身农村,深知农村人怕打官司,一旦有了官司,如果介入不及时、化解不妥当、处置不到位,就可能产生大的不良影响。
为营造法庭如家的轻松氛围,我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家事审判工作思路,创新推出全国首份“家庭和睦劝诫书”,实现了“反家暴”与“家事和”两不误。依托以我个人名字命名的“周淑琴工作室”,组建了“婚姻家庭学校”、“琴姐姐”家事帮帮团、“琴”谈家事栏目三个平台,如今已成为贵溪市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载体。
身先士卒、冲锋在前,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基因。在平时工作中,我一年有100多天在乡村奔波。十多年来,我跑遍了辖区的每一个村落,经常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村民中间,让山村法庭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一堂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我觉得党最伟大之处就是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为了人民。我就是想通过自己经办的每一起案件、调解的每一起纠纷、所做的每一件事情,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