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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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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治理参与者到贡献者 中国彰显负责任大国使命与担当
·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大事记
·
图片新闻
□ 本报记者 赵阳 吴琼
一百年,风霜雪雨,披荆斩棘。如今,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人间奇迹!
雄伟壮丽的社会主义事业,凝结着一代代共产党人的付出奉献,负载着多少革命先驱英烈的寄托与热望。
从废除不平等条约实现民族独立,到提出成为国家间处理相互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广泛参与全球治理国际规则的制定,到面对世界百年未有大变局,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提出并推动实施的一系列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彰显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历久弥新
2014年6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迎来一场盛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主旨讲话,深刻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性贡献和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中国将继续做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率,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历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间回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让我们再次重温那段历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非殖民化运动中,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新生的国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国际关系。中国、印度、缅甸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共同倡导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8日和29日,中印、中缅分别发表联合声明,确认这五项原则将在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国家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予以适用。这是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创举,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上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都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这些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的国际法律文件足以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得到各国公认。它已经超越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成为国家间处理相互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在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大背景下,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带来了矛盾、激化了局势。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
今年6月28日,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7年。与上世纪相比,国际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
正如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贾桂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会员国间主权平等、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高度一致,已成为指导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遵循”。
广泛参与全球治理体系规则制定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从此,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发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从那时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这一时期,随着我国国际地位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治理有关国际条约的制定,是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在部分领域已成为引领者。”贾桂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的这番话,令人印象深刻。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全面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标志,也是中国深度参与各领域国际机制建设和国际规则制定的起点。
“成为WTO的一员,使得中国有机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今年5月,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间办公室,张月姣——这位曾参与中国加入WTO谈判进程,中国首位WTO上诉机构主席、大法官,颇为感慨地说。
2001年11月10日,对于张月姣,对于中国来说,都应是值得铭记的时刻。
那天,卡塔尔多哈喜来登酒店萨尔瓦会议大厅座无虚席。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决定。时至今日,张月姣仍清晰地记得中国入世法律文件全部通过后,WTO总干事穆尔的那句话:“拥有了中国之后,WTO终于可以称为完整意义上的世界贸易组织了。”
“为了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争取了十数年!”张月姣回忆说。
2008年,张月姣就任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组织里有了中国人的身影,有了中国人的声音。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20周年,这20年是中国出色履行入世全部承诺的20年。正如张月姣所说,“中国在履行承诺方面的表现得到了广大成员的认可”。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发挥了“促发展、求共识”的建设性作用,在管理机构程序、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规则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倡议。在倡议行动中,中国主张世贸主旨规则应以更加符合基本原则的方式作出适当调整,不谋求对联合倡议的主导,秉持促进发展和自由贸易的理念。
不仅如此,这一时期,中国在各个领域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在维和领域,中国已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键因素和关键力量。自1990年首次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出5名军事观察员以来,中国军队和警察先后参加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多年来,中国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联合国“为维和而行动”倡议,中国军队先后与9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维和交流与合作。
在气候变化领域,中国联合发展中国家推动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简称“共区”)原则写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推动通过《京都议定书》,落实“共区”原则和发达国家率先减排等义务,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
中国坚持“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早在1990年,中国大洋协会即申请登记为先驱投资者之一。迄今,国际海底管理局已核准中国的五块矿区申请。
中国先后加入《南极条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等条约体系,依据相关条约开展南极科考、渔业等活动,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成员国全方位参与南极治理。中国作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依据国际法参与北极事务,努力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为了打击跨国犯罪,中国积极推进对外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参加《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条约,为推进我国与外国司法执法合作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国家陷入经济困境。为应对这场危机,西方发达国家决定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开展对话,将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从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级为领导人峰会。中国首次以塑造者、创始国和核心参与者身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全面参与G20框架下的国际经济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由此,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参与向有所作为、主动引领的方向发展。
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建美好未来
历史的时针指向2017年10月18日。
这一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新时代既是中国人民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也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并践行新型全球治理观,向世界宣示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
距离北京几千公里之遥的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此时此刻一片繁忙景象,这颗“印度洋上的明珠”正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可十几年前,汉班托塔还是一个被热带雨林包围的小渔村,如今小渔村已成为令全世界瞩目的印度洋上的一个重要港口——汉班托塔港,是“一带一路”建设让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汉班托塔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皮尔斯告诉本报记者,汉班托塔港提高了该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力推动了斯里兰卡经济发展。该港口还增强了斯里兰卡港口在南亚地区的竞争力,巩固了斯里兰卡港口尤其是科伦坡港国际枢纽港的地位,促进了斯里兰卡南方省的经济崛起。
为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中国于2013年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2016年11月17日,“一带一路”倡议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得到了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同。2017年9月11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又通过决议,将“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纳入全球经济治理理念,要求“各方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加强联合国作用”。
2021年5月,气候舒爽宜人的昆明迎来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为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作为首先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各地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不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推动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深化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和多元共治,提升审判能力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与会国际人士的高度认可,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的责任和担当。
大会举行期间,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院长曼迪萨·玛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说:“中国的环境司法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在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是具有全球领导力的国家,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的《昆明宣言》将成为全球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份指导性文件,在促进环境司法保护、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及交流、数据共享及加强法院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不仅仅是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提出的一系列方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在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2015年9月,中国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在承认全人类具有“共同价值”的基础上,2017年1月18日,中国领导人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的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新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等,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
在北京举行的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方倡议要加快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在G20杭州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全面阐述了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中方提出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开出了“中国药方”。
在2017年的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中国领导人提出了4个坚持,即坚持创新驱动,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坚持协同联动,打造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坚持与时俱进,打造公正合理的治理模式;坚持公平包容,打造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这4点全球治理主张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共鸣。
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峰会上,中方强调要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把握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共同建设广泛的发展伙伴关系,携手开辟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为世界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方表示,中国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今年4月22日,《巴黎协定》签署五周年之际,中国领导人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呼唤国际社会拿出前所未有的雄心并采取行动之时,中国领导人鲜明提出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为了应对疫情,中国发起新中国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人道主义行动,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助力全球团结抗疫。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愿同各国共克时艰、携手战胜疫情的坚定意志,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和积极呼应,中国倡导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
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世界格局如何调整,一个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世界各国携手共进的中国;一个奉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推进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中国;一个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人民同舟共济的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为世界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从全球治理参与者到贡献者中国彰显负责任大国使命与担当
( 2021-06-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
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逐步落地。图为中斯共建“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汉班托塔港的堆场停满了汽车。 图片来源:汉班托塔国际港口集团
□ 本报记者 赵阳 吴琼
一百年,风霜雪雨,披荆斩棘。如今,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人间奇迹!
雄伟壮丽的社会主义事业,凝结着一代代共产党人的付出奉献,负载着多少革命先驱英烈的寄托与热望。
从废除不平等条约实现民族独立,到提出成为国家间处理相互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广泛参与全球治理国际规则的制定,到面对世界百年未有大变局,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提出并推动实施的一系列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彰显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历久弥新
2014年6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迎来一场盛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主旨讲话,深刻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性贡献和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中国将继续做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率,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历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间回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让我们再次重温那段历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非殖民化运动中,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新生的国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国际关系。中国、印度、缅甸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共同倡导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8日和29日,中印、中缅分别发表联合声明,确认这五项原则将在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国家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予以适用。这是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创举,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上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都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这些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的国际法律文件足以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得到各国公认。它已经超越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成为国家间处理相互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在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大背景下,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带来了矛盾、激化了局势。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
今年6月28日,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7年。与上世纪相比,国际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
正如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贾桂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会员国间主权平等、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高度一致,已成为指导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遵循”。
广泛参与全球治理体系规则制定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从此,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发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从那时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这一时期,随着我国国际地位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治理有关国际条约的制定,是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在部分领域已成为引领者。”贾桂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的这番话,令人印象深刻。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全面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标志,也是中国深度参与各领域国际机制建设和国际规则制定的起点。
“成为WTO的一员,使得中国有机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今年5月,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间办公室,张月姣——这位曾参与中国加入WTO谈判进程,中国首位WTO上诉机构主席、大法官,颇为感慨地说。
2001年11月10日,对于张月姣,对于中国来说,都应是值得铭记的时刻。
那天,卡塔尔多哈喜来登酒店萨尔瓦会议大厅座无虚席。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决定。时至今日,张月姣仍清晰地记得中国入世法律文件全部通过后,WTO总干事穆尔的那句话:“拥有了中国之后,WTO终于可以称为完整意义上的世界贸易组织了。”
“为了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争取了十数年!”张月姣回忆说。
2008年,张月姣就任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组织里有了中国人的身影,有了中国人的声音。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20周年,这20年是中国出色履行入世全部承诺的20年。正如张月姣所说,“中国在履行承诺方面的表现得到了广大成员的认可”。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发挥了“促发展、求共识”的建设性作用,在管理机构程序、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规则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倡议。在倡议行动中,中国主张世贸主旨规则应以更加符合基本原则的方式作出适当调整,不谋求对联合倡议的主导,秉持促进发展和自由贸易的理念。
不仅如此,这一时期,中国在各个领域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在维和领域,中国已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键因素和关键力量。自1990年首次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出5名军事观察员以来,中国军队和警察先后参加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多年来,中国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联合国“为维和而行动”倡议,中国军队先后与9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维和交流与合作。
在气候变化领域,中国联合发展中国家推动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简称“共区”)原则写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推动通过《京都议定书》,落实“共区”原则和发达国家率先减排等义务,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
中国坚持“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早在1990年,中国大洋协会即申请登记为先驱投资者之一。迄今,国际海底管理局已核准中国的五块矿区申请。
中国先后加入《南极条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等条约体系,依据相关条约开展南极科考、渔业等活动,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成员国全方位参与南极治理。中国作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依据国际法参与北极事务,努力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为了打击跨国犯罪,中国积极推进对外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参加《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条约,为推进我国与外国司法执法合作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国家陷入经济困境。为应对这场危机,西方发达国家决定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开展对话,将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从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级为领导人峰会。中国首次以塑造者、创始国和核心参与者身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全面参与G20框架下的国际经济合作,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由此,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参与向有所作为、主动引领的方向发展。
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建美好未来
历史的时针指向2017年10月18日。
这一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新时代既是中国人民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也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并践行新型全球治理观,向世界宣示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
距离北京几千公里之遥的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此时此刻一片繁忙景象,这颗“印度洋上的明珠”正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可十几年前,汉班托塔还是一个被热带雨林包围的小渔村,如今小渔村已成为令全世界瞩目的印度洋上的一个重要港口——汉班托塔港,是“一带一路”建设让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汉班托塔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皮尔斯告诉本报记者,汉班托塔港提高了该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力推动了斯里兰卡经济发展。该港口还增强了斯里兰卡港口在南亚地区的竞争力,巩固了斯里兰卡港口尤其是科伦坡港国际枢纽港的地位,促进了斯里兰卡南方省的经济崛起。
为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中国于2013年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2016年11月17日,“一带一路”倡议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得到了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同。2017年9月11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又通过决议,将“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纳入全球经济治理理念,要求“各方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加强联合国作用”。
2021年5月,气候舒爽宜人的昆明迎来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为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作为首先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各地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不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推动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深化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和多元共治,提升审判能力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与会国际人士的高度认可,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的责任和担当。
大会举行期间,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院长曼迪萨·玛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说:“中国的环境司法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在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是具有全球领导力的国家,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的《昆明宣言》将成为全球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份指导性文件,在促进环境司法保护、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及交流、数据共享及加强法院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不仅仅是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提出的一系列方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在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2015年9月,中国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在承认全人类具有“共同价值”的基础上,2017年1月18日,中国领导人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的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新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等,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
在北京举行的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方倡议要加快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在G20杭州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全面阐述了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中方提出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开出了“中国药方”。
在2017年的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中国领导人提出了4个坚持,即坚持创新驱动,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坚持协同联动,打造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坚持与时俱进,打造公正合理的治理模式;坚持公平包容,打造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这4点全球治理主张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共鸣。
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峰会上,中方强调要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把握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共同建设广泛的发展伙伴关系,携手开辟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为世界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方表示,中国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今年4月22日,《巴黎协定》签署五周年之际,中国领导人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呼唤国际社会拿出前所未有的雄心并采取行动之时,中国领导人鲜明提出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为了应对疫情,中国发起新中国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人道主义行动,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助力全球团结抗疫。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愿同各国共克时艰、携手战胜疫情的坚定意志,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和积极呼应,中国倡导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
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世界格局如何调整,一个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世界各国携手共进的中国;一个奉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推进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中国;一个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人民同舟共济的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为世界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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