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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6-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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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84民初3017号 赵荣鸾(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董凤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910150924);蒙正凯(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甲港组68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502120910):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荣鸾、蒙正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1、判令被告赵荣鸾、蒙正凯偿还原告支出的代偿款38941.8元;赔偿原告代偿款的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3604.5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以上暂合计为45546.3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1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23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5856号 江苏丰源铝业有限公司、徐州富轮经贸有限公司、徐州华盛管桩有限公司、徐州市三杰化工有限公司、师忠沛、江克侠、师君、师以功、渠贵英、师冰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5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147号 秦刚:本院受理原告韦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672号 张森、刘成鑫、张明磊:本院受理原告张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206号 时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陈卫:本院受理原告李丽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何光荣:本院受理原告薛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向银:本院受理文瑶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529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文瑶瑶与你离婚,婚生子文苇宸随文瑶瑶生活,由她抚养,你对文苇宸有探望权,文瑶瑶有协助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梁伟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国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828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雷艳青:本院受理徐晓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381民初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7374号 江苏跃进正宇汽车有限公司、裘军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正宇机电有限公司诉江苏跃进正宇汽车有限公司、徐州泰发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裘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徐州泰发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已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784民初7374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谢索南: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培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221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2068号 界首市乾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文毫与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2021年9月14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1623号 薛尤木、代兰平:本院受理原告蒋科勇与被告薛尤木、代兰平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人工工资329600元;2、从2017年1月起,被告每月按329600元×0.22支付原告利息;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1826号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梁娟与被告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责令被告偿还欠款10000元。因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7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104号 李志丹,男,1984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沙洋县高阳镇刘庙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20822198405185215:本院受理原告王跃春与被告李志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1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第24号审判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昭平县惠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善明、吴泽元、左元记、欧新基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121民初432、433、434、43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解除原告李善明、吴泽元、左元记、欧新基与被告昭平县惠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林用地合作经营合同书》。四个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100元,由被告昭平县惠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五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无锡企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无锡企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费孝兰与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峰诉你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14: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吴敏: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斌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14: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6282号 徐州九里山医院:本院受理原告太仓联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九里山医院、第三人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太仓联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2020)苏0311民初6282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第十六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刘小玉:曹有信与李会生、刘小玉借款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8日查封、扣押你名下思威牌豫AV267V汽车一辆。
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
舒中霞、周家荣: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农商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舒中霞【(2021)闽0206民初3614号】、被告周家荣【(2021)闽0206民初3618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共2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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