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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张驰
近年来,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结合职责使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红卫。 记者:天津市司法局是如何规划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工作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 王红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未来5年乃至15年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行动蓝图。近期,天津市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全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司法部制定的全国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即将出台。我们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国家、司法部和天津规划纲要,认真谋划制定天津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纲要。目前草案已完成,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部分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了两轮研讨论证。初步确立了“到2035年,推动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我们也将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定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惠民便民、科技信息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记者: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在“十四五”时期,天津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王红卫:我们将以“要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快打造美丽天津”为元为纲,深刻把握战略定力,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聚焦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和切入点,推动法治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目前,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已在19个领域取得显著合作成果。今后,我们将不断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协同机制,积极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 二是以更高质效立法提供高质量发展支撑。立法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我们将结合天津特色,突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深化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 三是以更高水平执法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我们充分发挥了新建市级执法监督平台作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是以更高标准法律服务引育发展新动能。我们将深入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资源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构建市场主体急需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五是以更多法治温暖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要坚定不移增进人民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20项具体举措,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均等、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努力为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着力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 记者: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据此,下一步天津市司法局有什么新举措? 王红卫: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随后,党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今年还将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共同构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纲领性制度体系。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大力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协力统筹更高水平法治天津建设。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协力统筹、深度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共同探索建立“办局一体化”工作体制,取得了1+1>2的效果。我们将持续深化“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高效协同、合力推进”工作模式,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我们将紧跟中央进度,及时研究制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工作,推进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覆盖。去年,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开启,我们迅速行动,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在全国较早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三是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们也将以启动“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筑牢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 四是大力强化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年初,党中央作出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二者紧密结合,明确了30余项主要任务,持续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加大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集中整改力度,抓好监狱综合治理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记者:“十四五”规划纲要设专章,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工作。多年来,天津司法行政系统为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贡献了积极力量,接下来在这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王红卫:“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天津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记天津之“特”、天津之“卫”、天津之“责”,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一是强化监狱戒毒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改造和戒治质量,保持监管场所绝对安全。二是牵头抓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维护社会面稳定。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全市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加强“访调”“公调”“诉调”“检调”衔接联动,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将各类矛盾风险依法稳妥化解在初萌,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绝对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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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长远抓落实促提升全力开启天津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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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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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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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张驰
近年来,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结合职责使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红卫。 记者:天津市司法局是如何规划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工作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 王红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未来5年乃至15年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行动蓝图。近期,天津市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全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司法部制定的全国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即将出台。我们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国家、司法部和天津规划纲要,认真谋划制定天津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纲要。目前草案已完成,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部分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了两轮研讨论证。初步确立了“到2035年,推动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我们也将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定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惠民便民、科技信息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记者: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在“十四五”时期,天津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王红卫:我们将以“要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快打造美丽天津”为元为纲,深刻把握战略定力,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聚焦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和切入点,推动法治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目前,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已在19个领域取得显著合作成果。今后,我们将不断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协同机制,积极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 二是以更高质效立法提供高质量发展支撑。立法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我们将结合天津特色,突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深化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 三是以更高水平执法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我们充分发挥了新建市级执法监督平台作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是以更高标准法律服务引育发展新动能。我们将深入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资源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构建市场主体急需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五是以更多法治温暖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要坚定不移增进人民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20项具体举措,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均等、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努力为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着力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 记者: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据此,下一步天津市司法局有什么新举措? 王红卫: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随后,党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今年还将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共同构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纲领性制度体系。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大力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协力统筹更高水平法治天津建设。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协力统筹、深度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共同探索建立“办局一体化”工作体制,取得了1+1>2的效果。我们将持续深化“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高效协同、合力推进”工作模式,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我们将紧跟中央进度,及时研究制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工作,推进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覆盖。去年,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开启,我们迅速行动,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在全国较早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三是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们也将以启动“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筑牢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 四是大力强化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年初,党中央作出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二者紧密结合,明确了30余项主要任务,持续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加大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集中整改力度,抓好监狱综合治理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记者:“十四五”规划纲要设专章,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工作。多年来,天津司法行政系统为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贡献了积极力量,接下来在这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王红卫:“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天津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记天津之“特”、天津之“卫”、天津之“责”,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一是强化监狱戒毒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改造和戒治质量,保持监管场所绝对安全。二是牵头抓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维护社会面稳定。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全市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加强“访调”“公调”“诉调”“检调”衔接联动,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将各类矛盾风险依法稳妥化解在初萌,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绝对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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