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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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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答记者问
· 新昌检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司法为民
· 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全面发展
· 以“八项举措”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 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实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 神舟十二号17日9时22分发射 飞行乘组确定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
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为忠诚烙上红色印记

弘扬人民司法开拓者梁柏台精神
新昌检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司法为民

( 2021-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童 洁 俞珂尔

  浙江省新昌县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位检察长梁柏台的家乡。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活动中,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得天独厚的优势,认真学习、研究、吸取梁柏台红色法律思想,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将梁柏台红色法律思想与当代检察工作融合发展,走出了一条司法为民的新路子。
  新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琦对《法治日报》记者说,“梁柏台红色法律思想对推动当代检察工作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我们每一个检察干警都要成为红色法律思想的继承者、弘扬者和传播者!”
  90年前,一位法律工作者秘密回国,他拟定宪法草案,创立苏维埃司法体系,他将法治融入人民血液,将为民办实事刻在心上,他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位检察长,是第一部红色宪法的起草人,他就是梁柏台。
  人民懂法,才能守法。早在90年前,梁柏台在苏区工作时,就曾说“对于苏维埃的法令,应向工农群众做普遍的宣传解释工作,使一般群众提高法律的常识,以减少人民的犯罪行为,为彻底实现苏维埃的一切法令而斗争!”为了宣传法治,梁柏台在《红色中华》上开辟“苏维埃法庭”专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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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检察院借鉴梁柏台的普法思维,构建“联企、联乡、联校”多元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开启“全员法治宣讲”时代。普法宣传就应接地气润民心。民法典颁布实施,涉及千家万户,贴近民生民心。今年年初,新昌县检察院就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送进新昌县各个乡镇。民间借贷、赡养、劳动报酬追偿等法律问题,让村民和检察官“打得火热”,切实解决村民心中之急。
  今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线上,新昌县检察院根据家庭监护、校园欺凌、网络保护等内容制作了“未保法与我”的法治云课堂,发送给各个学校;线下,“法治副校长”忙碌着到各个学校送法条、搞活动、宣讲法律。让“新苗”云课堂与线下法治课同频共振,为未成年人筑牢法治思想防线。
  法律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精神的熏陶,真正有用的法律要写在人们心里。“审判案件要经过群众路线,不是秘密路线”“到出事点或群众聚集的地方去审判案件,使广大群众来参加旁听审判”,梁柏台的话充分昭示了他所开创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思想,是极富生命力的原创性法律思想,这句话也成为了新昌县检察院做事办案的宗旨。
  近年来,新昌县检察院通过定期召开检察开放日,邀请社会各阶层、各个领域的代表到该院切身体会和了解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2020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司法活动50余人次,真正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让程序正义摸得着。去年年底,新昌县检察院积极深入开展检察听证活动,共开展各类听证活动10余场,并探索在乡镇街道矛调中心开展临时检察听证,让基层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人民调解理论是梁柏台所倡导的重要理论之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必要补充、得力助手,他曾经说过“乡苏维埃有权解决未涉及犯罪行的各种争执问题”,为现代人民调解制度打好了底色。
  新昌县检察院在积极发扬“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将人民调解理论与现代检察融合,促刑事和解、助矛盾化解,提升案件质效。2020年8月,新昌县检察院在检察官“联镇进村”机制的基础上,又推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乡镇(街道)矛调中心,实现检察服务全域式覆盖,落实一个检察官对接一个镇(街道),通过“包干制”充分发挥检察官专业优势和治理能力。
  2021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官定期“坐班”,以开展法律宣讲、参与矛盾调解、举行就地(临时)听证等方式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在源头及时化解,半年时间,该院参与调解各类案件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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