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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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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山湖法院“捆绑1+4”调解一日衔接

( 2021-06-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本报通讯员 黄笛

  “我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人。”兰先生向法院调解员刘佳鑫抱怨。
  “在一起做生意这么多年,去年遇到点困难,想让他宽限一段时间,居然就闹到法院,这生意以后不做也罢。”合作伙伴刘先生也气呼呼地向刘佳鑫说。
  这是近日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幕。
  在观山湖区法院从事调解工作3年的刘佳鑫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双方所从事的行业分别处于上下游,诉讼前已合作多年,基于这个基础,今后依然有合作空间。刘佳鑫敏锐地捕捉到调解突破口,以争议焦点与双方未来发展的利益关系作为切入点,列举以往类似情况导致的负面影响,做了一个多小时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兰先生和刘先生由衷地说:“法院的调解平台真的为我们办了实事啊!”
  “从2013年收案1300件、结案1170件,到2020年收案26275件、结案20221件,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成立8年来,收结案增幅分别高达1804%、1628%。”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涛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缓解案件增长的压力、达到收结案平衡,必须依靠新模式,“1+N”调解平台及“1+4”调解模式就是一条可行路径。
  “1+N”调解平台中的“1”是指调解中心,由贵州省法学会独立运作,在诉前、诉中调解纠纷或作为委托调解案件的受理和分流中心平台;“N”是指由调解中心这个平台整合起来的各个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
  “捆绑1+4”调解模式是指在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把调解与保全、质证、庭审和效益相捆绑,把调解程序模块化、流程化、简捷化,实现调解、质证、庭审“一日衔接”。
  “诉前调解就是浪费时间”,这是贵州鑫铧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起诉时对立案庭工作人员说的话。原来,鑫铧宇公司因与李先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到法院立案。这名代理人认为诉前调解就是走程序,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不但调解和诉讼要分两天进行,而且在调解阶段准备的所有资料庭审时需要重新准备,浪费时间和精力。
  观山湖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陈萌向鑫铧宇公司代理人解释道:“我们的调解与保全、质证、庭审和效益相捆绑,都安排在一天进行,如果调解不成功,在调解阶段的所有准备工作都会由调解中心直接移交给审判部门,最大限度为群众省时省力,这就是‘捆绑1+4’调解模式。”
  了解了“捆绑1+4”调解模式后,鑫铧宇公司与被告李先生参加了调解中心组织的调解。双方虽然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在调解阶段所做的保全、质证都在之后的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理此案的法官蒋霞依据调解中心移送的证据材料支持了鑫铧宇公司的诉请。鑫铧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对蒋霞说:“能在一天内完成调解和庭审并且当庭宣判,‘一日衔接’所言不虚。”
  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在观山湖区从事建材生意的甘先生。在调解阶段,观山湖区法院执行局按甘先生提供的财产线索保全了对方的财产。自知理亏的夏先生和姜先生得知自己的财产已被保全后,接受调解解决纠纷,并达成协议自愿按期履行债务。纠纷快速解决不但节约了时间,也为法院腾出更多精力解决复杂案件。
  据统计,2020年,观山湖区法院调解案件1938件,成功调解1623件,调解成功率为83.74%,调解结案数和调解成功率均居贵阳两级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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