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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印发。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适时面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高晓兵介绍说,《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 据介绍,《意见》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了25条工作要求,都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比如,在家庭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在学校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在社会保护方面,重点提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明确了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在司法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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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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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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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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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印发。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适时面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高晓兵介绍说,《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 据介绍,《意见》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了25条工作要求,都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比如,在家庭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在学校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在社会保护方面,重点提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明确了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在司法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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