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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阮居岚: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欧斯邦太家具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方健:本院受理原告程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021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2450号 江苏磐笃浩然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兴市美如丽实验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曰顺延)在本院河失法庭(江苏省泰兴市兴燕路55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顾建明:本院受理刘怡函、侯红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建军:本院受理师民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燕亚飞:本院受理陈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济余: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情、高大奎、李济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唐情、高大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50 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均按照《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唐情、高大奎未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以被告唐情所有的位于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2号楼1单元7楼3号、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2号楼1单元7楼1号、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2号楼2单元7楼2号、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1号楼2单元7楼3号、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2号楼3单元7楼2号房屋和被告李济余所有的位于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3号楼1单元7楼3号、船山区桂花镇新区A段永芳雅居3号楼2单元7楼3号房屋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该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 310元,由被告唐情、高大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姚善俊、黄玲: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姚善俊、黄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海清借款47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75元,由被告姚善俊、黄玲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刘丙康:本院受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全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322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段旭东: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建与被告段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22号 曾朝华、吴庆丹:原告郑诗进诉被告曾朝华、吴庆丹、朱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 黔232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杨正国: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永学诉被告杨正国、钟柏民、兴仁县阳光盈贵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 黔2322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慧:本院已受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务川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3日早上9:00开庭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你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936号
徐正朝,男,1988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资溪县乌石镇草坪村红忠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362529198808200014、秦晓曼,女,1987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兰考县爪营乡四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10225198711282325: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联福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正朝、秦晓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徐正朝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41676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秦晓曼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9月8日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第24号审判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883号 刘仕德,男,1991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干沟村民委员会坪坝村民小组43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104015118:本院受理原告董文雄与被告刘仕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宝马轿车租金14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9月8日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第24号审判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987号 张土明,男,1984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玉山县怀玉乡洋塘村汪洋216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23198407151013:本院受理原告徐月斋与被告张土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5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第24号审判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895号 罗祖炬,男,1985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三沙溪村文成66号,公民身份号码:352203198509292017:本院受理原告李巧君与被告罗祖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8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从2021年2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2500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9月7日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第24号审判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2374号 马林:本院受理原告朱刚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2021年8月27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00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梁军:本院受理原告盖晶凡被告梁军、李勇、李福德(2021)黑0225民初1259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三被告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费183,614.7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杨春洪:申请执行人刘洪艳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69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密福国:申请执行人刘成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75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鲁福祥:申请执行人孙雪杰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81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门殿学:申请执行人程艳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714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蔡秀海:申请执行人赵君凤与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83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王金宝:申请执行人林本玲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84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王金宝、徐友艳:申请执行人林本玲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85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邵长城:申请执行人甘南县荣鑫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执1593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60日起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异议,在公告期届满后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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