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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慎包容促网售药发展

( 2021-04-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周净泓

  长期以来,网售处方药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网售处方药的支持者们认为,其极大丰富了人们的购药渠道,特别是为二三线城市居民和慢性病患者购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而反对者则认为,现今网络售药存在“对药下症”等流程倒置乱象,且容易导致处方滥用,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网络售药的担忧不无道理,但也无需过度紧张。从实际发生场景来看,网购处方药的需求绝大多数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或常见病用药。目前网络购药的流程一般是,用户在平台上浏览需要选购的药品,然后与平台的医生在线问诊沟通开具处方,经药剂师审核后,付款购买药品。这实际上与线下的购药场景相一致,类似于现实生活中患者到线下医院复诊开药这一过程在线上的复现。并且线上购药可以保证处方的真实、可靠、可追溯,做到了效率和安全的统一。
  当然,目前有一些网售处方药平台可能还存在流程不完善、审核不严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售药的安全性问题,引发人们对放开网售处方药的担忧。对此,我们需要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和原则,来促进互联网医药行业的发展。
  一方面,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依法规范网络售药行为。2019年8月26日,我国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其中为网售处方药确立了“线上线下要一致”的主要原则,要求网络售药的主体必须是取得了许可证的实体企业。此外,药品管理法还列出了不能在网上售卖的特殊药品种类,明确必须放开可以开长期处方的慢性病用药,为网络售药行为提供了法律原则和法律底线。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改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售处方药作出了更加细致具体的规定,要求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并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确立了网售药品“审慎包容”的监管原则,在对网售处方药进行科学监管的基础上,让网络售药的便捷性、可及性惠及每个公民。
  另一方面,要牢固用药安全的生命底线,平衡好不同主体间的关系和利益。网售处方药问题,实质是要平衡好几组关系。一是用药安全和用药便利的关系问题,无论到医院、药店还是网上买药,最根本的是处理便利和安全的矛盾。网络售药需要坚守用药安全的基本底线,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许多老年人去医院现场购药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太高,网络购药可以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为其实现便利购药,本质上也是满足了人们对于优质医药资源的需求。二是不同经营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网售处方药的背后实际上还存在药品收入分配的问题。药品的利益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随着慢性病、癌症等需要长期用药的病种增多,医院、互联网医药企业、药店等不同主体都期望从药品销售中获得更多的收入。而网售处方药必然会对传统医药零售格局产生冲击,需要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平衡,提高药品零售行业的效率。
  最后,合理实施分级分类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网络售药的健康发展还依赖于建立精细化的监管体系,针对不同病种、不同药品、不同场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具有普惠性的处方药,可以进一步理顺流程,放开网购渠道;对于滥用风险较大的处方药,则可以先严格管控。此外,实现网售处方药的规范良性发展,还依赖于医疗政策的深化完善和“互联网+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这需要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能力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药价、减轻医保基金压力,进一步以“互联网+”促进医疗资源的全面合理配置,最终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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