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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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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刘亚磊 郑娜
他,是一名民事法官,个人结案数量及质效连续7年均位居全院之首,办公室的柜子里收藏着当事人赠送的一面面锦旗和一本本荣誉证书。 他就是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路明。近日,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若有所思地说:“法官就是要在法律框架内让‘良知’二字闪耀出更加理性、温暖的光芒,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李路明获得过南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诸多荣誉,但他最看重的是今年1月11日获得的河南法院“李庆军式十佳法官”荣誉称号。 李庆军去世前,也是一名民事法官。特别是在身患尿毒症后,他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在民事审判岗位忠诚履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李路明记忆最深的就是李庆军常对熟人说的一句话:“法院是说理的地儿,我做这份工作一定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双方当事人,不给法院抹黑,不给法官抹黑。” “法官永远都面临着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李路明2008年大学毕业后考入南阳中院,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岗位,他从穿上法袍、拿起法槌的那一刻起,就时刻铭记着“一槌千钧,法在民心”,思考着用怎样的方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开庭前,老庭长特意把他叫到跟前语重心长地说:“咱们法官干的都是良心活!一纸裁判,大,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与死;小,可能仅仅是一起几百元的赔偿,却决定了家中的孩子能不能继续上学、能不能吃到一口热乎饭。路明啊,当老百姓把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权交到我们手里时,我们可不能有一丝杂念!” 李路明办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因医疗事故而引发的侵权纠纷。 一位周姓母亲带着手臂骨折的5岁儿子去医院治疗,因孩子伤情严重,须立即进行手术。手术室外的母亲心急如焚,但孩子进入手术室仅仅十几分钟后,门打开了,被告知孩子心脏骤停死亡。“孩子怎么突然就没了呢?”周女士坚持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坚决要求院方赔偿60万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院方诉至法院。 法院要精准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就必须对孩子进行尸检,取得司法鉴定意见。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周女士,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就这样,一审宣判后,周女士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诉讼程序后,第一个难点还是落在了司法鉴定上。 该怎样劝说这位几近崩溃的母亲呢?李路明告诉自己:冷静克制,将心比心。等其宣泄完情绪后,他默默地递上一杯热茶说:“周姐,您想为孩子讨回公道吗?”“当然想”“但是,法律相信证据啊,如果您还坚持不尸检,就无法确定这是不是一起医疗事故……”周女士沉默片刻后,开始无声地抽泣。最终,这位母亲含泪递交了申请。后经司法鉴定,孩子由于先天原因对正常的手术麻醉过敏,导致心脏骤停死亡,同时,医院在为患者采取手术治疗时,措施不当,建议责任比例为15%至30%。 经过李路明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这场医患纠纷案以调解结案后,让他切实感受到,法律不应该让当事人感觉到冷冰冰,更应该感觉到温暖。 在李路明心中,法官一手托着法律,一手托着老百姓的生活,办案要体现天理、国法、人情。 李路明办理的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兄弟姐妹,因涉案房屋份额分配沟通不畅而产生误会,导致矛盾突出,当事人诉至法院。刚开始调解时,双方针锋相对,互不让步,经过几次调解,双方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面对面调解工作毫无进展。 “我认为,与财产相比,亲情无价!法官就是判案的,判决好下,但你领到了判决书,亲情没了,值得吗?”为缓解双方矛盾,李路明一个个拨通当事人的电话,通过拉家常的方式释理说法,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非常感谢李法官,您说的话在理儿,帮我们兄妹几个重拾了亲情。”拿到调解书时,双方当事人饱含热泪地说。看着他们说着话走出办公室,李路明心头暖暖的。 案子办得多了,李路明的感悟也多了起来。他认真分析民事案件数量多、审限短、类型复杂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了“庭前归类+梯次跟进+分类裁判”的工作法,即每个案件完成分案后,书记员根据案件当事人是否相同、争议焦点是否相近等因素作初步分类,他在当天即完成对案件的阅卷和梳理工作,将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交由法官助理开展前期调解工作,寻找案件化解的突破口,并通过梯次跟进调解,遵循“当判则判、能调则调”的原则,制定案件裁判的合理路径,确保当事人满意、案结事了。同时,他选取类案、涉众案件中的“代表性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示范或“示范庭”形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案促调、以判促调,从诉源上减少类案数量,并实现了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提升办案效率的效果。2020年,他带领团队共审结民事案件579件,结案率99.3%,平均审理天数24天,结案数和办案质效均位列全院第一。 “李路明是南阳法院坚守一线精心办案的法官群体中的一员,已成为南阳法院干警的一把标尺、一张名片,最大限度把个体示范拓展为群体效应,推动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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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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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铭记一槌千钧法在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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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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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路明(右二)与合议庭成员研究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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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刘亚磊 郑娜
他,是一名民事法官,个人结案数量及质效连续7年均位居全院之首,办公室的柜子里收藏着当事人赠送的一面面锦旗和一本本荣誉证书。 他就是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路明。近日,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若有所思地说:“法官就是要在法律框架内让‘良知’二字闪耀出更加理性、温暖的光芒,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李路明获得过南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诸多荣誉,但他最看重的是今年1月11日获得的河南法院“李庆军式十佳法官”荣誉称号。 李庆军去世前,也是一名民事法官。特别是在身患尿毒症后,他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在民事审判岗位忠诚履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李路明记忆最深的就是李庆军常对熟人说的一句话:“法院是说理的地儿,我做这份工作一定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双方当事人,不给法院抹黑,不给法官抹黑。” “法官永远都面临着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李路明2008年大学毕业后考入南阳中院,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岗位,他从穿上法袍、拿起法槌的那一刻起,就时刻铭记着“一槌千钧,法在民心”,思考着用怎样的方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开庭前,老庭长特意把他叫到跟前语重心长地说:“咱们法官干的都是良心活!一纸裁判,大,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与死;小,可能仅仅是一起几百元的赔偿,却决定了家中的孩子能不能继续上学、能不能吃到一口热乎饭。路明啊,当老百姓把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权交到我们手里时,我们可不能有一丝杂念!” 李路明办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因医疗事故而引发的侵权纠纷。 一位周姓母亲带着手臂骨折的5岁儿子去医院治疗,因孩子伤情严重,须立即进行手术。手术室外的母亲心急如焚,但孩子进入手术室仅仅十几分钟后,门打开了,被告知孩子心脏骤停死亡。“孩子怎么突然就没了呢?”周女士坚持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坚决要求院方赔偿60万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院方诉至法院。 法院要精准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就必须对孩子进行尸检,取得司法鉴定意见。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周女士,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就这样,一审宣判后,周女士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诉讼程序后,第一个难点还是落在了司法鉴定上。 该怎样劝说这位几近崩溃的母亲呢?李路明告诉自己:冷静克制,将心比心。等其宣泄完情绪后,他默默地递上一杯热茶说:“周姐,您想为孩子讨回公道吗?”“当然想”“但是,法律相信证据啊,如果您还坚持不尸检,就无法确定这是不是一起医疗事故……”周女士沉默片刻后,开始无声地抽泣。最终,这位母亲含泪递交了申请。后经司法鉴定,孩子由于先天原因对正常的手术麻醉过敏,导致心脏骤停死亡,同时,医院在为患者采取手术治疗时,措施不当,建议责任比例为15%至30%。 经过李路明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这场医患纠纷案以调解结案后,让他切实感受到,法律不应该让当事人感觉到冷冰冰,更应该感觉到温暖。 在李路明心中,法官一手托着法律,一手托着老百姓的生活,办案要体现天理、国法、人情。 李路明办理的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兄弟姐妹,因涉案房屋份额分配沟通不畅而产生误会,导致矛盾突出,当事人诉至法院。刚开始调解时,双方针锋相对,互不让步,经过几次调解,双方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面对面调解工作毫无进展。 “我认为,与财产相比,亲情无价!法官就是判案的,判决好下,但你领到了判决书,亲情没了,值得吗?”为缓解双方矛盾,李路明一个个拨通当事人的电话,通过拉家常的方式释理说法,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非常感谢李法官,您说的话在理儿,帮我们兄妹几个重拾了亲情。”拿到调解书时,双方当事人饱含热泪地说。看着他们说着话走出办公室,李路明心头暖暖的。 案子办得多了,李路明的感悟也多了起来。他认真分析民事案件数量多、审限短、类型复杂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了“庭前归类+梯次跟进+分类裁判”的工作法,即每个案件完成分案后,书记员根据案件当事人是否相同、争议焦点是否相近等因素作初步分类,他在当天即完成对案件的阅卷和梳理工作,将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交由法官助理开展前期调解工作,寻找案件化解的突破口,并通过梯次跟进调解,遵循“当判则判、能调则调”的原则,制定案件裁判的合理路径,确保当事人满意、案结事了。同时,他选取类案、涉众案件中的“代表性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示范或“示范庭”形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案促调、以判促调,从诉源上减少类案数量,并实现了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提升办案效率的效果。2020年,他带领团队共审结民事案件579件,结案率99.3%,平均审理天数24天,结案数和办案质效均位列全院第一。 “李路明是南阳法院坚守一线精心办案的法官群体中的一员,已成为南阳法院干警的一把标尺、一张名片,最大限度把个体示范拓展为群体效应,推动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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