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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陈程刚 唐晓宇
“我想快点把案子结了,回去认真工作,好好做人。”近日,在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马某在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上签字时,向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春节期间,马某跟朋友饮酒后开车回家被抓个正着。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危险驾驶罪入罪标准。惠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马某适用速裁程序。一周后,法院判决马某拘役三个月十五天,罚金三千元。 如此快速结案得益于惠山区检察院适用的速裁程序。该院速裁办案组检察官胡晶介绍,2020年以来,该院对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额较小的盗窃犯罪以及一些犯罪情节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从“诉”到“判”,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查起诉、庭审效率提高近3倍,有效节省了办案时间,平衡了司法资源矛盾。 “一般而言,我们周一收案,周四必定结案。”胡晶表示,通过权利义务“一单式”告知、“云”上办理全程留痕、嵌入式监督管人管案等制度将案件办理过程全面“提速”。 据介绍,在充分保障相关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基础上,惠山区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程序性文书合并为一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一次性完成权利义务告知程序,推行讯问笔录、审查报告、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化制作,权利不减、效果叠加。 同时,该院与公安、法院加强配合,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互联网+庭审”模式,通过远程讯问、具结、庭审等方式快速办理。对拟适用缓刑的速裁案件,需经内部严格审批该类案件量刑加强监督,检务督察依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督查App,以流程监控为抓手,对案件进行“嵌入式”全程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通过集中受理、集中文书、集中讯问、集中开庭等方式,将案件办理时间压缩到最短。”胡晶介绍,该院在收到由公安机关加贴“建议速裁”标识的案件后,由案管部门当天流转至速裁办案组,符合条件的速裁案件100%归口到速裁组审查起诉,并统一制作文书,卷宗文书集中流转、缩短送案时间,提高流转效率。 此外,该院受案后3天内集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讯问和认罪认罚具结,并以5个同罪名案件为一组,移送至法院速裁合议庭集中审理,检察官集中起诉,提高诉讼效率。 “案件提速,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是一种保障。”该院刑事检察一部主任张凌云介绍,适用速裁程序必须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认可,因犯罪嫌疑人个体的文化程度不同,检察官透彻“说法”必不可少。 为此,该院在公安机关和办案区播放认罪认罚工作专题宣传片,分发宣传手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阐明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红利。在量刑沟通时,将案件指控事实相关的证据进行展示,对量刑建议从宽的幅度和依据进行释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 惠山区检察院严格保障值班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会见权、阅卷权,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凌云说:“律师正在从见证者变成参与者。”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被告知可以选择适用速裁程序时顾虑重重,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与陈某进行沟通,最终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赔偿被害人。 “从快不降标准,从简不减权利。”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营表示,“我们要让公正更快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目前,经惠山区委政法委牵头推动,辖区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案件实现了100%适用速裁程序,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区委、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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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刑事速裁权利不减效果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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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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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陈程刚 唐晓宇
“我想快点把案子结了,回去认真工作,好好做人。”近日,在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马某在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上签字时,向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春节期间,马某跟朋友饮酒后开车回家被抓个正着。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危险驾驶罪入罪标准。惠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马某适用速裁程序。一周后,法院判决马某拘役三个月十五天,罚金三千元。 如此快速结案得益于惠山区检察院适用的速裁程序。该院速裁办案组检察官胡晶介绍,2020年以来,该院对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额较小的盗窃犯罪以及一些犯罪情节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从“诉”到“判”,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查起诉、庭审效率提高近3倍,有效节省了办案时间,平衡了司法资源矛盾。 “一般而言,我们周一收案,周四必定结案。”胡晶表示,通过权利义务“一单式”告知、“云”上办理全程留痕、嵌入式监督管人管案等制度将案件办理过程全面“提速”。 据介绍,在充分保障相关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基础上,惠山区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程序性文书合并为一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一次性完成权利义务告知程序,推行讯问笔录、审查报告、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化制作,权利不减、效果叠加。 同时,该院与公安、法院加强配合,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互联网+庭审”模式,通过远程讯问、具结、庭审等方式快速办理。对拟适用缓刑的速裁案件,需经内部严格审批该类案件量刑加强监督,检务督察依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督查App,以流程监控为抓手,对案件进行“嵌入式”全程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通过集中受理、集中文书、集中讯问、集中开庭等方式,将案件办理时间压缩到最短。”胡晶介绍,该院在收到由公安机关加贴“建议速裁”标识的案件后,由案管部门当天流转至速裁办案组,符合条件的速裁案件100%归口到速裁组审查起诉,并统一制作文书,卷宗文书集中流转、缩短送案时间,提高流转效率。 此外,该院受案后3天内集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讯问和认罪认罚具结,并以5个同罪名案件为一组,移送至法院速裁合议庭集中审理,检察官集中起诉,提高诉讼效率。 “案件提速,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是一种保障。”该院刑事检察一部主任张凌云介绍,适用速裁程序必须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认可,因犯罪嫌疑人个体的文化程度不同,检察官透彻“说法”必不可少。 为此,该院在公安机关和办案区播放认罪认罚工作专题宣传片,分发宣传手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阐明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红利。在量刑沟通时,将案件指控事实相关的证据进行展示,对量刑建议从宽的幅度和依据进行释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 惠山区检察院严格保障值班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会见权、阅卷权,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凌云说:“律师正在从见证者变成参与者。”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被告知可以选择适用速裁程序时顾虑重重,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与陈某进行沟通,最终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赔偿被害人。 “从快不降标准,从简不减权利。”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营表示,“我们要让公正更快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目前,经惠山区委政法委牵头推动,辖区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案件实现了100%适用速裁程序,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区委、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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