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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逐渐上升引发各方关注
开常态化之方守护“少年的你”

( 2021-03-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我的女儿,只要她健康快乐就行了。”票房突破50亿元的热门电影《你好,李焕英》中的这一金句,戳中了无数人的泪点。
  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灵,不但是父母的最大心愿,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现状并不让人乐观,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已成为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究竟该如何守护孩子的心灵家园?在不久前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不少全国人大代表都关注到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一些业内人士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与教育工作没有一蹴而就,也没有一劳永逸,更不应是重大事件下的“应急式”或媒体舆论下的“应付式”,应将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与教育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出常态化之策、开常态化之方,才能标本兼治,取得长久之效。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主动性不强
  9岁的北京男孩明明(化名)聪明机灵,可以说是一个标准“学霸”。各科成绩十分出色,小小年纪就已经拿下各种考级证书。然而,让明明妈妈没有想到的是,入学一年多后,班主任主动找到她,说孩子在校的人际交往方面似乎出了点儿问题。由于不懂得如何正确表达自我诉求,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明明不善于跟外界交往,在班里跟老师同学们的相处并不融洽,甚至几度当众情绪失控,在课堂上大吵大闹。明明所在的学校,配有专职的心理老师以及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在班主任的建议下,明明报名参加了心理辅导课程。但是半个学期过去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我们平时对孩子是有些溺爱,而且之前并没有太过于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觉得孩子学习能力较强,不会有其他什么大问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明明妈妈开始在社会上寻找专门针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机构。但是她发现,找到一家放心靠谱的专业机构并非易事。市面上各种机构良莠不齐资质混乱,收费水平高低皆有。最终,在朋友的推荐下,几经考察,她选择了一家专门一对一对孩子进行“情商”培训的机构。
  每周一次、一个半小时,坚持了半年之后,明明妈妈发现,孩子开始有了转变,在学校可以跟老师同学们愉快相处,脸上也恢复了笑容。虽然“情商课”的费用不菲,高达每小时900元,但是明明妈妈告诉记者,还会再坚持一段时间,毕竟孩子的心理健康不是小事情,甚至会影响终生。
  明明妈妈面临的境遇和困惑并非个例。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专门就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学校未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主战场”作用,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突出表现为:学校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主动性不强,大多数学校将主要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不够。不少学校存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落实不到位,心理健康咨询室设置不健全或形同虚设,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人员工作动力不强、专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由于缺少常态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往往在学生心理健康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和严重不良后果后,学校才被动进行干预甚至补救,加之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因此常常收效甚微。”里赞说。
把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常规课程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里赞专门提出了关于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与教育常态化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校长考核范畴。
  “学校应把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常规课程,同时打造专业化队伍,教育部门在编制、经费上支持学校健全心理教师队伍。此外,还可以建立学生心理动态研判分析机制,明确和细化心理危机处置干预措施和对心理异常学生的走访慰问程序,确保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有可靠求助渠道。”里赞说。
  在里赞看来,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长效救助机制。
  “现在,社会力量调动不足,尚未形成针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社会——学校联动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公益性心理援助机制较少,使未成年人出现心理问题时很难获得帮助。”里赞同时建议,积极探索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其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依托就近的医院,建立学校——医疗机构危机干预绿色转介通道。同时鼓励增设心理救助机构,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建立线上青少年心理健康自评和建设专区。此外,还可以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鼓励有专业资质的民间专门性机构进社区开展公益性心理服务,输送科学系统的心理健康理论、知识等内容,示范、传授基本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技能和技巧。
完善精神卫生法强化各方责任
  “青少年心理健康涉及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媒体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综合治理。”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医科院信息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艳林说。
  据曹艳林介绍,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都有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的规定或表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规范性文件也作了要求。
  “但这些法律系统性还不够,未能形成合力,而相关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强制力不够,操作性也有待加强。因此,十分有必要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立法。”曹艳林认为,可以通过完善精神卫生法,补充和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的规定,或制定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专门行政法规或规章,通过法治手段,强化各方主体在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责任,引导和规范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的各种政策与服务,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社会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去年,两部事关未成年人的重要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继完成修订。两部修订后的法律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此外,正在制定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也明确,父母在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过程当中应当注重使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引导,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注重未成年人均衡发展。
  “可以说,这些规定都是以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监护过程当中的特殊注意义务的方式,让监护人在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就注重进行疏导解决,从家庭教育根源去避免出现心理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指出,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一个心理发展不断健全的过程,如果出现问题,一定是其所处环境包括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环境存在诸多负面影响因素,出现了一系列隐患。所以,立法更多地就是从这三方面入手,增加保护性因素,消除风险性因素。
  谈及如何让这些法律规定真正落地,苑宁宁认为,首要关键因素就是提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和意识,使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同时还有能力去解决问题。
  “但这种对家庭监护能力的考验,很多时候是没有办法完全靠家庭自身来解决的。所以,由政府来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可能是预防、发现未成年人出现心理问题的一个根本解决措施。”苑宁宁认为,政府应当从普惠性、可及性、专业性以及分布均衡性角度出发,发展和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只有提高家庭监护的意识和能力,才能为预防未成年人心理问题打下良好的家庭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均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教育体系当中。苑宁宁建议,学校可以大胆地探索内部心理健康筛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制度,在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的时候,及时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
  此外,苑宁宁认为,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虽然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问题大部分源于家庭,但未成年人在进行网络社交过程当中也会受到一些影响,由于自身的自制力、辨别力不足,有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环境的净化和治理,特别是要在网络空间内最大程度消除导致未成年人出现问题的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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