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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2020)苏0311民初6218号 昆明文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鲁文光、鲁文武:本院受理原告崔苏北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606号 石薇: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张邦雷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6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晓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俊辉: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英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连中: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大容绿然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赵立辉:本院受理宋剑杰诉你们及邯郸市永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春菊: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3月2日刊登的高章诉李军公告中,原告高章应为高章的,特此更正。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葛贝贝、徐州豪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农乐生物质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葛贝贝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91执异6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乔欣胜:本院受理杨术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保定白沟新城铭坤箱包厂:本院对原告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81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州鸣人动漫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啊哈娱乐(上海)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66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7656号 王美芝、周春芳:本院审理原告林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7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5473号 深圳市希格玛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盛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5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传兵:本院受理原告龚华英诉你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4上午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会岑:本院受理原告任召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3上午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燚: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3上午10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自华:原告赵兴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延生:原告宋加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鲁1324民初68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彭海彬:原告刘士密与被告彭海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4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陆明: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孟超: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绍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士海、孟超、兰陵县建华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2017)鲁1324执1615号 宋加习: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郭朝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期满后三日内履行支付欠款92000元、报告财产等义务。逾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付会迎、张清英: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吴秀广、李晓春: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刘支钱:原告刘丽娜诉刘支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4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吴涛:原告吴付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朱建康:原告李玉斗、程广兰、潘昌娥、李慧兰、李东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徐邦朋、徐海花、陈国栋:原告潘广取诉你们与杨加启、徐邦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徐邦朋:原告赵连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天才、陈晶:原告褚清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戚义侠、潘云明:原告沈振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卢礼兴:本院受理王传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袁毓敏: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袁毓敏: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申请,于2021年2月7日裁定受理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新联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W座507室,邮编:314001,联系人:刘成雄,电话:13757323993、0573-82087832)。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5月12日14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蓝科化工有限公司:原告辽宁鑫广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54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高其学:原告曹成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41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建平:原告吴凯明、朱其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9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汪蕊、姚鹏程:原告浙江喆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979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江军、江严州、方有香:原告张利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飞:原告陈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昌伟、陈训昌:原告嘉兴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4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鸿祥:原告李文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049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永刚: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建:原告秦永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城西加福餐馆:原告嘉兴十九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2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绍翠、王志威:原告允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4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10号 申请人何碧珊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428股普通记名股票(票号:00073637;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何碧珊;发行日期:2005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徐柳松:本院受理李青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仕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捷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广东广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安圩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俞文明、俞泉明:本院受理潘正君诉你们与昆山市花桥为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振清、郑绍珠、昆山市曹安供销有限公司、昆山福记置业有限公司、昆山市新业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联支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3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明娟、陆建良、陆文荣、陆建荣、陆素琴、陆琴、陆芬:本院受理刘蓬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9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贺申国:本院受理昆山国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磊磊: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8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晟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鑫尔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7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凌其龙、陆月琴、凌静、凌其文、朱文龙:本院受理吴正元诉你们、第三人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昆山市花桥为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邹廷伟、李浩、苏州波曼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戚寄望:本院受理昆山鑫硅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保信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权杏行(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虹桥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5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曹志梅:本院受理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颜增虎、程正家:本院受理苏州尚实豪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志明:本院受理杨叶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科维新型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邦隆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4月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被执行人龚全杰所有的位于项城市万达时代广场18号楼2单元1106号房产一套。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于升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709民初11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武军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709民初12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蒋宇辉、张智锋:申请执行人史义兵申请执行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孟津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2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史义兵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作出(2020)豫0322执78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蒋字辉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华山北路306号26幢1-2703(不动产产权证号:201900024527)的房产。欲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为拍卖提供价值依据。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鉴定室随机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同时告知你们在选择评估机构7日内,来我院确定现场评估事宜,本院将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评估报告。如有异议,你们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童芮:原告余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保全裁定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郑勇:本院受理(2021)川0683民初475号原告曹海周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支付砂石料货款41944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1944元为基数,按2021年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民诉法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史济鸿:原告葛艳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堡子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邹小龙:原告宋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4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吕庭彬、黄小月:原告李霞、廖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3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罗开建、杨光蓉:原告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一、要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贷款利息5018.19元(暂计算至2020年12月20日);二、要求判令二被告支付2020年12月21日至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尤鑫茂:本院受理牟善国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2020)皖13民初28号 陈满意:原告秦启令、张丙峰与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0)皖13民初28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秦启令、张丙峰借款本金2512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4月28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就上述借款在15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秦启令、张丙峰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陈满意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皖13民初28号 陈满意:原告秦启令、张丙峰与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0)皖13民初28号民事判决,被告朱玉琳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货齐全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明顺鸿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货齐全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57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货款69714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隋戎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12日11时15分在横岗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衣海萍:上诉人赵春波就(2020)黑0225民初530号原告徐明兴诉被告赵春波、衣海萍、赵大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刘拥辉:本院受理案号为(2021)黑0225民初460号原告李淑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17)豫0103执恢34号 裴吉亮、吕兵、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裴吉亮、吕兵、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19) 豫0103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河南金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已依法立案执行,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送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们于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履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03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裴吉亮所有的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豫NE0698号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车辆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于公告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取评估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随机抽取选定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1533号 江西鼎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州中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喻嫣嫣、卓武军、王富塘、喻秀蕖: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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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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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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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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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2020)苏0311民初6218号 昆明文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鲁文光、鲁文武:本院受理原告崔苏北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606号 石薇: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张邦雷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6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晓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俊辉: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英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连中: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大容绿然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赵立辉:本院受理宋剑杰诉你们及邯郸市永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春菊: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3月2日刊登的高章诉李军公告中,原告高章应为高章的,特此更正。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葛贝贝、徐州豪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农乐生物质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葛贝贝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91执异6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乔欣胜:本院受理杨术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保定白沟新城铭坤箱包厂:本院对原告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81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州鸣人动漫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啊哈娱乐(上海)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66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7656号 王美芝、周春芳:本院审理原告林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7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5473号 深圳市希格玛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盛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5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传兵:本院受理原告龚华英诉你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4上午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会岑:本院受理原告任召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3上午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燚: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3上午10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自华:原告赵兴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延生:原告宋加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鲁1324民初68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彭海彬:原告刘士密与被告彭海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4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陆明: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孟超: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绍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士海、孟超、兰陵县建华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2017)鲁1324执1615号 宋加习: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郭朝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期满后三日内履行支付欠款92000元、报告财产等义务。逾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付会迎、张清英: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吴秀广、李晓春:原告兰陵县畅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刘支钱:原告刘丽娜诉刘支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4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吴涛:原告吴付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朱建康:原告李玉斗、程广兰、潘昌娥、李慧兰、李东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徐邦朋、徐海花、陈国栋:原告潘广取诉你们与杨加启、徐邦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徐邦朋:原告赵连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天才、陈晶:原告褚清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戚义侠、潘云明:原告沈振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卢礼兴:本院受理王传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袁毓敏: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袁毓敏: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申请,于2021年2月7日裁定受理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新联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5W座507室,邮编:314001,联系人:刘成雄,电话:13757323993、0573-82087832)。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嘉兴汉塘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5月12日14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蓝科化工有限公司:原告辽宁鑫广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54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高其学:原告曹成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41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建平:原告吴凯明、朱其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9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汪蕊、姚鹏程:原告浙江喆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979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江军、江严州、方有香:原告张利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飞:原告陈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昌伟、陈训昌:原告嘉兴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4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鸿祥:原告李文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049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永刚: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建:原告秦永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城西加福餐馆:原告嘉兴十九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2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绍翠、王志威:原告允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4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10号 申请人何碧珊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428股普通记名股票(票号:00073637;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何碧珊;发行日期:2005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徐柳松:本院受理李青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仕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捷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广东广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安圩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俞文明、俞泉明:本院受理潘正君诉你们与昆山市花桥为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振清、郑绍珠、昆山市曹安供销有限公司、昆山福记置业有限公司、昆山市新业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联支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3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明娟、陆建良、陆文荣、陆建荣、陆素琴、陆琴、陆芬:本院受理刘蓬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9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贺申国:本院受理昆山国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磊磊: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8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晟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鑫尔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7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凌其龙、陆月琴、凌静、凌其文、朱文龙:本院受理吴正元诉你们、第三人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昆山市花桥为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邹廷伟、李浩、苏州波曼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戚寄望:本院受理昆山鑫硅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保信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权杏行(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虹桥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5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曹志梅:本院受理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颜增虎、程正家:本院受理苏州尚实豪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志明:本院受理杨叶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科维新型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邦隆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4月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被执行人龚全杰所有的位于项城市万达时代广场18号楼2单元1106号房产一套。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于升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709民初11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武军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709民初12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蒋宇辉、张智锋:申请执行人史义兵申请执行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孟津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2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史义兵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作出(2020)豫0322执78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蒋字辉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华山北路306号26幢1-2703(不动产产权证号:201900024527)的房产。欲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为拍卖提供价值依据。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鉴定室随机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同时告知你们在选择评估机构7日内,来我院确定现场评估事宜,本院将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评估报告。如有异议,你们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童芮:原告余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保全裁定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郑勇:本院受理(2021)川0683民初475号原告曹海周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支付砂石料货款41944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1944元为基数,按2021年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民诉法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史济鸿:原告葛艳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堡子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邹小龙:原告宋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4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吕庭彬、黄小月:原告李霞、廖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6月3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罗开建、杨光蓉:原告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一、要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贷款利息5018.19元(暂计算至2020年12月20日);二、要求判令二被告支付2020年12月21日至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尤鑫茂:本院受理牟善国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2020)皖13民初28号 陈满意:原告秦启令、张丙峰与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0)皖13民初28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秦启令、张丙峰借款本金2512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4月28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就上述借款在15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秦启令、张丙峰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陈满意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皖13民初28号 陈满意:原告秦启令、张丙峰与被告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朱玉雪、陈满意、宿州市华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朱玉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0)皖13民初28号民事判决,被告朱玉琳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货齐全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明顺鸿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货齐全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57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货款69714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隋戎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12日11时15分在横岗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衣海萍:上诉人赵春波就(2020)黑0225民初530号原告徐明兴诉被告赵春波、衣海萍、赵大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刘拥辉:本院受理案号为(2021)黑0225民初460号原告李淑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17)豫0103执恢34号 裴吉亮、吕兵、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裴吉亮、吕兵、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19) 豫0103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河南金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已依法立案执行,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送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们于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履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03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裴吉亮所有的商丘市展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豫NE0698号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车辆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于公告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取评估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随机抽取选定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1533号 江西鼎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州中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喻嫣嫣、卓武军、王富塘、喻秀蕖: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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