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
13 3/13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126次谈话3万字举报材料牵出涉黑大案
· 我国首家涉外法治研究院成立
· 四部门明确App收集个人信息范围
· 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

四部门明确App收集个人信息范围

( 2021-03-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侯建斌 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乱象有望得到扭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规定》明确,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规定》进一步明确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明确地图导航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即时通信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信息方面,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婚恋相亲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婚恋相亲”,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婚恋相亲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的App类型。比如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新闻资讯类、安全管理类、实用工具类等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等。
  《规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