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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拆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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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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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建设需要,需拆除平山乡槐二村西庄组地块集体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东至中兴路、南至庆峰北郡、西至瘦西湖路、北至启扬高速,详见该项目规划红线图。二、拆迁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拆迁责任单位: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四、拆迁实施单位: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五、拆迁期限:从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2月29日止。六、拆迁补偿安置按《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办理。七、望有关单位、个人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按期搬迁,共同为扬州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八、有关部门需停止办理该处的房屋新建(包括扩建、改建)、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新批宅基地和其他用地、户口的迁入、分户、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平山乡槐二村西庄组地块项目拆迁延期的公告
因平山乡槐二村西庄组地块项目拆迁尚未结束,经研究,将该项目的拆迁期限延至2021年12月30日。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