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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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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共中央正式向全社会发布《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面推进《规划》贯彻实施,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一、深刻认识《规划》的重大意义,努力在新发展阶段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制定《规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规划》制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这是一件关系全面依法治国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办好”,“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规划》的出台,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规划》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规划》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规划》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都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每一个坚持都在《规划》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和落实。《规划》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磅礴的实践伟力,开辟法治中国建设更加广阔的道路。 《规划》是推动法治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急需的法律法规;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规划》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凝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更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划》是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如何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规划》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通盘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统筹确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和实现路径。《规划》坚持近期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结合,中期目标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相衔接,长期目标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呼应,梯次设计、纵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紧紧扣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出谋划部署,使“总抓手”的统揽性更强、牵引力更足。《规划》深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性、科学性、规律性,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举措,明确了一系列必须抓实抓好的重点任务。《规划》的出台,进一步搭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的基本形成。 二、准确把握《规划》的总体要求,努力在守正创新中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规划》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准确理解把握总体要求,增强贯彻落实《规划》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和道路稳步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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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贯通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只有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保障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规划》强调进一步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依法执政,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为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提供了重要指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全面、更深入、更广泛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强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涵盖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各个方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骨干工程。《规划》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着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法治实施成效的重要标尺。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着力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着力从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聚焦抓实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其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无论是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防范化解风险,都要求我们辩证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大势,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规划》着眼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入手,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作出安排。强调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进对外法治宣传;加强多双边法治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提供“中国方案”。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把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重在确定方向、明确目的、实现目标。当前,法治中国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不同程度制约了实践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要从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出发,厘清分阶段分步骤必须完成的任务,又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举措。《规划》在梳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就经验基础上,认真分析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障碍和不足,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比如立法“放水”、新技术新应用存在法律制度空白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一刀切”执法、一些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薄弱、涉外法治工作相对滞后等,提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以解决这些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务求取得突破、取得实效。 三、全力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落实落细《规划》提出的一系列重要任务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实施《规划》结合起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深入实施《规划》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不断提高深入实施《规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深入实施《规划》过程中,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切实把《规划》引领与实践创新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规划》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统一,勾勒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轮廓,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安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各领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协调,强化政策协同。要严格按照《规划》的刚性要求,按照《规划》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推动法治建设重大举措落地落实。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创造性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 切实把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统筹起来。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要以《规划》贯彻落实为契机,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有效贯通、相互衔接。要始终把《规划》贯彻落实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找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中央和地方联动,努力推动实现东中西部均衡发展。 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与上下协同联动贯通起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按照《规划》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加强依法治省(市、县)工作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尊崇法治,才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协同推动的工作格局,从而汇聚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谱写“中国之治”新的辉煌篇章。 (本文原载于《求是》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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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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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唐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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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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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共中央正式向全社会发布《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面推进《规划》贯彻实施,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一、深刻认识《规划》的重大意义,努力在新发展阶段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制定《规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规划》制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这是一件关系全面依法治国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办好”,“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规划》的出台,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规划》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规划》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规划》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都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每一个坚持都在《规划》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和落实。《规划》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磅礴的实践伟力,开辟法治中国建设更加广阔的道路。 《规划》是推动法治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急需的法律法规;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规划》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凝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更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划》是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如何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规划》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通盘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统筹确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和实现路径。《规划》坚持近期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结合,中期目标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相衔接,长期目标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呼应,梯次设计、纵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紧紧扣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出谋划部署,使“总抓手”的统揽性更强、牵引力更足。《规划》深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性、科学性、规律性,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举措,明确了一系列必须抓实抓好的重点任务。《规划》的出台,进一步搭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的基本形成。 二、准确把握《规划》的总体要求,努力在守正创新中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规划》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准确理解把握总体要求,增强贯彻落实《规划》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和道路稳步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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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贯通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只有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保障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规划》强调进一步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依法执政,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为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提供了重要指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全面、更深入、更广泛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强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涵盖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各个方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骨干工程。《规划》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着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法治实施成效的重要标尺。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着力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着力从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聚焦抓实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其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无论是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防范化解风险,都要求我们辩证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大势,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规划》着眼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入手,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作出安排。强调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进对外法治宣传;加强多双边法治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提供“中国方案”。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把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重在确定方向、明确目的、实现目标。当前,法治中国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不同程度制约了实践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要从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出发,厘清分阶段分步骤必须完成的任务,又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举措。《规划》在梳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就经验基础上,认真分析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障碍和不足,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比如立法“放水”、新技术新应用存在法律制度空白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一刀切”执法、一些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薄弱、涉外法治工作相对滞后等,提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以解决这些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务求取得突破、取得实效。 三、全力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落实落细《规划》提出的一系列重要任务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实施《规划》结合起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深入实施《规划》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不断提高深入实施《规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深入实施《规划》过程中,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切实把《规划》引领与实践创新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规划》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统一,勾勒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轮廓,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安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各领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协调,强化政策协同。要严格按照《规划》的刚性要求,按照《规划》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推动法治建设重大举措落地落实。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创造性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 切实把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统筹起来。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要以《规划》贯彻落实为契机,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有效贯通、相互衔接。要始终把《规划》贯彻落实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找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中央和地方联动,努力推动实现东中西部均衡发展。 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与上下协同联动贯通起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按照《规划》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加强依法治省(市、县)工作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尊崇法治,才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协同推动的工作格局,从而汇聚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谱写“中国之治”新的辉煌篇章。 (本文原载于《求是》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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