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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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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维护受援群众权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为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 立志做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
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 习近平分别同波兰总统杜达
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通电话
· 2020年全国法援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近140万件

维护受援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部发布12起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

( 2021-03-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张晨

  3月1日,司法部发布12起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61岁的罗某某是陕西省西安市马王村村民,长期患有慢阻肺,属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月,罗某某向张某某预订5万块机砖并支付了货款,但因砖厂停业,未收到货,也没拿到退款。
  2020年5月,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往马王村扶贫的马世魁律师得知此事后,向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了情况。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罗某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马律师和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联系,帮助罗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同年8月,蓝田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一审判令被告张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罗某某砖款9240元。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评价这起典型案例说,此举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农村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困难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知识,提高了农村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防疫志愿者杨某提供法律援助一案中,杨某作为一名社区防疫志愿者,疫情期间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街道景新农贸市场卡口负责防疫卡口扫码测温。由于驾驶员高某不配合工作,直接闯卡进入小区,杨某被汽车带倒,造成轻度脑震荡及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协商未果后,杨某通过新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找到铁锋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地“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志愿者开辟‘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政策,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为杨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金鹤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弘英承办此案,帮助杨某维权。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高某一次性赔偿杨某1.5万余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社区志愿者活跃在疫情防控前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尽所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防疫志愿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及时伸出援手,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温暖了志愿者的心灵,让其感受到了法治的阳光。
强化人权保障 促进司法公正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汪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一案中,未成年人汪某是汪某东与李某婚生子女。2014年,汪某东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汪某跟随汪某东生活,李某每月承担汪某的生活费1000元,学费、医药费由汪某东和李某平摊。2017年10月1日,汪某东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汪某东在监狱服刑期间,汪某跟随其祖父母生活。2020年2月10日,汪某的祖父去世,其跟随祖母生活。2020年5月,汪某的祖母携汪某来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称其年迈体弱,又是低保家庭,无力承担汪某的抚养费用,可汪某的生母李某与汪某东离婚后,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
  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汪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浙江光彩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海锋承办此案。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及时向汪某及其祖母了解情况,前往监狱会见了汪某东,并致电李某。因李某不愿意直接抚养汪某,汪某东及汪某本人也不愿意变更抚养关系,因此承办律师帮助汪某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向李某主张抚养费,并申请了先予执行申请书。
  法院支持了汪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和诉请。判决生效后,汪某拿到了李某拖欠8年未支付的抚养费5.67万元,并约定此后李某向汪某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1000元。拿到这笔钱,汪某重新燃起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本案中,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充分尊重未成年人及其双方监护人的意见,通过及时、高效的诉讼,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的价值作用。
保障重点人群 提高服务质量
  此次发布的12起典型案例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法律援助中心对颜某等199人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值得注意。颜某等农民工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从事建筑劳务工作,但劳务分包公司、建筑公司及发包方在两年多时间里均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累计拖欠199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67万余元。2019年12月初,颜某等人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们维权。
  第四师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颜某等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他们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曾凡玲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跟颜某等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原委,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彼时已临近年关,承办律师将199名农民工分成九个班组,准备起诉状、证据目录及证据明细、财产保全申请书,协助法院办理财产保全裁定的制作和送达等工作。在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及时完成在建工程的保全工作,将涉案农民工的劳动成果进行了查封冻结,保障了该案胜诉后的执行效果。
  此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10余次开庭审理。2020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劳务分包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颜某等199人劳动报酬367万余元,建筑公司及发包方共同对劳务分包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劳务分包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是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积极为受援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好他们的心理安抚工作,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尽其所能帮助受援人讨回欠款,让受援人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万某工伤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江苏省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赵某某送餐受伤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胡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等典型案例中,法律援助承办律师通过运用调解、劳动仲裁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促使受援人获得足额赔偿金,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3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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