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会前看司法·法院改革进度 |
9 |
7/9 |
6
|
7
|
8
|
>
|
>| |
|
|
PDF版 |
|
|
|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丁国锋
2020年,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8%,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0.26天。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交出喜人“成绩单”。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相城法院翻阅案卷,找到这份“成绩单”中的一个鲜明注脚——2020年11月,相城法院高效审结王某与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调解、立案、审理、结案,一天之内全部完成。 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邹某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双方就赔偿款项无法达成合意,调解失败。由于案件事实相对简单,争议点较少,在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后,法官指导当事人当场填写要素表格。在开庭审理中,因当事双方已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确认,故相应的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程序得以简化,法官只需针对争议焦点展开,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升了庭审效率。最后,裁判文书仅需围绕争议的特定要素,直接载明当事人诉辩意见、相关证据以及法院认定的理由和依据。该案于立案当天审结。 “案件在未立案前先进入诉前调解进行初次分流,法官助理提前介入,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完成文书送达、要素梳理、诉前鉴定等程序性事项,并提炼出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减少案件进入立案环节后的审理时间。调解成功、需要法院确认的,可依据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符合快审条件的则进入简案速裁二次分流,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最快可在立案当日由法官指导助理主持庭前会议,速裁组法官径行开庭审理。”相城法院立案庭庭长黄伟丰告诉记者。 改革中,相城法院总结大量案件的共性,对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等6类体量较大的简案实现“速调快审”。而要素表也作为这6类纠纷化解的主线,贯穿调解、庭前会议、举证质证、文书制作等流程,能够有效帮助当事人及法官精准获取案件争议焦点、直达核心事实。要素式审判线上流转环环相扣、畅通无阻,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一半以上,纠纷化解效率大大提升。 简案快审,简程序不减权利;繁案精审,加资源不加时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思路贯穿相城法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的全进程。 “在立案庭和各业务庭设置速裁组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同时,我院并没有一味追求程序和审判组织的简化。凡是不适合独任制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仍然采用合议制审理,从而保障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 相城法院副院长谢群介绍说。 相城法院副院长吴宏告诉记者,为保障“繁案精审”,相城法院优选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承办法律关系疑难复杂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如建设工程案件、火灾案件等。 审理中,法官加大赴基层实地调查和鉴定工作力度,加强对当事人的沟通、释明工作,全面查明案情、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引导充分举证,尽最大努力客观真实地还原案件事实。此外,注重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根据团队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尤其是跨部门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工作机制作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以集体智慧攻克疑难案件。 “相城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继续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围绕重点和特色工作不断探索创新,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相城法院院长徐建东对改革工作充满信心。
至2020年12月 相城区人民法院简易和小额程序适用率达96.26%,比试点初期提升33.9% 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52天 制图/高岳
|
|
相城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尽显首创精神
|
|
|
|
( 2021-03-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前看司法·法院改革进度 |
|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丁国锋
2020年,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8%,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0.26天。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交出喜人“成绩单”。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相城法院翻阅案卷,找到这份“成绩单”中的一个鲜明注脚——2020年11月,相城法院高效审结王某与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调解、立案、审理、结案,一天之内全部完成。 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邹某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双方就赔偿款项无法达成合意,调解失败。由于案件事实相对简单,争议点较少,在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后,法官指导当事人当场填写要素表格。在开庭审理中,因当事双方已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确认,故相应的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程序得以简化,法官只需针对争议焦点展开,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升了庭审效率。最后,裁判文书仅需围绕争议的特定要素,直接载明当事人诉辩意见、相关证据以及法院认定的理由和依据。该案于立案当天审结。 “案件在未立案前先进入诉前调解进行初次分流,法官助理提前介入,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完成文书送达、要素梳理、诉前鉴定等程序性事项,并提炼出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减少案件进入立案环节后的审理时间。调解成功、需要法院确认的,可依据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符合快审条件的则进入简案速裁二次分流,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最快可在立案当日由法官指导助理主持庭前会议,速裁组法官径行开庭审理。”相城法院立案庭庭长黄伟丰告诉记者。 改革中,相城法院总结大量案件的共性,对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等6类体量较大的简案实现“速调快审”。而要素表也作为这6类纠纷化解的主线,贯穿调解、庭前会议、举证质证、文书制作等流程,能够有效帮助当事人及法官精准获取案件争议焦点、直达核心事实。要素式审判线上流转环环相扣、畅通无阻,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一半以上,纠纷化解效率大大提升。 简案快审,简程序不减权利;繁案精审,加资源不加时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思路贯穿相城法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的全进程。 “在立案庭和各业务庭设置速裁组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同时,我院并没有一味追求程序和审判组织的简化。凡是不适合独任制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仍然采用合议制审理,从而保障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 相城法院副院长谢群介绍说。 相城法院副院长吴宏告诉记者,为保障“繁案精审”,相城法院优选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承办法律关系疑难复杂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如建设工程案件、火灾案件等。 审理中,法官加大赴基层实地调查和鉴定工作力度,加强对当事人的沟通、释明工作,全面查明案情、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引导充分举证,尽最大努力客观真实地还原案件事实。此外,注重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根据团队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尤其是跨部门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工作机制作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以集体智慧攻克疑难案件。 “相城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继续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围绕重点和特色工作不断探索创新,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相城法院院长徐建东对改革工作充满信心。
至2020年12月 相城区人民法院简易和小额程序适用率达96.26%,比试点初期提升33.9% 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52天 制图/高岳
|
|
|